1、市政工程(道路、管线、绿化)规划方案审核办事指南1.事项名称 市政工程(道路、管线、绿化)规划方案审核2.颁发的证件 核发市政工程规划方案审核意见(含附图、附件)有效期:1 年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类型:非许可类审批。法律效力:可以此为依据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2、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5. 办理阶段1、对于规划条件要求办理规划方案审核的项目,应先办理规划方案审核,规划方案审核批准后,方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对于规划条件未要求办理规划方案审核的项目,道路工程等级属城市次干道及以下,管线工程属于接入管工程,绿化工程属于
2、 3 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可直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审批条件1、符合城乡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以及各类法定规划及专项规划;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地方相关技术规定;3、符合经批准的地块规划条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与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向协调;5、满足环保、能源、安全和综合防灾、自然生态及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6、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设计深度符合要求。7.申请资料一、 必备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原件)1 份;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3、复印件(核原件)1 份;(2)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1 份;2、 顺德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 (原件 1 份) ;3、项目设计单位填写的市政类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 (原件 1 份)4、市政道桥工程(第一次送审):(1)属已办理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的,提交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划拨决定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 份) ;属尚未取得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的,提交有效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 份) ; (2)已经批准的市政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核原件)1 份;(3)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蓝图一式两份,具体内
4、容深度参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方案图纸、电子文件 1 份套): 道路桥梁平面图(比例 1:1000 或 1:2000):表明道路红线、道路分幅、交叉口转弯半径、标志、标线、港湾停车、转弯位展开、绿化带控制等。道路桥梁横断面:表明道路分幅尺寸、分幅方式、绿化、人行道的形式等。道路桥梁市政管线综合平、断面图(比例 1:1000 或者 1:2000):表明道路分幅尺寸、各种管线布置位置、管线之间的距离、管线对地距离等。道路桥梁的纵断面图:表明桥梁的建设高度通航净高、过流断面、桥梁坡度等。道桥规划方案文本或者说明:说明区位、四界及规划范围、面积,说明道路等级,说明道路分幅
5、,介绍交叉口形式、绿化带等配套设施规划情况。道桥项目如涉及需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或审批的,如国土(道路、交通、水利、绿化) 、发改(立项) 、经贸(电力、电信、能源) 、环运(环保、给排水、燃气、航运、垃圾) ,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对该方案的审查意见(复印件 1 份) 。5、市政管线工程(1) 从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中提供的最新管线普查数据或者由区测绘产品质量管理所认定的拟建地段现状市政管线测量图复印件(核原件) ;(2)设计说明和规划方案蓝图(蓝图一式两份,具体内容深度参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方案图纸、电子文件 1 份套):管线总平面图(比例 1:1000 或 1:200
6、0):表明敷设方式、接入接出点位置、阀门、检查井等、位置、排水方向、排水坡度、管径、保护方式等。架空线平面图(比例 1:1000 或 1:2000):表明塔杆位置、高度、架空管线属性及等级、安全保护范围、与道路红线位置等。管线综合横断面图(比例 1:1000 或 1:2000):表明管线位置、与相邻管线的水平距离、管径、保护方式、覆土深度等。管线综合纵断面图(排水管线提供) (比例 1:1000 或 1:2000):表明管线位置、与相邻管线的水平与垂直距离、排水方向、排水坡度、管径、保护方式、覆土深度等。(4)管线项目主管部门的意见;(5)路权单位意见(或提供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6、绿化工
7、程(第一次送审 )(1)属已办理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的,提交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划拨决定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 份) ;属尚未取得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的,提交有效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 份) ;(2) 已经批准的市政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核原件)1 份;(3)设计说明和规划方案图(蓝图一式两份,具体内容深度参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方案图纸、电子文件 1 份套):绿化工程规划平面图(比例 1:1000 或 1:2000):表明绿化工程用地界线与面积、周边道路规划、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机动车与人行交通组织、地面或地下
8、停车位设置、公共活动场地设置、绿化工程与相邻地块衔接、公厕、通信基站等配套设施、绿化公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绿化工程交通规划图(比例 1:1000 或 1:2000):表明机动车、自行车、人行交通组织、地面或地下停车位设置、绿化公园出入口方位等等。绿化工程竖向规划图(比例 1:1000 或 1:2000):表明绿化工程竖向设计、等高线设计、排水方向、排水坡度等等。绿化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图(比例 1:1000 或 1:2000):表明绿化工程管线布置位置、管线之间的距离、管线对地距离等。绿化工程规划方案文本:说明区位、四界及规划范围、面积,说明功能分区、总体布局,说明绿化设计风格,介绍绿化景观结构
9、、布局特点及特色,说明绿化种植概况、垂直绿化设计。(4)绿化工程如涉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或审批的,如国土(绿化) 、发规(立项) 、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对该方案的审查意见复印件。7、电子报建相关资料,光盘上签名及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对应报审图纸的cad、cpi 格式文件光盘,其中总平面图应同时提供 jpg 格式文件(1 份) ;8、建设项目红线的电子文件。要求为封闭线,附坐标表,文件为 DWG 格式。二、其他提交材料:1、属已核发规划条件的项目,需要提供已办理的规划条件(复印件 1 份);2、根据规划条件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资料,如有关职能部门及镇街政府的审查意见等(复印件 1 份);3、属依法修改经审
10、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须提供原批准规划方案;4、从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中提供的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拟建地段最新管线普查数据或者由区测绘产品质量管理所认定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拟建地段现状市政管线测量图复印件(核原件) ;5、属申请临时建筑的,建设单位须提交服从城乡规划要求的承诺函(1 份) ;6、属修改后再送审的,须附前次审核意见(复印件 1 份)、以及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对照审核意见逐条完善的说明(1 份) 。备注:1、特殊项目如需报送其他材料的,将在申请时一次性告知;2、申请材料需采用顺德统一坐标体系;3、申请材料指引中所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申请时提供原件;注明复印件的,申请时提供原件备核;建设
11、单位应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4、所有申请材料要求提供电子数据文件,须刻录成光盘提供,格式按电子报件要求。5、申请表格可从我局网站(网址: http:/ ;3、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完成业务办理(其中对有需要的案件进行批前公示、听证) ;4、规划管理局窗口发件。9.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10.变更与延续1、建设单位要求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的,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变更) 办事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2、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后尚未开工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12、,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3、临时建设工程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使用期届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前向原核发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延续期限不超过一年。10. 受理时间、地址及咨询电话受理时间:逢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1、东部规划管理局(业务辖区为大良街道、容桂街道、伦教街道):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咨询电话:0757-228361852、北部规划管理局(业务辖区为北滘镇、陈村镇、龙江镇):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和路 2 号怡和中心咨询电话:0757-298926003、西南部规划管理局(业务辖区为勒流街道、杏坛镇、均安镇):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 335 号咨询电话:0757-27385521 、273855064、佛山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业务辖区为乐从镇)办公地址:乐从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57-29878371备注: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委托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行使的规划审批事项,按有关委托书规定执行,由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直接办理。11.备注 本办事指南由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负责解释,若有调整,以实际指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