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处置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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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玉林市处置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工作方案当前,因受灾和疫病因素影响,在一些地方出现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尸体没有及时处置或被随意丢弃的现象,不但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而且留下极大的疫情隐患,为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监督管理各畜禽饲料场、各运输户、经营户和屠宰企业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进行规范化处置,严厉打击加工、经营买卖、冷冻仓储、乱丢乱放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产品的违法行为,控制畜禽疫病传播,保护市民食肉安全。二、主要场所(一)全市范围内大中小畜禽养殖场;(

2、二)各城区范围内畜禽交易市场内、农贸市场、屠宰场;(三)城区各车站、码头及公共场所;(四)各交通要道两侧;(五)各河道、水库以及大水面山塘等。三、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玉林市处置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市范围内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工作。组 长:江贵成 副市长副组长:赖 耿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陆俊全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成 员:刘建强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丘玉树 市商务局副局长谢 明 市工商局副局长唐善林 市卫生局副局长彭进宇 市水利局副局长郑维波 市公安局副局长廖永东 市林业局副局长蒋振权 市财政局副局长余家振 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副局长龚冲仪 市环保局副局长陈继伟 市交通运

3、输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建强兼任,联系电话:2829890、2823174,传真:2818385。各级政府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处置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工作,迅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要落实专人对辖区内的河道、水库、大水面山塘进行重点排查。发现有乱丢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的,当地政府要即时进行规范化处置。四、工作要求(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自治区水产畜牧局转发农业部的通知 (桂 渔牧发200565号) 规定,“ 饲养和诊疗环节发现的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的报告、临时看管和处置工作应分别由畜主

4、和业主具体负责”。对畜主和业主不明确或无法明确的,根据玉林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按照“属地管理 ”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处置,各级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落实责任,不能相互推诿、扯皮,要从大局出发,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水产畜牧兽医部门:要深入各养殖场进行登记排查,指导畜主对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畜禽进行规范化处置,与此同时,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免疫消毒工作;工商部门:要对市场(包括超市)发现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和畜禽产品进行规范化处置;商务部门:要对屠宰环节发现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和畜禽产品进行规范化处置;市政市容部门:要对城区内街道发现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和畜禽产品进行规范化处置;交

5、通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对城区各车站、码头、交通要道两侧发现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和畜禽产品进行规范化处置;公安部门:做好乱丢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业主查处工作及协助各部门做好执法工作;林业、水利部门:协助做好对山林、河道、水库以及大水面山塘的排查和处置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动物规范化处置资金。同时,环保、卫生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二)依法监督,强化执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监督管理。对查出的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和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产品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规范化处置;对不按照国家标准处理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和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产品标准的饲养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如发现屠场、肉食市场、活禽销售市场、流动肉食小摊点有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和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产品的,一律没收密封进行规范化处置,并对当事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三)做好督查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职责要做好督查落实工作,市政府近期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同时,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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