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工作人员分类考法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da****u 文档编号:3586194 上传时间:2019-06-18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6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5年国家工作人员分类考法实施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2015年国家工作人员分类考法实施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2015年国家工作人员分类考法实施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2015年国家工作人员分类考法实施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2015年国家工作人员分类考法实施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开展 2017 年度卫生计生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驻委纪检组、委机关各处室、直属有关单位、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赣办字201756 号)、 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司发20166 号)和省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 2017 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赣普法办字201718号)以及省领导“加强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的指示要求,今年继续实行全省国家工作人员

2、分类学法考法。现就 2017 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 月,具体安排见附件 1。二、参考单位- 2 -驻委纪检组、委机关各处室、省计生协会、省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学会办、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省药具管理中心、省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省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省培训中心。各设区市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可以参照确定考试单位,也可以自行设置考试单位,需另行发文布置到各县。三、考试对象考试对象为参考单位本系统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各市县具体范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参加本次分类学法考法

3、的人员不再参加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和全省公民法律知识考试。四、考试形式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采取网上考试的形式进行。五、考试内容(一)综合类法律法规(考试内容占总分的 40%)。包括: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论述、宪法、江西省“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江西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2017 年在全省重点宣传普及的民法总则、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反家庭暴力法等。- 3 -(二)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考试内容占总分的 60%)。六、组织流程(一)动员培训。

4、各地要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系统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的动员部署、宣传培训工作。当地市、县(市、区)普法办负责。(二)组织命题。省卫生计生委在去年试题的基础上增加了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三)组织报名。省卫生计生委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要及时做好报名组织和统计汇总工作,并于 11 月底前将汇总的2017 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报名情况表(附件 2)电子版报省考务办。各设区市和县按照属地管理报送市县普法办。(四)信息登录。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网上分类学法考法的综合协调、沟通联络、信息登录工作,并于 11 月底前将本系统参考人员信息录入网上考试系统。委机关考试录入由政法食品处负责。委直属各单位

5、需在 11 月 29 日前将具体负责考试联络员名单、电话告知政法食品处。(五)在线学习和考试。参考人员可通过法治江西网()、江西普法网()、江西省司法厅网()点击“江西省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系统”页面,进行在线学习、模拟考试和正式- 4 -考试。(六)成绩通报。考试结束后,省卫生计生委将各单位考试组织情况、考试情况分别向各单位通报。各单位要认真记载本单位工作人员学法情况及考法成绩,并将其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七、有关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分类考法工作,将其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6、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把今年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组织好、落实好;要认真组织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按照时间安排参加网上考法。(二)认真练习,确保优秀。此次分类学法考法综合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相结合;既有依法治国宏观知识,也有何本职工作有关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知识,学好考好对今后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希望各地认真组织练习,确保考出好成绩。(三)严肃考纪,严格考核。各有关单位要严肃考试纪律,杜绝代考、替考现象的发生,真正达到“以考督学、以考促学”的目的。省考务办将对各单位分类学法考法组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组织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出现代考、替考现象的单位,除取消个人考试成绩并通报-

7、5 -外,将建议对相关责任领导及考试人员进行问责。联系人:政法食品处 汪永敏联系电话:0791-86252589(兼传真),附件:1. 2017 年 全 省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分 类 学 法 考 法 工 作 时 间表2.2017 年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分 类 学 法 考 法 报名 情 况 表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2017年11月23日 - 6 -附件12017 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工作时间表序号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1 2017 年 11 月 30 日前 报送报名情况表2 2017 年 11 月 30 日前 完成考生信息录入工作32017 年 12

8、月 18 日 80012 月 24 日 1800全省卫计委系统在线学习和考试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 各地、各单位报补考人数42018 年 1 月 8 日 8001 月 14 日 1800组织网上补考5 2018 年 1 月底前 各单位报送分类学法考法工作总结6 2018 年 1 月底前 完成考试成绩的下载保存注:1.考试管理平台网址: http:/ 04080,省计生协会 04080998、省卫生监督所 04080997、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080996、省学会办 04080995、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04080994、省药具管理中心 04080993、省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04

9、080992、省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 04080991、省培训中心 04080990。3.考生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 7 -附件22017 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报名情况表单位:(盖章)参考人数厅级(人) 处级(人) 科级(人) 科级以下(人) 合计(人)考务管理人员姓名 部门 职务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厅级领导干部的具体名单序号 姓 名 部门及职务1.2.3.4.5.6.7.8.备注:1.此表于 11 月 30 日前传真或将电子版发至省考务办。2.厅 级 领 导 干 部 的 具 体 名 单 的 序 号 按 领 导 职 务 排 名 先 后 顺 序 填 写- 8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课件讲义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