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2016年度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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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本溪市 2016 年度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为了扎实推进全市红盾护农行动,依照工商总局关于开展 2016 年红盾护农工作的通知 (工商市字201611 号)精神和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 年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溪市红盾护农实施方案如下。一、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新一轮经济振兴发展大局,按照总局、省局会议及方案部署,在巩固完善红盾护农成果基础上,将农资市场监管融入改革发展新要求中,厘清职责边界,进一步下沉监管重心,延伸农资监管工作触角;构建以经营者自律和推进农资示范店创建活动为重点的农资市场监管信用体系;稳步推进

2、农资市场信息化建设,提高可追溯监管能力;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等农资违法行为,全面整顿和规范我省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实现稳产增收,从源头上提高农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全市农资市场宽松平等准入环境、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二、工作任务以开展农资市场主体监管,规范农资市场日常经营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研究修订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办法 ,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提高诚信经营意识,继续开展“农资示范店”创建公示活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肥料、2农机具、农膜等农资商品违法经营行为为主线,开展和努力完成全年红盾护农工作。(一)举行 “2016 年红盾护农行动” 启动仪式。 “一年之

3、际在于春” 。各有涉农监管任务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迅速推动本辖区红盾护农工作,在早谋划、早启动,抓重点上下功夫。全市的红盾护农启动仪式将在“3.15”前完成。市局启动仪式拟在本溪满族自治县举行。届时将邀请相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参加,强化舆论宣传,动员各方力量,为农资市场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农资市场经营主体监管。全局要按照工商总局和省局要求,密切关注种子法等农资监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坚持依法履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准确厘清与相关部门的农资市场监管职责分工,努力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三)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结合农时特点,强化农资质量

4、监管,加强抽检分析和统筹管理、信息共享,提高抽检针对性和时效性。今年重要农资商品质量抽检计划:肥料 50 个批次,农膜 10 个批次,农机具 10 个批次,农药 10 个批次。市局实施商品质量检测的计划时间:肥料、农膜在一季度完成,农药、农机具协调请示省局,争取在二季度完成。具体抽检时间,由市场规范管理分局联系相关质监部门,另行通知。相关工作:一是开展农资商品购销情况摸底。3 月底前,对辖区经营主体的肥料品种及进货情况,做好持续摸底调查和统计上报工作。经过对经营户进3货情况摸底核实,为肥料商品质量检测奠定库存基数和经销分布等情况基础。二是依法实施质量检测管理。按省局统一部署的次和时间,3-4

5、月份进行肥料商品质量委托抽检;5月底前,对农药、农膜、农机具基数进行调查统计,3 季度前完成委托抽检。三是完成农资质量抽查检验的后期执法管理。在农资商品质量抽查检测工作结束后,通过新闻媒体监督将检测结果予以公示,并组织力量,对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不合格的农资商品进行逐一清缴,依法对经营不合格农资商品的单位进行处理,严禁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市场坑农害农。根据流通领域质量状况和消费者申诉举报等情况,有的放矢的选择抽检品种,完成对本地区农资商品抽查检验后期执法与管理。(四)开展农资商品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突出整治重点。整治工作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重大线索,切实加大执法和违法案件查办力度,震

6、慑不法经营者,促进农资市场秩序继续好转,确保农民农业生产安全。要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大的农资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区域交界处、农资集散地、仓储集中地,努力监控无照经营、票据不全、路边销售、直销到农家,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对社会普遍关注、农民群众投诉较多的经营者和农资商品进行重点关注。集中开展打击农资商品虚假宣传、侵害农民消费者权益和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不法行为。二是4加强对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监管。将农资打假向网络延伸,认真分析研究网络农资经营行为的形式和特点。通过查处一批大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对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违反行为的高压态势,震慑违法行为者,促进经营

7、者诚信守法经营。三是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逐步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加大农资案件查处力度,狠抓大要案办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重点组织力量查处生产和进销不合格农资商品的案件。对立案查办的案件结果,要建立违法违规企业档案上报。对涉嫌犯罪的,必须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坚决克服以罚代刑的现象。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农资市场准入及农资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鼓励并规范推广农资产品连锁经营,加快完善农资信用和经营自律体系建设。(五)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提高诚信经营意识。注重运用信用约束手段,积极探索信用监管机制,通过信用约束和行政处罚相结合方式,提高农资经

8、营者的诚信自律意识,努力建设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农资市场监管制度,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自强自律。按照总局和省局要求,继续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做到表彰一批农资经营单位,创建规范一批农资企业和经营商家。根据日常监督和消费者投诉等情况,对示范店进行动态跟踪与升降管理。2016 年农资经营示范店评比、推荐工作必须在 10 月底前完5成,今年的创建推荐名额根据实地考核确认,不做硬性规定。三、工作要求(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工商系统2016 年红盾护农行动,由市局和各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市场规范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与落实。要在本地党和政府统一领导下,早部署,早谋划,结合本

9、地实际,认真分析、梳理农资市场监管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红盾护农工作责任感。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侵权以及不作为、乱作为,切实将红盾护农行动落到实处。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联系,齐抓共管。积极参与、配合好行业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工作,公正严明执法。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强与公安机关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等方面的配合,形成打击违法行为的工作合力。要注重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二)继续发挥“红盾护农小分队”下乡打假能动性。一是要围绕重点农资商品,积极配合与依托农委及业务部门,集中开展农资市场商品违法经营、

10、暗地销售、制售假劣农资商品的春耕打假检查行动,要以新闻媒体披露的、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屡次监测不合格的等作为日常检查重点,切实维护农资市场交易秩序。二是 加6大对农资商品广告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农资广告行为。要以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农资广告为重点,强化对农资广告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的查处惩治力度。三月底前,结合“3.15”消费维权等活动,完成农资经销企业和个体业户农资台账建立、完善情况的检查督导和回访工作。三是各涉农单位,要把建立农资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作为目标,整顿农资市场为重点,以农资打假检测为手段,以走农家、进田间实施查堵定向,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路边销

11、售、捆绑销售农资商品等坑农害农行为,严防不合格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等问题,逐步鞭促、提高农资商品合格率,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推进本溪农业增效、增收。四是以各涉农工商所为主的红盾护农小分队要积极行动,通过访农户、做宣传、接诉求,严厉查处假借厂家直销、送货下乡、农机服务、科技宣讲等名义走村串户,非法销售农资等违法行为,解决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出现的突出问题,使农资流通环境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得到不断净化和规范。(三)结合登记制度改革和软件运用,加强农资市场经营主体监管,推动农资商家信用自律。全局要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面,强化农资主体监管。一是要按工作推进计划

12、和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今年的农资软件的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并细致查堵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二是全面推进诚7信经营和完善自律行为,不断倡导信誉至上经营理念,并在6 月底前,完善本单位“农资经营示范店”的信息采集录入。三是根据方案部署要求,在 10 月底前,完成评定和推荐上报本辖区年度新增“农资经营示范(户)店” 。(四)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提高农资打假社会效果。各县区要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媒体宣传、发放宣传画、宣传手册等形式,宣传农资市场法律法规及农资打假专业知识,积极开展护农小分队下基层、进乡村、进农户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在专项治理期间,集中推介一批诚信农资企业和诚

13、信农资产品,批评、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产品、企业和个人,扩大打假护农宣传的社会效果。为构建和谐的农资市场消费环境,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作出新贡献。市局将结合“3.15”消费维权等工作,对重点市场和县、区农资市场、 “农资经营示范户”等经营主体实施表彰与回访和情况通报。(五)做好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农资经营和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报告。要重视信息报送,注重总结和上报典型经验与做法,切实解决农资市场监管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落实到位。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于 2016 年 118月 5 日前对红盾护农行动进行总结,将电子版总结材料报送市局市场规范管理分局。2016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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