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大连工业大学 2017 年处级普通管理岗位聘任实施方案根据我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整体安排,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启动 2017 年普通管理岗位干部聘任工作。本次聘任工作将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参照大连工业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现将处级(五级、六级)普通管理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公布如下。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校聘任在管理岗位、具有干部身份的在册人员。二、聘任条件(一)学历条件: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大专文化程度人员申报的,学校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二)资历条件:1、五级普通管理岗位:在六级管理岗位工作 4 年以上。2、六级普通管理岗位:在七级
2、管理岗位工作 4 年以上。3、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申请转岗聘任普通管理岗位,但应符合下列条件:专业技术岗位四级以上或在五级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6 年以上,可转聘到五级以下普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七级以上或在八级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6 年以上,可转聘到六级以下普通管理岗位。(三)由领导管理岗位改聘至同级普通管理岗位干部,可不受上述聘任条件限制。三、工作程序(一)公示方案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二)将确定的实施方案,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布置相关工作。(三)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填报大连工业大学处级普通岗位人员基本信息表、大连工业大学处级普通管理岗位申报表交至组织部。(四)资格审核。学校对申报人员进
3、行任职资格审核。2(五)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学校召开普通管理岗位民主推荐会,申报人员进行个人情况介绍,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等。参加推荐人员根据申报人员的综合情况及任职条件进行推荐。谈话推荐由学校工作组在相应范围内组织进行。(六)考察校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等情况确定考察对象,按下列程序进行考察:1、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成立若干考察工作组。2、发布考察预告。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3、进行深入考察(1)干部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地
4、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2)考察时,查阅干部档案,听取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及信访等部门意见, 对非中共党员考察对象,征求统战部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等的意见。(3)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将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4)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要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及测评等情况。(七)提出建议人选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人选。(八)讨论决定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九)任职拟任人
5、选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3(十)学校将拟聘人选上报辽宁省人社厅审批。四、有关问题说明(一)本次聘任五级、六级普通管理岗位职数另行通知。(二)距退休不足半年,原则上不得参加晋级聘任。(三)由专业技术岗位转聘普通管理岗位人员,应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半年以上且应距退休年龄一个聘期以上。(四)参加转岗聘任的人员,本次转岗聘任后,原则上不得再次转岗聘任(因特殊工作需要除外)。(五)任职年限的确定在职人员各级职务的任职年限,从现任职务同职级的最早聘任时间开始,截止至 2017 年 5 月,按足年计算。因自费出国、病休等个人原因未履行所聘任职务岗位职责的时间不计入任职年限内。五、纪律要求(
6、一)申报人员必须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行为。(二)认真贯彻落实“九严禁” 纪律要求,按照校 纪委关于严肃学校干部聘任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执行,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三)本次干部聘任工作接受纪委监督,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在干部聘任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学校党委、纪委举报,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六、其他(一)聘任结束后,由专业技术岗位转聘管理岗位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档案职称,不再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二)本方案中的“以上 ”、“以下”均含本级 。(三)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