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 江 师 范 大 学 2010 级 高 水 平 运 动 队学 生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修 订 会 议 纪 要时 间:2010 年 7 月 2 日上午 地 点:行政楼北楼 218 会议室主 持:林一钢出席人员:薛 岚、吴维铭、王章明、梁开银、蒋瑞红、徐美仙、李慧秋记 录:李慧秋为了适应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发展需要,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人才,教务处组织召开了 2010 级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题会议。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各相关学院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经过充分研讨,与会人员就 2010 级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达成以下一致意见:1.2010 级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毕业最低总学分为 1
2、66 学分,其中文化课 100学分,体育训练 66 学分。具体学分结构如下:课程模块 学分设置 备注思想政治理论 16信息技术 2-4大学外语 8通识课程大学语文 2专业课程 40-60 由相关专业确定教育学 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2现代教育技术理论及应用 2学科教学设计 2教师语言技能 1微格教学与教学诊断 1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2教育实习 7教师教育课程教育研习 1师范专业学生必须修读课程模块 学分设置 备注专项运动训练(一) 8专项运动训练(二) 8专项运动训练(三) 8专项运动训练(四) 8专项运动训练(五) 8专项运动训练(六) 8专项运动训练(七) 8体育训练学分专项运动训练(八) 1
3、0任意选修学分8-10不得修读通识中的大学体育和通识中的体育类课程合计 1662.各专业学院会同体育学院分别制订全日制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和在杭体工队训练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人才培养方案。3.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只能在新生入学时申请转专业,其它时间不再受理。全日制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转入体育教育专业后,由体育学院与学生签订协议,按普通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相应学分,参加体育竞赛获奖的学生课程成绩奖励按照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与竞赛奖励办法实施。在杭体工队训练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转入体育教育专业后,仍享受高水平运动员相关待遇。4.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在校期间被高水平运动队淘汰仍按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毕业标准修读课程,不足的体育训练学分需修读普通学生培养计划中的其它专业课程补足学分。5.部分在杭体工队训练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如中途返校参加全日制学习,未修满学分可以继续修读全日制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合计达 166 学分,方可毕业。6.对部分在杭体工队训练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面授课程教师的课时费和差旅费由学校支付。抄送:教务处负责人、各相关学院、相关科室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