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7 年局属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聘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拓宽朝阳区园林绿化局局属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不断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朝阳区事业单 位管理人员职务 聘任管理办法(京朝人字200919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采取直接聘任的方式选拔任用局属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位人员。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大干部选拔使用力度,优化干部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推动全区园林绿化工作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个人意愿服从工作需要,统一调配使用干部的原则。三、组织机构成立局属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李世喆 局长王 健 书记副组长:王国臣 副局长 2成 员:张永生 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文胜 副局长(调研员)彭光勇 副局长张东利 副局长王 涛 绿委办专职副主任王礼先 森林公安处处长(副处职)邵洪刚 副调研员(正处级)下设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聘任岗位八级管理岗:绿化三队副队长岗位 1 个;望和公园副主任岗位 1 个。五、任职条件(一)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 定 地 贯 彻
3、 执 行 党 的 基 本 路 线 和 国 家 的 各 项 方 针 、政 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实绩突出;3、能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共事;4、具有拟任职务所需的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5、具有胜任管理工作的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在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本局内任职年限可3累计计算)或现任八级职员;聘任在专技中级及以上岗位,或聘任在专技岗位且在助理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本局内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3、近三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六、工作程序
4、:1、研究制定方案根据本次聘任工作的工作原则,制定工作方案,经党委会研究通过后予以公开。2、提名酝酿召开党委会进行提名酝酿,确定拟任人选(每岗位各 2人)。3、资格审查根据拟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拟任人选进行资格审查。4、民主推荐:对符合条件的拟任人选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所推荐人选获得赞成推荐票数应高于参加推荐人数的 60%,方可作为考察人选。5、组织考察:确定考察人选后,对考察人选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在民主测评中优秀、合格率和同意提拔率均应高于参加测评人数的 60%,方可作为拟聘人选。考察组采取个别人谈话、查阅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完整的考察报告。6、根据考察组的综合考评意见对所提出的建议拟聘人选进行充分讨论,由局党委集体研究并审核确定最终的拟聘4人选。七、任前公示对拟聘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采取张贴公示的形式实行聘前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对被提出异议的人选进行实际情况核实,如情况属实将按要求取消聘任资格。八、聘任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任人员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后,下达聘任通知,计算其任职时间。九、纪律监督监督人:续丹 监督电话:65042507十、本方案仅适用于此次事业单位管理岗聘任工作。2017 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