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人才培养方案补充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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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2013 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补充说明各院系:2013 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论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综合评审专家的意见,现就有关问题补充说明如下:一、关于人才培养方案结构2013 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沿用 2012 版人才培养方案格式,仍为 8 个部分。本次修订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微调,具体说明如下:1.课堂教学课程总表(培养方案第八部分附件 2)课堂教学课程总表由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通识教育课 5 个部分组成,有关问题说明如下:(1)公共基础课公共基础课必须采用学校统一提供的课程名称及编号。其中“C 语言”(140019)更名为“C 语言

2、程序设计” , “数据库” (140020)更名为“数据库程序设计”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中“计算机实训” (140002S)更名为“计算机基础实训”, “C 语言课程设计” (140003S)更名为“C 语言程序设计课程设计” , “数据库设计”(140014S)更名为“数据库程序设计课程设计” ,相应的课程编号不变。(2)专业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应围绕本专业的主要支撑学科(一般为 2-3 个)进行设置,偏重于理论(课程名称多为 学、 原理、 基础等) ,一般在 10 门左右,不同学校之间乃至同一专业类别不同专业之间课程设置差别不大。设置专业基础课程时,要认真参考本专业各级教学指导

3、委员会制订的专业指导规范 、教育部高教司编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以及其他院校的教学计划,尽量不遗漏本专业研究生招生考试课程,努力为学生后续学习打下坚实的学科基础。专业基础课根据学科归属进行编号。如果课程教学任务由其他院系承担,必须与课程所属教研室共同确定课程名称、学时以及课程编码。审核人才培养方案时,需提交外部门开设课程认定表(见附件 2) 。不同专业设置相同的学科基础课,应使用同一课名、同一编号。(3)专业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及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设置。2专业必修课既有偏重理论的课程,也有偏重技术的课程,服务于毕业生的工作领域及行业,同一专业校际之间存在一定差

4、异。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合计在 20 门左右,共同构成专业主体框架。(4)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根据本专业毕业生面向行业及培养规格进行设置,直接反映一个专业的优势与特色,是专业必修课的补充与完善,同时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专业选修课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实用技术类课程(与人才培养目标相呼应,服务于毕业生的工作职业) ,其开设目的是使学生就业后能够尽快胜任岗位工作,另一类是知识拓展型课程(包括专业外语、实用软件以及学科前沿知识、新技术讲座等课程) ,其开设目的是丰富学生知识结构,提升学生的专项技能。建议各专业采用组合方式设置专业选修课程。一是根据本专业学生就业岗位类别设置多模块技术类课程(每个模

5、块 5 门左右)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完整选修其中一个模块,相当于传统意义上的专业方向课程;二是适用于专业各方向的知识拓展类课程,一般应设置 5 门以上,供学生自由选择。建议各专业以限选课的方式,在第 1 学年开设 1 个学分的专业概论。学生毕业标准中专业选修课学分原则上应该不低于 10 学分。一个成熟的人才培养方案在培养目标不变的情况下,专业基础课与专业必修课是相对稳定的。方案修订主要根据社会需求调整、更新专业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是各专业开发新课程的重点。(5)通识教育课通识教育课全校统一开设,分为限选课和任选课两种,详见下表: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V990001 心理健康与调适 20

6、 1V990002 军事理论 12 0.5V990003 健康教育 20 1V990005 科技文献检索 12 0.5V990006 就业指导 40 1.5限选艺术类课程 至少 1 学分自然科学类课程人文社科类课程经济管理类课程通识教育课程任选工程技术类课程在本专业类别之外,至少选修 2 学分注:1.军事理论、健康教育、就业指导不确定开课学期,灵活授课。2.环境与能源概论改为工程技术类任意选修课,不再作为通识教育限选课。32.主要课程(1)专业核心课程我校 2012 版人才培养方案第三部分为“主要课程” ,其中包括专业核心课程和主要实践环节,设计初衷是设定专业学位课程。为了专业间的平衡,要求各

7、专业核心课程均设为 10 门,其中公共基础课 2 门、专业基础课 4 门、专业课 4 门,主要实践环节 5 项。(2)专业主干课程与主要专业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与“主要专业课程”是辽宁省本科专业信息采集术语,其中,专业主干课程是指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指定的主干课程,主要专业课程指各专业指定的专业主干课程之外的主要课程(限 8 门以内) 。(3)本次方案修订要求为了与专业信息采集、专业综合评价有机衔接,2013 版人才培养方案将第三部分“主要课程”更改为主干课程,设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两个部分。理论教学部分即为2012 版的核心课程,仍设 10 门课(含 2 门公共基础课程) ,实践教学部分即为 20

8、12 版的主要实践环节,仍设 5 项。设定主干课程时,要以“专业指导规范” 、 “专业说明”为蓝本,兼顾专业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原则上为 4+4) ,以专业共性为主,专业特色为辅(反映学校专业特色的课程可以在专业信息采集时填入主要专业课程) 。所选取的主干课程必须与教学计划表中的课名一致。这一部分的格式为:三、主干课程1.理论教学部分、2.实践教学部分、43. 创新创业训练(培养方案第六部分-课外培养计划)2012 版“课外培养计划”此次调整为“创新创业训练” ,学分仍为 5 学分(其中理论 3 学分,实践 2 学分) ,格式如下(可复制):六、创新创业训练1.创新创业理论在学校开设的创新创业

9、类选修课程中至少修得 3 学分。2.创新创业实践学生须自主完成下表中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至少取得 2 学分。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学 分创新实验(实践) 国家、省、学校创新实验(实践)立项资助项目 国家级 1.5 分,省级 1 分,校级 0.5分教育部、教育厅或学校主办的学科竞赛,获得等级内奖励 国家级 2 分,省级 1.5 分,校级 1 分科技(学科)竞赛行业、企业、学会、协会等主办的学科竞赛,获得等级内奖励 全国获奖 1 分,省内获奖 0.5 分大创活动挑战杯竞赛 参加挑战杯竞赛并获得国家、省级奖励 国家级 2 分,省级 1.5 分社会实践社会调查获得奖励(含调查报告、

10、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负责人等)国家级奖励 1.5 分,省级奖励 1 分,校级奖励 0.5 分社会实践志愿服务 社会工作或市级以上大型活动志愿者 参与 0.5 分,获奖 1.0 分科研项目 主持、参与校内外科研项目 主持 1 分,参与 0.5 分科研论文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核心期刊 1.5 分、一般期刊1 分,第二作者核心期刊 1 分、一般期刊 0.5 分著作 公开出版著作 第一作者 2 分,第二作者 1 分,第三作者及以后 0.5 分发明专利 取得发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 第一发明人 2 分,第二发明人 1 分,第三名以后 0.5 分科技活动学术活动 参与学术交流活动校外学术活动论文入选

11、1 分,大会报告 1.5 分;校级学术活动大会报告 1分,院(系)级学术活动大会报告0.5 分资格证书 通过考试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0.5 分文体活动 参加校内外大型文艺、体育、艺术类活动并获奖 校级奖励 0.5 分,市级奖励 1 分,省级奖励 1.5 分,国家级奖励 2 分其他创新创业方案设计 设计创新创业活动方案,得到学校或上级单位采纳或奖励 校级 0.5 分,市级 1 分,省级 1.5 分,国家级 2 分4.方案编审人员一览表(培养方案第八部分附件 4)方案编审人员一览表中,方案主要编制人员不超过 5 人。若为修订版,应综合考虑 2011 版及 2012 版主要编写人员;参与方案论证校

12、外人员如实填写(不超过 9 人,在原方案论证人员基础上,添加本次论证人员宋吉鑫、崔国生、谢刚、李卓玲、吕中枢、王秀云、王人杰、盛伟、孟广波) ;方案审核、编校人员根据本次修订工作如实填写(院系领导 1 人、编校人员 1-2 人) ;方案批准执行人填写宋吉鑫。5二、关于总学分4 年制本科专业学生毕业总学分(最低学分)设置为 185 学分和 175 学分两个档次,不设其他档次。最低学分中,各专业均包括德育 4 学分,军训、劳动合计 1 学分,通识教育课程 7.5学分,创新创业训练(原课外培养)5 学分,这部分内容不能改动;同样,公共基础课(课程编号打头的课程)也不能删减课程或缩减课时(高等数学、微

13、积分及线性代数课程可以选择多学时或少学时) 。三、关于课程的学时、学分与编排理论课 16 学时折合 1 学分,体育课、单列实验课 24 学时折合 1 学分,集中性实践 1 周计 1 学分。学分的最小单位为 0.5(2 退 3 进,7 退 8 进) 。理论课的学时数原则上应为 8 的整数倍。教学计划中课程周学时数为参考量。周学时数 教学周数大于课程学时数时,可以提前结课、提前考试。反之,如果周学时数 教学周数略小于课程学时数时,可以安排其他时间补充授课,保证总学时不变。要做好课程之间的有机衔接,相关课程内容不要重复,前后接续关系要科学合理。为了保证教学效果,1 门课原则上每周至多安排 6 学时。

14、四、方案完成时间9 月中下旬,教育厅将组织新报专业评审论证,并启动 18 类 42 种(830 个布点)专业评价工作。专业评价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相关信息需网上填报。因此,学校要求各专业于 9 月 17 日前完成培养方案编审工作,以部门为单位,报送教务处专业与课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由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由学校组织印刷(作为奖励,学校承担相关费用) ,新生开课后发给学生。未通过审核的,学校不再统一组织印刷,由院系自行组织印刷,学校不再承担相关费用。五、关于专业团队专业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既有技术层面的工作,也有管理、建设层面的工作,涉及工作调研、目标定位、方案

15、设计、方案实施、社会跟踪、质量检验、队伍建设、6条件改善等一系列工作,必须合理组建建设团队才能完成工作任务。专业建设负责人既要进行总体设计,又要协调各方关系,既要懂得相关专业,又要了解专业建设一般规律,要求很高。为了扎实推进我校专业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质量工程建设和专业评价中取得好的成绩,希望各院系根据学校关于调整本科专业建设团队的通知 (沈工院201354 号)要求,依照学校关于遴选专业负责人、调整组建专业建设团队的通知 (沈工院2010182 号)相关标准,调整组建专业团队。各院系要充分挖掘校内外资源,集中一切有效力量共同开展专业建设,科学确定团队人员分工,努力提升团队整体水平。

16、一定要选好专业负责人,并赋予专业负责人应有的权力。老教师要积极承担责任,年轻教师要甘当学生,兼职教师要乐于为专业建设做贡献,院系领导要善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特别是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的专业,要通过吸收校内外兼职教师,改善队伍结构,提升队伍整体水平。本年度省里评价的专业,相关院系组建团队时可以适当予以倾斜;新申报的专业,也可以组建专业建设团队(筹) 。请各院系以部门为单位,将各专业建设团队名单于 9 月 17 日前,经院长(主任) 、专业负责人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报送教务处专业与课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由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核(专业负责人或骨干成员有不符合条件的,需同时提交破格申请报告,说明原

17、因) 。团队审核通过的,在教务处、人事处备案;审核未通过的,需要重新调整。未通过审核的专业不予备案(专业团队有可能享受不到学校相关待遇) 。附件 1:2013 版人才培养方案封面附件 2:2013 版人才培养方案外部门开设课程认定表附件 3:专业建设团队成员登记表教 务 处2013 年 9 月 11 日7附件 1(此行复制后删除)沈阳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3 年 9 月修订8附件 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2013 版人才培养方案外部门开设课程认定表序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认定人123456789101112我部门已组织相关人员对该人才培养方案涉

18、及我院(系)的课程进行了审核,确认无误。认定部门领导签字以上内容已审阅院长(主任):公章:2013 年 月 日以上内容已审阅院长(主任):公章:2013 年 月 日9以上内容已审阅院长(主任):公章:2013 年 月 日以上内容已审阅院长(主任):公章:2013 年 月 日注:1.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需要认定,公共基础课按规定开设,不需要认定。2.课程认定人应为教研室主任(系主任)或课程负责人。3.认定内容包括对课程开设的目的是否清楚、课程名称与学时数是否合适、不同专业相同课程是否已经整合、是否有本部门所属课程其课程编号未计入本部门(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4.课程认定后,由相关部门领导(院长或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10附件 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建设团队成员登记表专业负责人序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职级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现所属部门 本人签字1专业骨干成员序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职级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现所属部门 本人签字12345专业一般成员序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职级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现所属部门 本人签字12345678910院长(主任)签字(公章): 教务处长签字(公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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