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1 2017年株洲市“民生 100”工程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书合作社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合作社地址: 填报时间: 2合作社基本情况合作社名称合作社地址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注册时间 工商登记号 注册资金开户银行 账号合作社成员数持维修证人员数合作社成员情况其中农民成员数技术人员情况 持其它证人员数经营土地面积 经营场地面积集中连片基础实施情况 机库坪面积成员入股 上年度盈利其中租赁经营上年对外作业收入土地经营情况(亩)委托经营土地合作社经营情况(元)合作社借贷资金3合作社制度建设情况合作社有关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证件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银行开户许可证5、机具发票复印件6
2、、牌证机具证件复印件7、场地、机具、机库坪等相片8、其它资料4附件 22017 年株洲市“民生 100”工程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通过扶持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生产,加快我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二、考评对象各县(市、区)政府、云龙示范区。三、考评内容及计分标准(总分 100 分,考核得 80 分为合格)1.组织管理(20 分)(1)制定的农机合作社扶持建设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中成立的领导小组由县市区领导牵头的计 2 分;如实施方案中成立的领导小组由职能部门领导牵头的计 1 分;未制定实施方案不计分。(2)实施方案以县市区政府文件
3、下发的计 2 分;以职能部门文件下发的计 1 分。(3)农机合作社扶持建设有计划、有检查指导、有相关走访帮扶记录、档案资料齐全的计 8 分。(4)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县市区向社会公布了农机合作社扶持对象的计 4 分。5(5)能及时上报各类农机合作社扶持建设文件资料、组织农机合作社人员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的计 4 分。2.工作任务(55 分)(1)扶持对象为工商注册的农机合作社计 3 分。(2)扶持对象有固定经营场所、土地流转(承包)合同,或有加工的农产品、种植了农作物的,并形成了一定规模,有示范典型带动作用,社会化服务好的农机合作社,计 10 分。(3)扶持对象有账目、报表、档案记录的计
4、 4 分。(4)县市 2017 年推广插秧机总台数是扶持建设农机合作社任务数两倍(区按农机化工作考核指标计数)的计 7 分,每少 2 台扣 0.5 分,扣完为止。(5)县市 2017 年推广烘干机总台数是扶持建设农机合作社任务数(区按农机化工作考核指标计数)的计 7 分,每少1 台扣 0.5 分,扣完为止。(6)县市每个乡镇(街道)都有农机合作社的计 5 分,缺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7)县市区考核资料、项目书齐全完善的计 2 分。(8)县市区对农机合作社扶持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在各类杂志或市级以上网站等媒体)4 次以上的计 6 分,每少一次扣 2 分,扣完为止。(9)县市区完成了本辖区农机合作社数据库统计的计 6分。6(10)县市区完成扶持任务数的计 5 分。3.扶持资金(25 分)县(市)区给与合作社扶持建设的计 25 分。4.考核结果运用市局考核结果,将报市政府相关部门,并作为市职能部门对县市区扶持建设农机合作社“民生 100”工程考核结果的依据。说说明:(1)所有机械必须有发票或牌证。(2)扶持对象必须资料成册、账目清楚、有据可查。(3)实行一家一考一套资料。(4)农机合作社数据库样表同上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