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生产生活垃圾擅自回填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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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汾湖高新区、太湖新城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公司),区各直属单位:经区政府讨论同意,现将苏州市吴江区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29日苏 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办 公室文件吴政办 2013127号 2 苏州市吴江区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总体部署,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综合承载能力,有效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依据省政府

2、关于加快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 2013108号),结 合本区 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全力在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中争先进位。(二)目标任务。2013年至2017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计划改造总计8417户,改造面积109.98万 2,总计划投资53.63亿元。通过5年时间,使我区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居民的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人居环境

3、质量全面提高。二、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在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 3 组织实施。着力规范房屋征收行为,依法保障征收(搬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群众得到实惠,推动民生事业持续有序健康发展。(二)统筹兼顾,主动作为。把握政策机遇,兼顾当前需要和长远发展要求,用足用好政策,对国家优惠政策支持的项目,力争主动。完善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三)科学规划,有序推进。统一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危旧住房集中

4、、基础设施缺乏、安全隐患严重、群众改造要求迫切的区域优先安排。在推进时序上,坚持先规划后改造、先补偿安置后拆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照“能早则早、能快则快”的原则,超前谋划、提前安排、合理布局,确保5年内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三、改造计划根据省政府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确定我市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为三大类,即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旧住宅区结合整治,分五年实施,改造工作自2013年7月开始启动。(一)改造区域和范围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计划改造1444户,原有棚户区(危旧房)建筑面积14.74万M2。其中:老东门 地块区域计划改造874户,原有棚户区(危旧房)建筑面积9.26万M2

5、;原苗圃宿舍地块计 4 划改造162户,原有棚户区(危旧房)建筑面积1.63万M2;城中农贸市场周边计划改造83户,原有棚户区(危旧房)建筑面积0.59万M2 ;云梨桥两侧地块计划改造325户,原有棚户区(危旧房)建筑面积3.25万M2 。非成片棚户区(危旧房)计划改造99户,原有棚户区(危旧房)建筑面积1.72万M2 。其中:流虹路北侧 地块计划改造34户,原有棚户区(危旧房)建筑面积0.99万M2;原水厂周边地块计划改造37户,原有棚户区(危旧房)建筑面积0.52万M2; 震泽古镇区计划改造28户,原有棚户区(危旧房)建筑面积0.22万M2 。城中村计划改造4006户,原有棚户区(危旧房)

6、建筑面积55.26万M2 。旧住宅区综合整治2868户,原有棚户区(危旧房)建筑面积38.25万M2 。(二)年度实施计划2013年至2017年计划改造8417户,其中:2013年计划改造1905户,2014年计划改造3701户,2015年计划改造1308户, 20162017年计划改造1503户。2013年至2017年计划投入资金53.63亿元。其中:2013年计划投入资金6.1亿元,2014年计划投入资金26.79亿元,2015年计划投入资金7.17亿元,20162017年计划投入资金13.57亿元。四、资金筹措我区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资金通过四种方式进行筹措: 5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

7、省改造专项资金的补贴,根据专项资金补助分配政策,积极做好改造项目的报送工作,努力争取国家、省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向我区倾斜。二是组建融资平台,市场化运作的信贷支持。由城投公司负责融资平台建设和项目评估、资金管理、与银行的对接和协调。按照我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的需求,积极筹措改造项目资金。三是土地出让资金。改造项目的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住房建设以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支出。四是鼓励民间资本,社会力量的参与。鼓励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积极落实各项支持政策。五、组织实施(一)成立工作领导

8、小组。明确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宣传部、发改委、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城管局、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文广局、信访局、公安局、环保局、城投公司和各镇(区)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城市棚户区(危旧房)项目前期规划和改造方案制订,并组织监督、检查、指导各相关责任单位实施。(二)明确部门职责。1区住建局负责牵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认真做好 6 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衔接申报等工作。2各镇(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具体实施。3区发改委负责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4区规划局负责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选址、

9、规划审批。5区财政局负责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资金的向上争取与融资工作。6区国土局负责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用地。(三)组建融资平台由城投公司成立的“苏州城镇综合改造有限公司” 作为我区棚改工作的融资平台,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顺利开展。六、保障措施(一)加强部门协作。按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按照“ 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的原则 ,简化 办事手续,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实行集约化审批服务,确保项目有关优惠和减免政策执行到位,有效推进项目如期开工,按计划完工。(二)

10、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重大意 7 义,宣传好各项惠民政策、改造政策、补偿标准、安置措施,工作进度等。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事项,要及时公布,提高工作透明度,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严格督查考核。依据年度计划对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组织实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全方位监管,定期通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改造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要按法律法规和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存档。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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