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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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江西省水利厅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实施方案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生态立省,建设绿色生态江西的战略部署,根据省政府关于继续实施山江湖工程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结合我省水利工作的实际,制订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 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主线,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营造一流的水质和健康河湖为目标,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治理与保护相结合,协调好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统 筹流域、区域、城乡水利发展,强化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江河湖库

2、的保护,加快水土流失的防治和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步伐,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江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 一流的水质” 和良好的水 环境,为绿色生态江西添光彩。二、总体目标(一)在河湖和水工程保护方面:到 2010 年,完成我省五河干流及鄱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主要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的大中型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率达 100%;全面完成现有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大幅度提高我省水库安全度,促进水库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严禁围湖造地、围垦河道和筑堰堵河,基本杜2绝随意占用河道、乱占滩地、侵占和损毁水利设施等违法行为。(二)在水资源保护方面:2008 年

3、底以前全面完成市、县水功能区划和各功能区纳污能力的核定。鄱阳湖、柘林湖、仙女湖、三清湖、国家水利风景旅游区和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和主要干流以及萍水、东江等重要河流的水质全部或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要求;到 2010 年,全省主要河流湖泊类水质达到85%以上;各设区市交界断面水质不低于类。(三)在水土保持方面:“十一五” 期间,全省治理水土流失面 积 1万平方公里,2010 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比 2000年减少 2 个百分点。加快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建设,到 2010 年全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水土保持预防体系。江河源头、湖库保护区、城镇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开发建

4、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达100%,验收率达到 95%,人为水土流失现 象基本得到控制。(四)在农村饮水安全方面:“十一五” 期间 ,全省解决 600 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将已列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 规划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减少一半。其中重度氟病区村、砷病区村、血吸虫疫区以及其他涉水病区村的饮水安全问题全部得到解决,人口较少民族、大中型水库移民、华侨农场以及项目区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全部得到解决。(五)在灌区渠系配套建设方面:2008 年用一年时间完成县级灌溉专项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依托规划平台,统筹好水利、农发、国土整治等各渠道工程建设资金,保证农田灌溉工程的科学布局、有序

5、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农田灌溉工程建设和改造步伐,力争至2010 年底,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 175 万亩,改善灌溉面积 475 万亩,3使全省实际保灌面积达到 2750 万亩,初步形成较完善的农田灌溉体系。(六)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 2008 年全面完成赣、抚、信、饶、修五大河流干流及鄱阳湖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工作,全面清理、取缔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内的采砂作业和砂场。所有河道采砂可采区均通过市场动作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按照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取得开采经营权,严厉打击违法采砂活动。到 2010年,全省流域面积在 5000 平方公里以上的主要河流各可采区采砂活动全部做到定点、定时、定船

6、、定量、定功率有序开采。三、工作重点(一)实行严格的河湖保护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级河湖管理机构,完成我省五河干流及鄱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严禁建设化工、冶炼、造纸、制革、电镀、印染、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用品储藏等企业。严禁围湖造地、筑堰堵河、擅自围垦、填堵河道以及在河道内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杜绝乱搭乱建、随意占用河道、湖泊岸线及滩地现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建设除桥梁、码头、取水设施和水文水质监测等必要的管理设施以外的其它建筑;在堤

7、防管理范围内,严禁兴建除必要管理设施以外的其它任何设施,保护范围内要列为控制建设带,不得擅自建设各类建筑物。水库库区不得建设高污染项目,两年内杜绝水库化肥养鱼,在确保工程安全和水环境保护前提下开发旅游。河道采砂要严格按照规划,实行“定点、定 时、定量、定船数、定功率 ”4开采,规范采砂权转让和审批发证程序。要把打击非法采砂和河道整治修复结合起来,维护河流的健康和行洪的安全。(二)强化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在完成全省水量分配的基础上,建立初始水权制度。实行严格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严禁无证取水和超计划用水。各地要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划定和完善市、县两级水功能区划,严格

8、按照区划的要求,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对江河源头及湖库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要严格审批程序,禁止建设高污染的建设项目。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发展污染水源的养殖业、旅游业以及从事水上娱乐、餐饮、采砂等活动。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保留区作为今后开发利用预留的水域,原则上应维持现状,缓冲区内的建设活动,须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批准,开发利用区内的建设活动,不得影响开发利用区及相邻水功能区的使用功能,根据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和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实行排污控制。新建、改建、扩 建的入河排污口必须进行分析论证,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立健全水环境监测机构,加强地表水、地下水监测

9、分析与评价研究工作,制定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其监测能力。鄱阳湖是我国第一大淡水湖,也是长江中下游地区一个重要的水资源宝库,因此,要把鄱阳湖的保护作为我省江河湖库和水资源保护的重中之重,加强鄱阳湖基础研究平台建设和水质监测系统建设,制定和落实鄱阳湖水功能区的各项措施要求。重点整治围湖造地、随意设置排污口、乱采滥挖砂石资源、随意设置网箱进行规模化养殖等行为,防止水质恶化和水域面积萎缩,使鄱阳湖保持“一湖清水” 。5(三)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重点在赣江、抚河、修河和信江上中游地区,认真组织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等一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积极推进水土保

10、持机制体制改革与创新,通过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全省每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300 万亩以上。在“五河” 及东江源头、湖库保护区及庐山、井冈山、龙虎山、三清山等风景名胜区,加大封禁力度,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植被恢复重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贯彻“ 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把预防监督、遏制新的人为水土流失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首要任务,强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水土保持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督执法机制,加强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县乡公路、招商引资项目、工业园区和城市新区建设的监督管理,严格落

11、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和“三同时” 制度,搞好工程建 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四)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农村饮水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的一项重大民心工程,也是建设绿色生态江西的一项重要内容。 “十一五”期间 ,每年确保解决 100 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力争解决 120 万人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绿色生态江西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的规划、可研和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创新投入机制,加快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导向、农民投入为基础、其它各方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和技术责任,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大力

12、推行“四制” 管理;建立健全6项目实施监督检查机制,严格工程验收制度;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调动保护受益群众投资投劳的积极性,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要突出重点,抓好示范,以点带面,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要把农饮安全建设和农村水环境整治结合起来,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五)加强灌区渠系配套建设,做好农业节水工作。加快灌区渠系配套建设,提高农田灌溉能力和抗灾减灾能力,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基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加强农田灌溉工程建设与改造,完善农田灌溉体系作为今后

13、一个时期内的工作重点。各级水利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在对辖区内农田灌溉设施全面调查评估,摸清现状的基础上,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期实施”的原则,制定 县级灌溉专项规划。要多方筹措资金,大力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小型灌区渠系建设,到 2010 年,使我省农田保灌面积由 2100 万亩恢复和增加到 2750 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 0.5,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灌溉保证率,涵养农田水土,改善农村水环境。四、保障措施(一)落实领导责任制。省水利厅成立 “绿 色生态江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孙晓山任组长,朱来友、杨丕龙副厅长、孙新生副巡视员任副组长,成员有办公室、水资源

14、处、建管处、水保处、政法处、计财处、农水处、宣传处、防办等有关处室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水资源处。各设区市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工作的领导。要把绿色生态江西建设情况纳入对各市、7县的水利工作考核评比体系中。(二)增加投入。至 9 月底,我省已基本落实今年的水利投资达14.82 亿元,其中中央水利投资 9.59 亿元,省级投资 5.23 亿元。今年,绿色生态建设重点的农饮中央投资 21655 万元,省级专项及配套投资 7708 万元;水土保持中央投资 2968 万元(其中国家重点水保投资 1440 万元,农发水保投资 1528 万元),省级投资 400 万元;大型灌区续建

15、中央投资 4500 万元,省基建投资 500 万元;中型灌区、小农水基本落实中央投资 3740 万元,省级小农水投资 8000 万元。按照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首先要管好用好现有水利资金,在统筹安排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向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工作项目倾斜。同时,为实现绿色生态建设总体目标,在争取中央加大我省投入的前提下,我省要争取加大省级投资,重点保证农饮、省级小农水,争取加大对水保、灌区的投资力度。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财政的支持,增加对水利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已有的各项政策,加大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水保两费

16、(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以及河道砂石资源费的征收力度,并严格使用范围,防止截留和挪用,以保证水利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三)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绿色生态江西,一要靠建设,二要靠管理和保护,靠执法监督。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河道执法巡查制度,加大对违法采砂、违法取水、围湖造地、乱占滩地,破坏水土保持、水文监测、河道管理等设施以及污染水资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从 2008 年开始,在鄱阳湖星子建设河道采砂执法基地,加大对鄱阳8湖采砂行为的监督检查。开展河道采砂执法能力建设活动,2010 年以前,初步按照规划,完善采砂管理能力建设。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和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每年省厅及市县至少

17、举办一期以上的培训班,培训人数在 2000 人以上。强化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水行政执法考核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执法队伍的考核。加强水行政执法保障能力建设,按照水利部的要求,按标准配备执法装备。加强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配备必须的监测设备。通过执法能力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以及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水行政执法和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四)加大宣传和服务社会的力度。要在办好“江西省水资源质量公报”、 “江西省重要城市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旬报”的基础上,今年年底前增办“江西省各 设区市河流交界断面水 质公报” 和“鄱阳湖水质月报” 。利用广播、 电视、报刊和网络 等新闻媒体向广大公众宣传建设“绿 色生态江西 ”工程的重要意义、目 标任务、实施重点和有关要求,宣传水利系统在绿色生态江西建设中的地位、任务和具体的目标要求,提高全省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建设绿色生态江西重要性的认识和参与度。江西水利信息网站要开辟绿色生态江西建设专栏,要通过网络和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水利系统绿色生态江西的进展情况,宣传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先进典型。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要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形成共识,为水利系统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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