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经济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方案为保证和提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质量,规范博士生培养过程,完善博士生培养制度,根据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考核目的中期考核是在博士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之后,对其入学以来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和科研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和评定,确定其是否具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二、考核领导小组组成(1)学院成立博士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博士专业点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2)具体考核按博士
2、专业组成中期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委员会成员应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 5 名以上教授或相应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半数以上为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导师可以参加考核委员会,但不能担任主席。考核委员会在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三、考核时间博士生中期考核,在入学后第三学期进行(10 月份) 。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在转博当年随上一年级博士生进行。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应事先提出延期申请,经导师同意、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可延期进行,并在半年内完成中期考核补办工作,同时报研究生院备案。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者不得申请延期,并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四、内容和形式博
3、士生中期考核首先由博士生本人进行个人总结,填写考核表,然后由培养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开题报告、身心健康状况等。(一)政治思想考核政治思想考核要结合博士生平时的政治学习、思想表现和组织纪律性,由主管学生思想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听取研究生辅导员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并对博士生的思想小结认真审阅,最后在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综合评价。政治思想方面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政治思想考核不合格: 1严重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或有严重道德品质问题。 2学习、研究不刻苦、不安心,不尊重导师,使导师无法履行指导职责。 2(二)业务考核业务考核包括以下内容:1培养方案中课程学习
4、(成绩与学分)完成情况。2学科综合考试 。综合考察博士生的基础理论是否坚实宽广、专业知识是否系统深入,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学科综合考试是博士生培养的必要环节,由笔试和口试组成。口试由各专业考核委员会组织,口试内容见山 东大 学 博 士 研 究 生 中 期 考 核 情 况 表 ;笔试方式可以是单独命题组织学生考试,也可以学生的“三高” (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和高级计量经济学)成绩的平均值作为笔试成绩。笔试的具体方式由各专业中期考核委员会确定后上报学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批准。3开题报告完成情况与质量。4结合博士生平时的科研工作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综合考察其
5、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5.业务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业务考核不合格: (1)学位课考试不及格。 (2)因主观原因未按期完成开题报告,或第一次开题报告未通过且按规定重做后仍未通过者。(3)在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专题报告与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现象,或反映出的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科研素质极差不宜继续培养者。五、考核结果及处理 (1)考核成绩由政治思想考核(30%)和业务考核(70%)两部分构成。其中,业务考核成绩由专业课程学习(10%) 、学科综合考试(10%) 、科研能力(30%) 、开题报告(20%)构成。(2)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种。各专
6、业按照不高于 30%的比率推荐中期考核优秀学生名单,学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将按照研究生院分配指标确定中期考核优秀学生;中期考核成绩为优秀者,需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研究生院。(3)对政治思想与业务考核均合格者,准予按计划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继续攻读博士学位。(4)对考核过程中存在问题者,要提出警告,限期改正。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正的,按不合格处理。(5)政治思想考核或业务考核不合格者,将终止其攻读博士学位,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山东大学关于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暂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六、具体时间安排1、9 月 21 日,学院成立博士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和各专业中期考核委员会,部署安排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2、9 月 24 日前制定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方案 ,3在学院网站公布,并上报研究生院备案。3、9 月 24-10 月 10 日,各博士点组织业务考核和开题报告,并将中期考核结果和优秀博士生名单报研究生办公室。4、10 月 12 日,召开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中期考核优秀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10 月 16 日,中期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