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营 口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文 件营工商发 201647 号关于印发营口市工商局推进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分局:现将营口市工商局推进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 年 7 月 13 日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6 年 07 月 13 日印发2营口市工商局推进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 2016 年全市旅游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营旅产办发 20161 号)的精神要求, 为规范旅游市场经营活动,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促
2、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推进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各级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旅游等部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以及营口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针对“ 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霸王条款、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强迫消费”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外要加强与旅游、公安、物价和质检等部门协调配合,对内市场规范管理、公平交易、消保、商标、广告、企业监管、投诉举报中心等内设机构之间的要加强协同配合,积极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努力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
3、序。二、监管重点(一)加强旅游行业广告市场管理。以新广告法施行为契机,加强对景区景点、旅行社等有关经营者发布的旅3游广告检查,对误导、欺诈旅游者的虚假违法旅游服务广告,及时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查处。同时,按照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加大对“一日游” 旅游广告的监管力度,防范利用报纸、杂志、地图等出版物发布虚假违法旅游服务广告的行为。(二)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旅游行业中的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性大、社会关注度高、旅游者反映强烈,要重点查处景区景点、商场给予旅行社以及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违法行为,查处旅游经营者违背旅游者意愿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限制
4、竞争、违法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进一步遏制旅游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三)严厉打击旅游购物欺诈行为。要结合国家商务部、旅游局、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关于开展旅游纪念品市场整治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职严厉查处旅游商品销售中商标侵权、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及认证标志、伪造产地、篡改生产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旅游购物欺诈行为的高压态势。(四)整治旅游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以旅游合同格式条款监管为重点,认真研究消费者集中反映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查处旅游经营者利用合同格4式条款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
5、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探索推进旅游市场网络经营服务监管。近年来,网络旅游发展迅速,有效推动了智慧旅游的发展,但也存在着无序竞争、无照经营等一系列问题。要落实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充分发挥工商机关网络监管平台的功能作用,加大对网络旅游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六)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涉及旅游方面的投诉举报,妥善解决消费纠纷。强化对相关投诉、举报信息的综合利用,引导和督促景区景点经营主体设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 ,促进 消费纠纷的和解,履行其消费维权社会责任。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景区景点建立先行赔付制度,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三、方法步骤从 2016 年 7 月 1
6、日至 12 月 31 日,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启动阶段。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部署全市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启动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执法大检查。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推进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好执法队伍,做好行动前的各种准备工作。5(二)整治阶段。8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管力度,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合同格式条款、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三)总结阶段。1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各单位对推进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别是要总结实际监管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按照规定的时间上报到市局。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切实加强对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二)高度重视,加大执法力度。各单位要组织专门执法力量,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管执法力度,做到认真查处、规范执法、依法办案,力求管得住、查得实、效果好。(三)加强沟通,及时反馈情况。各单位在推进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中,要加强沟通交流,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反馈到市局。推进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总结于 12 月 20 日前通过 OA 报市局市场分局市 场科邮箱。市局联系人:汪君 电话:96315-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