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嘉兴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印发嘉兴市工业固废专项整治方案(20172019)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嘉兴市“五 废共治” 三年行动实 施方案(20172019)(嘉政办发2017 40 号)文件要求,我局 编制了嘉兴市工业固废专项整治方案(20172019),并经八届市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嘉兴市环境保护局2017 年 6 月 29 日嘉环发 201762 号 2 嘉兴市工业固废专项整治方案(20172019 年)为贯彻实施嘉兴市“五废共治” 三年行 动实施方案(2017201
2、9 年),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制订本整治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三年专项整治,全市工业固废处置能力基本达到实际需求,填平处置缺口;建成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信息化监控平台,实现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联网监控率 100%,省控及市控以上危险废物重点单位和年产生 100 吨以上污泥重点单位联网监控率 100%,工业固废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明显提升。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提升工业固废处置能力。1.加快推进工业固废处置能力建设。通过三年努力,形成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理处置能力,促进我市危险废物与污泥环境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到 2017 年底,建成危
3、险废物填埋场,增加一般工业污泥处置利用设施 1-2 座,根据实际需要配套建成相应的含汞废物、废酸和含铬皮革碎料等处置项目。到 2018 年底,全市形成“焚 烧、填埋、物化” 三位一体的处置能力。到 2019 年底,实现危险废物和污泥“自产自消” ,基 3 本解决我市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能力缺口问题。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嘉源集团参与,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2.加强处置设施建设运行保障。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项目建设,要按照保障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运行
4、成本和合理利润的原则,不断完善危险废物处置价格标准。鼓励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项目建设和运营。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参与)3.强化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各县(市、区)要根据产业特点,以现有设施布局为基础,统筹做好静脉产业基地布局,科学规划新建设施,循序推进,不断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到 2019年底,建成工业边角料尤其是纺织废弃物分类收运体系,在平湖市和海宁市等工业边角料产生大县建设综合利用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国土局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参与)
5、(二)提升工业固废监管能力。1.推进工业固废收集处置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储存设施、场所的规范化建设,确保分类存放,无害化处置。对危险废物,加强安全处置监管,实行分类运贮,分类处置。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参 4 与)2.扩大企业联网监控覆盖面。结合企业固体废物出入口规范化建设,同步推进企业联网监控,督促企业在内部产生点、贮存场所、物流出入口安装视频装置、配备地磅和道闸、设立标识标牌、划定转运路线,切实加强固体废物出入口“三点一线” 的监控。到 2017 年底,全市国控危险废物重点单位、年产生 500 吨以上污泥单位、污泥处置单位完成联网监控;到
6、 2018 年底,省控以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产生 100 吨以上污泥单位完成联网监控;到 2019 年底,争取市控以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完成联网监控。新增危险废物和污泥重点产生单位当年实现联网监控。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参与)3.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按照全流程覆盖、全时段监控、锁链式追溯、智能化预警的功能要求,推进危险废物和污泥全过程信息化监控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化监控系统运维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快整合危险废物和污泥信息化监控与智慧环保、移动执法等平台资源,建立监控平台报警后的执法检查制度,形成系统报警、执法联动、违法查处的链式反应机制。到 2017 年底,我市危险废物和污泥信息化监
7、控平台实现与省级平台联网。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参与)(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1.落实产生者负责制。严格产废项目环境准入,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方案不符合环保要求或缺乏可行性的,依法不得批准其环评文件。鼓励年产危险废物 1000 吨以上的新建 5 项目根据实际需要配套建设自行处置设施;新建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飞灰处置设施。深化开展危险废物“ 存量清零” 行动, 对超过贮存期限、 贮存环境风险突出、产废种类与我省、市处置能力不符的,应当责令产生单位限期处置,并依法采取源头减量化措施。开展嘉兴市废铅酸蓄电池相关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废铅酸蓄电池非法
8、经营行为,取缔关停废铅酸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置场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2.落实运输企业责任。严格危险废物运输准入管理,细化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的从业准入要求,通过交通运输行业监测平台统一管理运输企业。加强危险废物运输行业监管,建设清运车辆 GPS 定位系 统,实 行危险废物道路运 输电子运单和转移联单制度,实现危险废物托运者、运输者和接收单位的全过程监控及关键信息共享。开展危险废物运输企业抽查评估,加强运输行业执法督查,依法查处运输单位倾倒遗弃危险废物、未将危险废物送至指定处置单位等违法行为。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要结合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
9、员资格培训,开展环保知识、污染防治技术培训。(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参与)3.落实处置企业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的标准规范,督促处置企业加快实施现有处置设施的改造提升,到 2018 年底,全面淘汰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到 2019 年底,全面淘汰不符合标准规范的污泥处置设施。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监督性监测和不定期抽查,加强监测和抽 6 查结果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中的运用,增强企业守法自觉性。推进处置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所有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自建处置设施的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按年度公开危险废物处置、二次污染防治等情况;属焚烧处置的,应当按
10、要求设立电子显示屏,实时公开焚烧工况和烟气排放数据。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参与)(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1.推进属地网格化监管。进一步落实市县镇三级环境监管职责和要求,推进属地环境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工作,按照网格化管理固体废物监管要求,将固体废物重点监控企业纳入相应网格,逐一确定监管方案。各级环保部门要按年度动态更新市县两级固体废物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 2.保持执法严打高压态势。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开展危险废物和污泥环境执法行动,综合运用联动执法、交叉执法等方式,坚持检查人员和被
11、检企业“ 双随机” ,确保环境监管执法的力度和效果。对危险废物和污泥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全面查处违反标志标识、转移联单、申报登记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倾倒和非法处置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对违反危险废物和污泥规范化管理要求的,降低其环境信用评价等级,切实加大企业违法成本。(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参与)3.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危险废物网 7 格化监管的要求,落实所需的管理机构、人员力量和监管装备,同时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加强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能力建设,到 2018 年底,市环境
12、监测站要具备腐蚀性、浸出毒性等危险废物采样和分析资质。充分发挥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的作用,满足日益增长的危险废物和污泥环境监管技术支撑需求。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参与)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承担起监管主体责任,对辖区内危险废物和污泥等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工作负总责,将其纳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二)协同履行职责。各级环保部门要做好工业危险废物和污泥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积极牵头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危险废物和污泥监管工作。(三)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要加大
13、资金投入,支持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基础设施项目、信息化监控系统建设和实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无主及没明确责任主体的历史遗留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所需费用,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承担。(四)积极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固体废物处置重要性的认识;开展工业固废典型违法案例的警示教育,引导广大企业自觉履行工业固废处置的责任。鼓励社会各界和公众参与、监督工业固废处置 8 工作。附件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名单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嘉源集团共印 27份 9 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 年 7 月 1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