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理学院工作量计算办法(2013 年 9 月 6 日教代会修订版本)本工作量计算办法包括教学工作量、科学研究工作量、教学研究工作量和其他工作量的计算方法。一、教学工作量(一)外院本专科生(公共基础课)理论课和实验课教学工作量计算按照学校实际发文的最新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二)本院本科生1理论课程课程教学工作量学院课程人数系数 课程系数(K 1)学时数= .5 01(03 N实 际 上 课 人 数 )K1. 2.5 0一 般 课 程精 品 课 程 ( 验 收 的 优 秀 课 程 )部 分 双 语全 部 双 语其中 N 为学生人数。标准班课程人数系数标准合班数 15 人 30 人 60 90
2、120学院课程系数 1.15 1.15 1.45 1.75 2.052实验课程实验课程教学工作量批次修正系数 该课程学时数课程系数(K1)实验课程中某实验项目教学工作量批次修正系数 某实验项目学时数课程系数(K1)这里:批次 P 实验课总人数/每批次实验的学生人数,当批次 P1=1 时,=1.15,当批次 P12 时,=1.8。注:() 批次 P12 时,任课教师可向学院申请研究生助教(学院须建立相应的研究生助教制度) ,协助教师完成多批次项目的教学任务。() 如果理论课中含有实验教学时数(以教学计划为计算依据) ,则分别按理论课和实验课的计算办法执行,然后相加,作为本课程的教学工作量。83实
3、践环节工作量每门课程工作量=课程系数 周数16课程系数 :(1)30 人为 1 个标准班,=1.05(2)不足 1 个班,=0.9+0.01 (人数-15)(3)2 个标准班,=1.74(4)超过 1 个班不到 2 个班,=1.05+(人数-30 )(1.74-1.05)/30标准班课程系数标准合班数 1( 15 人) 2( 30 人) 3(45 人 ) 4( 60 人)课程系数 : 0.9 1.05 1.395 1.744本科生导师工作量导师工作量学生人数(N) (14.5+2)注:其中 14.5 为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量,2 为导师工作量5. 毕业实习工作量按照学校办法执行。(三)研究生1理论
4、课每门课程教学工作量学生人数系数 K课程计划学时学生人数系数 K 1.2 05 N( )学生人数系数研究生人数 5 人 10 人 15 人 20 人K 1.2 1.3 1.4 1.52实验课程教学工作量研究生实验教学工作计算与学院本科生实验工作量计算相同。3导师指导工作量研究生导师工作量研究生人数(N ) 80导 师 工 作 量 各 年 级 分 配年级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导师工作量 10 30 40注:()研究生导师工作量包含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量和导师工作量。()非本学院导师到理学院带研究生,其导师工作量按学校计算办法执行(参见学校工作量计算办法) 。9二、科学研究工作量科研项目项目类 类
5、类 类 类 V 类 类 类绩点(每项) 800 600 360 200 100 0 0注:(1)上述 I-VII 类科技项目的分类标准和认定参照“浙江工业大学校科技项目分类标准和认定方法”(见附录 1)执行,上表中不包括其中的横向项目,横向项目的计算方法见(3) 。(2)奖励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必要条件(包括横向项目) ,否则不予奖励: 属于理学院的项目; 列入学校备案管理; 有科研经费到校。(3)横向项目收取到款额 1.3%的管理费,绩点按实际到款每万元计 2 个绩点。(4)绩点只奖励理学院及其下属部门作为第一申报单位的项目,并须实际到款。2科研论文SCI (非会议论文)论文类型 I 区 I
6、I 区 非 I 区、II区EI(非会议论文) 非 SCI、EI 收录的 A 类期刊论文非 SCI、EI收录的 B类期刊论文绩点(每篇) 120+30(置换绩点) 60+30(置换绩点) 10+30(置换绩点) 10+20(置换绩点) 25 10注:(1)I 区和 II 区 SCI 论文参照中科院期刊最新分类标准界定。(2)按学校规定给予 SCI、EI 论文的奖励,学院不再提取。(3)置换绩点:是指可以将教学工作量绩点按 1:1 置换成科研工作量绩点的绩点。置换绩点本身不计酬金,只有与教学工作量绩点置换后才能变成有酬金的科研绩点。例如某教师岗位( 教学科研岗 )内要求的科研绩点数 (科学研究和教
7、学研究绩点数之和)是 40 个,但他只有完成一篇 IV 区 SCI 论文,即得到 10 个有酬金的科研绩点和 30 个无酬金的置换绩点,这 30 个置换绩点只有用 30 个教学工作量绩点来抵扣后才能转换为 30 个有酬金的科研绩点,这样这位教师就完成 40个科研绩点的科研工作量要求。(4)一篇文章同时被多个机构检索,取最高,不重复奖励。(5)一篇论文只奖给署名为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或下属部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如果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为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或下属部门,工作量绩点只计算一次,并由第一作者决定是否将绩点适当分配一些给其他作者,但每个作者的绩点分配权重须按作者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分配。(6
8、)对于科研处检索不到的三大索引论文(校图书馆可检索到) ,奖励绩点按类期刊计算。(7)B 类论文绩点只能抵岗内绩点,并且先计入其它的科研绩点,后计论文绩点。(8)学生与导师(须均为理学院)共同发表的论文视同导师发表。(9)A、B 类期刊的认定按人事处文件,增刊依次降低一档计算绩点,类增刊不计绩点。(10)SCI 或 EI 收录论文,如为第一作者、第二单位,给予置换绩点,SCI 置换绩点10为 15,EI 为 10.3科研成果奖获奖等级 国家级 省部级 厅级 发明专利授权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绩点 1100700 350 100 60 3020+学校奖励注:(1)本奖励只奖给以浙工大理学院
9、或下属部门为获奖单位,如果理学院或下属部门不是第一获奖单位,则需对奖励工作量绩点乘以获奖排名系数。获奖排名系数如下:排名 及其以后国家级系数 . . . .省部级系数 . . 厅级系数 (2)奖励不重复,若同一成果获多项奖励,按最高级别进行奖励。(3)奖励级别按奖励证书(或文件)认定。4科研平台类别 国家级 省部级科研平台 700 300注:(1)科研平台:按国家级计算的包括:博士点、2011 协同创新、国家级重点学科、省重中之重学科、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际合作基地、国家基金委创新群体;按省部级计算的包括:硕士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省级重点学科、教
10、育部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条件水平创新平台) 。(2)平台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由负责人进行二次绩点分配。5补充说明在学院每年工作量计算和奖酬金分配时,学院特聘专家所完成的、排序第一的研究项目、论文、专利、成果和当第一作者为学生或其他教师时特聘专家为通信作者的论文,根据学校、学院与专家的协议规定,不再纳入理学院其他教师岗位内工作量绩点的计算与超工作量的奖励。三教学研究工作量1教学类项目国家级项目 省级项目、国家级子项目校级项目、省级子项目教学改革类项目(除教材外)360 200 40国家级项目 省级项目 校级(包括研究生出版专著立项)规划教材或重点教材建设项目200 100
11、20国家级(教育部或财政部)省级(教育厅或财政厅)校级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100 50 20注:(1)校级项目包括教改项目、教学方法专项、优秀课程(群) 、精品课程、重点教材11等。(2)若出现新的教学研究项目,是否奖励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认定。(3)绩点只奖励理学院及其下属部门作为第一申报单位的项目。教学论文教学论文 A 类期刊 类期刊 其它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期刊绩点 30 15 10注: (1)A, B 期刊的认定参照“ 浙江工业大学国内 AB 类学术期刊名录” 最新版。(2)增刊依次降低一级计。如类增刊以一般期刊计,一般期刊的增刊不计绩点。(3)教学研究论文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认定。3著作及教材
12、出版著作或教材 教育部国家统编教材、中央级出版社教材及专著 地方出版社教材绩点(每本) 100 60注:(1)奖励以每本(20 万字)为单位计(含主编、参编等) 。不到 20 万字以 20 万字计,超过 20 万字的,按比例计算。(2)中央级出版社的认定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中央级专业出版社名录”最新版。(3)必须署名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或下属部门,不署名的不奖励。(4)译著、教辅资料、辅导书和习题解等,绩点乘以 0.8。(5)BOOK CHAPTER(专著章节)归为教育部国家统编教材、中央级出版社教材及专著类,其工作量按专著章节字数的比例计算(以 20 万字 80 个基点为计算标准). 例如某作者
13、所写章节的字数为 5 万字,则其工作量绩点为 5(80/20)=20 个。4教学成果奖国家级 省部级 厅(校)级一等 二等 一等 二等教学成果奖 1000600 300 60 30注:(1)本奖励只奖给以浙工大理学院或下属部门为获奖单位,如果理学院或下属部门不是第一获奖单位,则需对奖励工作量绩点乘以获奖排名系数。获奖排名系数如下:排名 1 2 3 4 5 及其以后国家级系数 1 0.6 0.4 0.2 0.1省部级系数 1 0.6 0.4 0 0厅级系数 1 0 0 0 0(2)不重复奖励,若同一成果获多项奖励,按最高级别进行奖励。(3)奖励级别按奖励证书(或文件)认定。(4)浙江省教育技术类
14、获奖项目的绩点奖励等同厅(校)级教学成果奖。5教学平台类别 国家级 省级教学平台 700 300注:(1)教学平台:国家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外实习基地、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精品课程、重点专业、优势专业、特色专业、资源共享课程、视频公开课程、教12学基地、教学团队。(2)平台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由负责人进行二次绩点分配。四、其它工作量承担服务管理工作及学生课外科技指导工作等给予绩点或现金补贴。补贴的绩点按其所聘任的岗位教学和科研要求的比例分别充抵,现金不能充抵绩点。标准如下:(一) 服务补贴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系副主任实验中心副主任 系秘书补贴(绩点) 90 60 40院工会主席 数学建模负
15、责人 教学督导组长 教学督导组员补贴(元) 1600 1200 1000 500注:(1)上表中兼职多项,第二项绩点乘以 0.5,第三项开始不计。(2)班主任津贴按理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条例另行计算。(3)要求坐班的岗位,工作量要求可减半,但其教学超工作量最高不超过规定的数(二)教师指导学生课外科技、数学建模竞赛等获奖类别 国家级 省 级 校 级等级 一 二 三 特等 一 二 三 特等 一 二 三奖励(元) 4000 2000 1000 1600 1000 600 400 1000 600 400 200注:(1)同一项目获奖绩点按最高计,不重复奖。数学建模竞赛指导组只计一项。(2)获本研优秀学
16、位论文的按上表对应等级的一等奖计。附录 1. 浙江工业大学校科技项目分类标准和认定方法(2012 年版本) (1) 类项目:主持 973 计划项目,863 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重大、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到校经费在 1000 万元及以上(不含外协)的其他各类纵、横向项目。(2) 类项目:主持 973 计划课题,973 前期研究专项课题,863 计划课题(含目标导向类专题课题)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除类外到校经费在 200 万元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
17、;到校经费在 200 万元及以上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到校经费在300 万元及以上的国防科工局和总装备部及海军、空军等各军兵种装备部项目;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到校经费在 500 万元及以上(不含外协)的其他各类纵、横向项目。(3) 类项目: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基金项目;到校经费在 50 万元及以上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到校经费在 100 万元及以13上的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及海军、空军等各军兵种装备部项目;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项目;浙江工业大学作为参与单位的、类纵向项目(在合同任务书中有体现) ,且到校经费在 10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到校经费在 200
18、 万元及以上(不含外协)的其他各类纵、横向项目。(4) 类项目:主持除、类外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的其他各类项目(不含会议资助) ;列入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其他各类项目;教育部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博士点基金优先发展领域课题,国家其他部委局办各类重大(重点)项目;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工程项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和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到校经费在 50 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国防科技计划项目;浙江工业大学作为参与单位参加、类纵向项目(在合同任务书中有体现) ,且到校经费在 5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到校经费在 100 万元及以上(不含外协)的其他各类纵、横向项目。(
19、5) 类项目:主持教育部重点项目、博士点基金博导类和新教师类课题等;国家其他部委办各类一般项目;省科技计划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钱江人才计划项目、软科学项目、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设立的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等;到校经费在 20 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国防科技计划项目;浙江工业大学作为参与单位承担、类纵向项目(在合同任务书中有体现) ,且到校经费在 2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到校经费在 50 万元及以上(不含外协)的其他各类纵、横向项目。(6) 类项目:主持省教育厅重大、重点、一般项目;其他厅局办以及各地(市)设立的科技计划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到校经费在 20 万元及以上(不含外协)的其他各类纵、横向项目。(7) 类项目:主持各类学会、研究会设立的科技项目,校基金项目,以及未列入-类的其他各类科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