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一、时间安排:(一)整治行动时间:4 月-7 月(二)动员部署时间:4 月中旬,各监督机构召开动员大会(三)现场推进会时间:4 月下旬,召开扬尘治理现场推进会二、组织领导:(一)委成立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质安处、市场处、市各监督机构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安处,负责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二)各监督机构要加强日常巡查,应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作为检查的首要内容,并认真填报扬尘专项整治状况评价表,报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三、整治内容: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11 133 号)
2、文件的执 行情况,主要检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方面的相关责任的贯彻与落实情况,并对以下环节进行重点检查:1)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围挡,围挡是否符合要求,完整整洁美观;2)场内道路和操作场地是否硬化;3)工地出入口车辆冲洗装置是否按规定设置,相关制度是否落实(保洁制度、措施和人员是否到位),车辆出场是否冲洗;4)现场裸露土方和易扬尘材料是否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5)工地周边环境是否受到施工影响以及是否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四、开展督查1、委成立两个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小组;第一组:负责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整治组 长:委质安处;副组长:市建筑安监站负责
3、人成 员;建筑安监站、园林质安站、环保监察支队各一人办公点及车辆:市建筑安监站负责第二组:负责市政、轨道交通、园林绿化等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整治组 长:委质安处;副组长:市市政监督站负责人成 员;市政管理处、轨道质安站、环保监察支队各一人办公点及车辆:市政管理处负责2、工作要求: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小组人员相对固定,每组每天不少于六个工程。3、督查重点:各监督机构上周巡查中扬尘治理存在问题、市民投诉及媒体曝光的工程项目。五、整治措施:(一)对督查小组在督查中发现扬尘治理方面存在问题的,一律予以黄牌警示并责令限期整改;(二)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予以红牌警示并责令停工整改。(三)对市民投诉及媒体曝光的工程项目,一经查实,予以红牌警示并责令停工整改。(四)对扬尘治理不到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律采取先处理再处罚的办法,即先安排“路面无 尘干洗机” 进行保洁清洗,除要求扬尘污染单位支付相应保洁清洗费用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给予处罚。(五)每月对督查的工程进行汇总评价排序,对评分 80 分以下或排序后 10 名的单位予以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