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订本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打非治违” 专项 行 动,强化 隐患排查治理,推进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秩序,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专项整治范围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全省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
2、经营单位。要根据当前季节特点,重点突出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秩序,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充装等环节,重点突出未经正规设计的在1役装置的安全诊断,重点突出“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回头看”,切实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三、重点整治内容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是否依法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保证有效落实和及时修
3、订;是否切实落实“一岗双责” 的 规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是否依法设置具有独立职能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投入是否落实。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度是否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是否健全,查出的隐患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闭环机制,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做到责任、资金、时限、措施、预案“五到位” ,重大隐患是否按 规定及时上报;督促企业聘请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诊断。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情况。企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安全设
4、施“ 三同时” 审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行为,是否选择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在试生产(使用)前是否组织专家2进行论证,并进行“三查四定” (查设计 漏项、查施工质量、查未完工项目;定流程、定方案措施、定操作人员、定时间)。4、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和运行情况。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措施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监测监控系统是否按规定在年底前改造完成,是否适用并正常运行,是否落实日常检查维护,安全仪表是否定期检测、检验合格。5、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情况。企业是否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加强管理,是否建立健全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监管档案
5、,是否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企业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是否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辨识和评估分级;是否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备案;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定期检测、检验合格并有效运行。7、危险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是否制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落实危险作业前的风险辨识和作业许可
6、管理制度,3明确和落实各相关人员的职责,加强作业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和过程监督,是否落实和规范对外承包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8、“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对照前一阶段“打非治违”专项 行动中 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逐条进行核查,重点检查企业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进行整改,尚未整改的是否做到责任、资金、时限、措施、预案“五到位” ;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和要求停 产整顿的是否仍然存在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作业过程中是否仍然存在“三违”和“ 三超 ”现 象。9、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企业是否切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能够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标准
7、化建设。10、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涉及穿越社会公共区域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企业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情况,厂区外管道标志标识是否准确齐全,管理责任是否明确,是否建立并落实管道的定期巡查、维护和检测制度,是否发现危及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和事故隐患。各地对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要进行全面的普查登记,查清管道的数量、分布、走向和用途,并建立基础档案。11、剧毒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情4况。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规范的销售、购买、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出入库核查
8、登记、双人双发、双人保管制度,是否落实销售、购买、发放、领用等流向记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出入库、销售登记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流向登记,是否认真执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销售许可制度,是否按时认真填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的各项数据。四、工作安排根据甘肃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此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和政府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安监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各地区也要根据本地安全
9、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成立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确保此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第一阶段(11 月 25 日-12 月 5 日),各地、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本地实际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制定本地区、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认真进行自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在 12 月 6 日前将5自查情况总结上报属地安全监管部门,中央在甘和省属危险化学品企业将自查情况总结同时上报省安监局。第二阶段(12 月 6 日-12 月 20 日),各地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第三阶段(12 月 21 日-12 月 30
10、日),省安监局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各地要在 12 月 26 日前对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上报省安监局。五、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地、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这次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明确相关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地、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本地区、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经验,针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
11、重点,依法实施整治。要把整治行动与促进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监管结合起来,推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形成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63、严格执法,加强协作。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形成安全监管合力,加强监管,从严执法,坚决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经停产整改仍未达到要求或在限期内未进行整改的,一律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件,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取缔。4、认真总结,巩固提高。专项整治完成后,各地要认真总结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形成书面报告。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情况应重点总结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具体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并按时上报省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