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木工程学院 2016 级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根据学校全面推进本科生按学院(专业类)招生、按大类培养、按专业分流的要求,我院 2016 年“土木类”包括“土木工程”和“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两个专业,在一年的通识教育后进行专业分流。根据东南大学教务处“关于土木工程学院设立“丁大钧班”的通知” 【校机教(2011)44 号】精神,自 2011 年起,土木工程学院设立“丁大钧班” 。2016级“丁大钧班”面向土木工程专业【因我院实施大类招生,对大一学生面向土木类】学生设立,采用行政班建制,单独建立学生班组织。一、组织与领导学院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系主任
2、、教学秘书、学办主任为成员的专业分流工作组,全面负责实施分流工作。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和各系支部书记组成的分流工作监察组,对分流进行全过程监督。二、分流原则志愿优先、排名定序、适当参考在校表现。三、分流依据1、分流依据为学校教务处发布的相关文件和通知。2、其他对国防生、民族生、特招生、留级生等,学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志愿;对于分流指标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东南大学教务处。四、志愿填报2017 年 6 月 19 日之前,召集一年级“土木类”全体学生填写2016 级“土建类”学生专业分流志愿与审批表 (见附表) ,每位学生均须按志愿顺序填写两个专业。 “丁
3、大钧班”学生可根据自身申请专业的情况,选择是否继续留在“丁大钧班”学习;非“丁大钧班”学生可选择是否申请进入“丁大钧班”学习。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学生,一律按服从调剂考虑。五、录取工作1、每年高考学校发布大类招生计划时,同时确定各专业的招生人数。2、分流工作程序按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精确到小数点后 3 位)在专业大类内进行排名;按照“志愿优先、排名定序、适当参考在校表现”的原则,确定每位学生的学习专业。3、2016 级“丁大钧班”学生的专业分流及滚动机制详见“2016 级“丁大钧班”建设与管理办法” 。4、分流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页公告栏中公示一周。5、具体分流时间及工作安排遵照教务处相关规定执行。土
4、木工程学院2017 年 6 月 2 日附表:2016 级“土木类”学生专业分流志愿填报及审批表姓 名 学 号民 族 籍 贯政治面貌 任职情况(1 寸免冠照片)学生类别(统招生不必填写)国防生、 民族生、特招生、留学生、其他专业志愿专业 土木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志愿排序是否继续留在“丁大钧班”(“丁大钧班”学生填写)是否申请进入“丁大钧班”(非“丁大钧班”学生填写)大一阶段获奖情况:大一阶段违纪情况: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专业分流工作组意见依据土木工程学院 2016 级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按照“志愿优先、排名定序、适当参考在校表现” 的原则 ,该同学分流至 专业继续学习。专业分流工作组组长(签章): 副组长(签章) 年 月 日学院意见(盖章) 年 月 日校学工处意见 校教务处意见学校意见(盖章)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