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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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涉 县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 2010-2020年 )涉县地处河北省西南部、太行山东麓,晋、冀、豫三省交界的三角地带。东与武安市、磁县毗邻,西与山西平顺、黎城县相接,南与河南省安阳、林州为界,北与山西左权县接壤,总面积 1499.43 平方公里。一、土地利用现状根据 2014 年涉县土地利用变更数据显示,涉县 2014 年土地总面积为 149943.37 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 106844.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1.26;建设用地面积 10074.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72;其他土地面积 33024.2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2.02。1、农用地根据全国土地变

2、更数据成果显示,2014 年涉县农用地面积为 106844.74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71.26%。其中耕地 18566.48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12.38%,主要分布在河川沟谷中地势较为开阔平坦的区域,南北沿漳河河谷、东西沿邯长铁路两侧分布明显;园地 269.08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0.18%,园地地块规模小,分布较为分散零落,主要分布在辽城乡、涉城镇和河南店镇等乡镇;林地 84777.47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56.54%,林地面积广大,遍布全县各个乡镇,尤以固新镇、偏城镇、关防乡、鹿头乡、辽城乡和井店镇等乡镇居多。其他农用地 3231.71 公顷,占全县土地2

3、总面积的 2.16%,在全县各个乡镇均有分布。2、建设用地2014 年涉县建设用地总面积为 10074.40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6.72%。其中城乡建设用地 8449.62 公顷(建制镇用地 2480.74 公顷,农村居民点 4618.92 公顷,采矿用地1349.96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5.64%,主要分布在邯长铁路、邯长公路、青兰高速公路和 309 国道及其复线等道路与漳河交汇的开阔地区,主要包括涉城、井店、更乐和河南店四个建制镇。交通水利用地 1459.59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0.97%,交通用地呈现线形分布,主要为邯长铁路、邯长公路、青兰高速公路和 309 国

4、道及其复线等道路用地;水利用地为水工建筑用地,多为人工修筑的漳河防洪坝,主要分布在合漳乡和河南店镇。其他建设用地 165.19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0.11%。3、其他土地2014 年涉县其他土地面积为 33024.23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22.02%。其中水域 1382.46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0.92%;水域和内陆滩涂呈线形分布,主要包括漳河及两岸区域。自然保留地 31641.77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21.10%,分布较广,遍布全县 17 个乡镇。4、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根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结果,涉县耕地后备资源面3积总计 877.67 公顷,其中,可开垦其他

5、草地 77.68 公顷,可开垦裸地 285.64 公顷,可开垦内陆滩涂 162.67 公顷,可复垦采矿用地 351.68 公顷。二、三线划定情况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按照保护优先、布局优化、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的原则,充分运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边界、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以及线型基础设施、自然地物边界、综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完全一致。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十三五重点项目占地、国道 G234、太行山高速和青兰高速改线等线型基础设施占地、自然灾毁耕地、坡度大于 25 度基本农田全部划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基本农田质量。划入的基本农田全部位于中心

6、城区范围内,与已有基本农田连城一片,并结合城市周边的山川构成一道生态屏障,对中心城区进行了有效合围和隔离,避免城市连片发展而影响生态、景观和整体环境水平。目前划定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为 13449.84 公顷,划定后全部为耕地,划定后耕地质量平均等别为 12.66,高于全县耕地质量平均等别。2、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情况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趋势,确定土地利用4总体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以城乡总体规划 2020 年用地布局和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依据,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布局,对城市建设用地空间进行优化,并充分利用清漳河、青兰高速、经济开发区和天铁精钢工业区的边界,综合确定城市开发边界。目前划定城市开发边界规模 6658.11 公顷,其中允许建设区 3529.98 公顷,有条件建设区 975.92 公顷,主要涉及井店镇、涉城镇、更乐镇,涉县经济开发区和天铁精钢工业区全部包含在内。3、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涉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积极与环境保护部门协调配合,依据环保局提供的生态红线划定成果,涉县全部为二级生态管控区,为太行山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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