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 项目名称:平武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第三次)二、 项目编号:平公交采磋2016 10号二、项目内容:(一)项目依据:1.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绵府发201532 号)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规划。(二)工作任务:根据“城乡统筹、就近接管、相邻联建、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布局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内容包括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规模、布局、选址、投资、分年度建设计划等,规划目标任务、建设项目要与生态县要求,相应的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相衔接。在建设规模和工艺选取上,要结合实际,
2、立足长远,根据各个场镇发展定位、人口、地理位置、污水水质水量、气候条件、管网建设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运营成本、工业集中发展区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析污水处理厂建设方式、运营管理方式及监管方式,运营费用等具体问题。(三)服务质量要求: (1)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要求。 (2)符合平武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际。 (3)编制项目,本着“城乡统筹、就近接管、相邻联建、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组织。 (4)负责完成项目的基础资料收集、实地勘察、项目分析、规划编制,经有审批权限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通过。(5)工作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 30日内完成(市局另有安排以正式通知为准) 。(6)根据省、市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交成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完成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