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广州地化所 2011 年度职员系列晋升聘用工作实施细则根据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科发人教字2007207 号,以下简称院办法)、 关于等文件的说明(人教字200734 号,以下简称院办法说明)、中国科学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岗位管理工作意见(科发人教字2008106 号),以及中国科学院人员聘用制度暂行规定(科发人教字2006142 号)和中国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科发人教字200620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遵循“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择优、契 约管理”的原则,经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进行 2011 年度职员系列岗位晋升聘用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如下:一、岗位设置
2、与职数根据院下达我所职员系列的岗位职数,结合研究所的实际情况,本次职员系列岗位晋升聘用设五级职员岗位 1 个、六级职员岗位 3 个(含长沙矿产资源勘查中心 1 个),另设七级及以下各级职员岗位若干个。二、岗位基本任职条件与岗位系列转变(一) 、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在满足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的基础上,岗 位任职条件以能力、贡献为主,具体任职条件根据院办法确定(附表 1)。(二) 、岗位系列转变管理岗位的人员,主要执行职员系列。对有专业技术职责要求且确实承担专业任务、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的,可执行专业技术系列;管理岗位中,会计 、审计等国家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应执行专
3、业技术系列。支撑岗位主要执行专业技术系列。对有管理职责要求,并确实承担管理任务的人员,可执行职员系列。- 2 -1、专业技术系列竞聘职员现聘管理岗位或有管理职责要求,并确实承担管理任务的支撑岗位工作人员,若 现执行专业技术系列,且 1997 年院首次实施职员制度以来未选择过岗位系列者,根据院办法,可竞聘职员岗位,具体任职条件为:(1)竞聘八级职员岗位的,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 3 年;(2)竞聘七级职员岗位的,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 2 年;(3)竞聘六级职员岗位的,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 4 年;(4)竞聘五级职员岗位的,须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 3 年。但 1997 年院首
4、次实施职员制度以来已选择过岗位系列的管理岗位人员,在岗位 类别未发生变动的情况下,不得再进行岗位系列的转变。 2、工人身份人员竞聘职员已受聘到管理岗位上工作但仍保留工人身份的人员,如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根据院办法说明的有关规定,可竞聘职员,但本人身份不变,具体任职条件为:(1)任高级技师的,可竞聘七级职员岗位;(2)任技师的,可竞聘八级职员岗位;(3)任高级工满 5 年的,可竞聘八级职员岗位;不满 5 年的,可竞聘九级职员岗位;(4)任中级工满 5 年的,可竞聘九级职员岗位;不满 5 年或任初级工的,可竞聘十 级职员岗位。三、应聘人员范围我 所 管 理 或 有 管 理 职 责 要 求
5、 ,并 确 实 承 担 管 理 任 务 的 支 撑 岗 位 在 职 职 工 。四、聘用工作组织机构为公开、公正地开展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的晋升聘用工作,成立下列组织机构。各机构的工作职责详见院办法。(一)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3 -组长:陈绍勇成员:徐义刚、夏 萍、何宏平、 张 干、陈多福、 张海祥(二)聘用工作监督小组组长:何宏平成员:张 艳、张海祥、王云鹏、 赵太平、赵劲松(三)申请资格审核小组组长:陈绍勇成员:张海祥、魏大任(四)聘用委员会根据院办法的规定,聘用委员会由所党政领导、管理和科技人员代表、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职代会(或工会)代表组成,成员不少于 9 人。聘用委员会成员按院办法规定,在聘
6、用工作中实行回避制度。五、聘用工作程序竞聘七级及以上各级职员采取答辩方式推荐拟聘用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除提交应聘材料外,还须进行应聘答辩。如果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所人事处报名并参加答辩,可以委托他人代理,但不能委托聘用委员会成员,且提交的应聘材料须有本人签名(电子签名或传真复印件均可)。竞聘八级及以下各级职员采取评议方式推荐拟聘用人选。申请者只需提交由本人签名的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职员系列岗位晋升聘用审核表, 无须进行应聘答辩。具体聘用工作程序如下:(一)报名申请者本人如实填写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职员系列岗位晋升聘用审核表(附表 2),打印本人签名后,连同其他本人认为能够证
7、明自己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于 7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5:30 前交到所人- 4 -事处(新科研综合楼 430,联系电话 85290060),并将岗位晋升聘用审核表电子版发送到人事处邮箱()。(二)资格审查聘用工作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人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三)资格审查结果公示资格审查结果将于 7 月 23 日(星期六)在所内部网页公示,请申请者及时核对, 7 月 25 日(星期一)前无异议的,视为资格审查结果有效。(四)竞聘答辩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参加竞聘答辩,聘用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评议, 经无记 名投票, 获 三分之二(含)以上赞成票的,可推荐为拟聘人选;应聘答辩会预计在 7 月
8、 28 日(星期四)举行( 长沙中心职员竞聘答辩会将在长沙举行, 时间另行确定)。应聘人报告时间 8 分钟,答辩 2 分钟。应聘人员 PPT 报告应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1、个人学习及工作简历2、任现岗位来的主要工作业绩3、对今后工作的设想(五)所长办公会议根据聘用委员会推荐人选,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六)公示将拟聘用人员在所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日。(七)正式聘用公示无疑议后,研究所以发文形式正式聘用。六、其它规定1、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年次,不计入有效任职年限。计算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8 月 31 日。2、按新职级兑现岗位工资的起始时间为 2011
9、年 9 月。- 5 -七、本细则未尽事宜按院办法和院办法说明执行八、本实施细则由所人事处负责解释附表 1:职员系列岗位具体任职条件(据院办法)岗位等级 基本任职条件五级职员系统地掌握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和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 的分析能力、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能够分管一个系统内某一部门或单位某一方面工作,能为改进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设想,并能 组织实施;近五年来,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管理文章,或起草过被院(所)采纳的重要报告或重要文件;1981 年以来参加工作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含)及以上学历;任六级职员满 3 年,年度考核合格。六级职员任七级职员满 3
10、年,年度考核合格。七级职员任八级职员满 3 年,年度考核合格;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八级职员任九级职员满 3 年,年度考核合格;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任九级职员满 1 年,年度考核合格。掌握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方法;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业务能力、系统分析能力及解决 实际问题的能力;独立承担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独立起草文稿(包括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报告等)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九级职员任十级职员满 2 年,年度考核合格;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或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基本掌握本职管理工作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胜任某 项具体的管理工作。十级职员大专毕业 1 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