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专项合格评估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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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附件:2018 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 2018 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 (学位20188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2018 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安排如下:一、评估范围2014 年获得授权且未调整的学位授权点和 2014 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以下简称参评点)已招生的全部专业领域。参评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 1。二、评估组织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委托,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评估工作由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 教指委”)组织实施,由教指委委员和相关专家组成评议

2、专家组开展相关工作。三、评估内容专项评估主要是检查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专业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教育)等。专项评估的具体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 2。四、评估程序与方式(一)教指委研究制订专项评估工作方案,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由学位办转发各参评点。(二)各参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并于 2018 年 5月 20 日之前按专业领域分别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报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情况表、须提交的文件材料(见2附件 3、4、5)上传至“全国学位与

3、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http:/)并向社会公示 5 个工作日,于 5 月28 日前将公示结果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教指委;同时将这些材料(附件 3、4、5)电子版报送教指委秘书处邮箱:。参评点报送教指委邮箱的材料必须与上传信息平台的材料一致,否则以“弄虚作假 ”处理。(三)2018 年 5 月 28 日至 6 月 20 日,教指委组织专家对评估材料进行通讯评议。(四)对于确有必要进行实地考察的,由教指委提出实地考察方案和名单,请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后统一安排实地考察。2018 年 6 月底至 7 月上中旬,教指委组织对有关参评点进行实地考察。(五)2018 年 7 月下旬或 8 月初

4、:教指委召开全体会议,审议、表决形成此次评估结果。(六)教指委在表决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等渠道,向参评点及其所属学位授予单位反馈评估表决结果以及具体评估意见。参评点所属学位授予单位在接到教指委反馈意见后的 7 个工作日内,有权对评估意见提出异议。具体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异议的理由,并进一步补充材料。教指委根据异议情况,组织召开通讯评议专家会议(参加会议的人数应达到通讯评议专家总数的 2/3),对该学位授予点做出最终评估意见。(七)教指委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前将本次评估报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五、其它说明各参评学位授权点要认真组织开展评

5、估工作,严格遵守评估纪律。对于未按照指定时间上传评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合格评估,按不合格认定。对评估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违反评估纪律的单位或个人,教指委将会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3严肃处理。各参评点可与教指委秘书处联系所需的评估方案电子版。教指委联系人:宋慧文,电话:010-66411887,E-mail: 。附件:1. 参加专项评估授权单位名单2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体系3参评点自我评估报告(限期整改报告)4参评点情况表5参评点须提交的文件和材料45附件 1:参加专项评估授权单位名单(77 所)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

6、邮电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河北农业大学中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内蒙古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吉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北华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吉林体育学院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常州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苏州科技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华侨大学赣南师范大学青岛科技大学济南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武汉科技大学长江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吉首大学长沙理工大学6湖南理工学院暨南大学汕头大学广东海洋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交通大学重庆邮电大学四川理工学院重庆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西藏大

7、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工业大学西安工程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艺术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江汉大学广州大学成都学院扬州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7附件 2:2018 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体系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合格 不合格 考评方式C1 师资情况 有稳定的教师队伍,学校在编的艺术硕士专业导师数量占导师总数三分之二及以上没有稳定的教师队伍,学校在编的艺术硕士专业导师数量不到导师总数的三分之二学校提供的在编和兼职(非在编) 专业导师简况表及考察分析情况 C2 专业方向指导教师每个专业方向具有不少于 3 名高级职称的导师,且

8、导师须具有所指导专业的教育背景和实践经验有专业方向少于 3 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或导师不具备所指导专业方向的教育背景和实践经验学校提供的专业导师简况表及考察分析情况A1师资队伍B1 师资队伍C3 师生比 一名专业导师指导在校艺术硕士总数量不超过 10 名 一名专业导师指导在校艺术硕士总数量超过 10 名 学校提供的历届学生简况表及考察分析情况B2 培养资源 C4 教学设备、专业教室、实践展示场地有必备的教学设备、专业教室、实践展示场地,并能够满足教学需要没有必备的教学设备、专业教室、实践展示场地,或不能够满足教学需要学校提供的教学设备、场地简况表及考察分析情况B3 培养经费 C5 培养经费具

9、有艺术硕士教学、创作实践等专项经费,不低于国家现行规定的研究生培养经费标准,能够满足培养需要 艺术硕士教学、创作实践等专项经费低于现行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培养经费标准,不能满足培养需要 学校提供的艺术硕士培养经费情况,考察分析情况B4 招生选拔 C6 招生录取质量坚持专业标准,以考核学生的整体素质及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作为主要招生选材标准未坚持专业标准,没有以考核学生的整体素质及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作为主要招生选材标准学校提供的初试、复试专业成绩C7 专业方向设置 所设专业方向符合艺术硕士培养目标 所设专业方向与艺术硕士培养目标不符 学校提供的近 5 年艺术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C8 培养方式 课堂学习

10、与专业实践环节符合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 课堂学习与专业实践环节不符合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 学校提供的课程表、实地考察分析情况A2人才培养B5 培养方案 C9 课程设置 各类课程及学分设置符合指导性培养方案结构要求,并且开放性实践 课程及学分设置不符合指导性培养方案结构要求、开放性实践课 学校提供的培养方案及其实施细则8课程有合理的具体学分认定方法 程没有合理的具体学分认定方法 C10 教学大纲及计划公共课(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程) 、专业主科外的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有完整的教学大纲、专业主科课有相应的教学计划公共课(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程) 、专业主科外的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没有完整的教学大纲或专业主科课

11、没有相应的教学计划学校提供公共课程的教学大纲及专业课程的教学计划 C11 教学时间教学时间能够保证,学分与课时能够对应(课程学分计算方式:1 学分不低于 16 课时)教学时间不能够保证,学分与课时不能够对应学校提供的课程表B6 教学过程C12 课程考核 每门课程有学期、学年考核记录 课程没有学期、学年考核记录或记录不齐全 学校提供的各门课程考核记录 C13 毕业创作与展示质量 符合指导性培养方案规定要求 不符合指导性培养方按规定要求学校提供的学生毕业创作与展示记录表,及实地抽查情况B7 毕业考核 C14 论文质量 选题与毕业创作相结合,符合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 选题不符合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学校提

12、供的学生学位论文题目和论文摘要,抽查分析情况C15 校级管理 有专门管理机构及人员 没有专门管理机构及人员 学校提供的艺术硕士教育管理材料及检查分析情况C16 院(系)级管理 有专门管理机构及人员 没有专门管理机构及人员同上 C17 课程教学管理有课程教学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并按章管理没有课程教学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或未按章管理学校提供的有关管理制度,及考察分析情况 C18 实践、创作与展示质量管理 有实践、创作与展示质量保障制度和办法,并按章管理没有实践、创作与展示质量保障制度和办法,或未按章管理同上C19 学位论文质量管理 有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制度和办法,并按章管理没有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制度和

13、办法,或未按章管理同上A3质量保障B8 保障机构C20 毕业档案资料管理毕业生实践展示、论文及答辩资料齐全毕业生实践展示、论文及答辩资料不齐全学校提供的有关材料说明:1评估指标体系设 3 个一级指标,8 个二级指标,20 个三级指标(其中加注“”符号的为核心指标) 。各专业领域通过全部核心指标,并总体通过 15 个以上(包括 15 个)三级指标的授权点为合格(已招生但尚无毕业生的专业领域通过除有关毕业生的全部核心指标,并总体通过 14 个及以上三级指标为合格) 。92根据通知文件精神,对评估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违反评估纪律的授权点或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位授予点要保证自我评估材料的真

14、实性,对公开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学位授权点,教指委将直接表决其为“不合格”。10附件 3:(1)参评点专项评估自我评估报告提纲(按照专业领域分别填写)参评点名称: 专业领域名称: 一、授权点简介1本单位的历史沿革与发展现状2国家及地区对所开设专业领域人才需求分析和发展前景(包括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二、培养特色所开设专业领域的主要特色(包括专业方向特色、培养模式和方式特色、专业人才培养特色以及与国家和区域发展的适配度情况等)三、师资队伍1专业领域师资的结构和梯队情况2专业师资教学、科研、展演等方面的主要成果四、人才培养1所开设专业领域生源质量与选拔办法(包括招生录取办法和标准)2所开设专业领域课程设置、课程教学3所开设专业领域实践技能的培养与展示4实践基地的建设和使用5所开设专业领域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教育五、培养质量1人才培养质量(包括毕业生在本专业和行业领域的就业情况和学位获得者职业发展情况简介)2对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贡献六、其他情况1艺术硕士培养经费的使用2本单位为艺术硕士提供的奖助学金和实践补助3所开设专业领域教学与实践的基本条件4本单位艺术硕士管理制度和机构设置七、自评结果(合格或不合格)本报告请用 Word 文档编辑,正文用 4 号宋体字,A4 纸页面设置,限 2000 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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