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气设施保护专项方案工程名称: 黄埔大沙地片区连接天河区道路及绿化景观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 黄埔区西南角临港经济区内,西临天河区,南靠珠江及鱼珠港 总承包单位(公章): 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编 制 人: 编制日期: 审 核 人: 审 批 人: (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燃气设施保护专项方案一、工程概况项目地点:黄埔区西南角临港经济区内,西临天河区,南靠珠江及鱼珠港施工方式:分段围蔽开挖路面开挖 ;顶 管;打 桩 ;钻 探工程内容、规模 :(1)黄埔大道西起汇彩路东至蟹山西路,长约 2.2km,标准宽度 60m;(2)中山大道西起珠吉路东至茅岗立交,长约
2、 1.18km,标准宽度 60m;(3)黄埔支线西起黄埔大道东,中穿茅岗立交,东至港湾四村,长约 1.06km,标准宽度 75m;(4)蟹山西路南接黄埔大道,北至茅岗立交,长约540m,标准宽度 30m;(5)茅岗立交为半定向互通立交,桥梁长约 1.88km,地面辅道长约 2.78km。(6)护林路西至丰乐北路,东至石化路位置,长约1.76km,标准宽度 40m。项目总平面示意图道路总长度为 11.4 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机动车道路面改造、交通设施改造、更换人行道面砖、完善自行车道、更换井盖、新增人行护栏、完善行人指路系统、城市重点景观道路的绿化工程、完善城市家具、智能候车亭改造等。开工日期:
3、 2018 年 5 月 8 日计划工期: 2018 年 5 月 8 日 2018 年 11 月 25 日,共 200 天。规划批文(或政府其他相关文件):施工许可证号:建设红线(简述或附图)燃气设施风险点(交汇点)情况简述:风险点 1:风险点 2:风险点 3:业主单位(建设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业主代表(联系人):段炽锋 联系电话:13825525975施工单位 1: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张碧辉 联系电话:13672454168施工人员管线技术交底签名: 施工单位 2: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施工人员管线技术交底签名: 二、现状地下管线探测1、施工前期准备收
4、集地下管线资料,向管线单位了解施工区域内燃气管线走向、埋深等情况,协调燃气公司技术人员现场核对建设红线内燃气设施情况,核查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安全控制范围情况。2、施工现场燃气管线设施探测结果(填写建设红线内管线设施整体情况)已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至施工现场的指导员交底为准。 施工现场燃气设施汇总表序号 管线设施类型名称管径(mm)(或编号)埋深(m) 所在位置 保护方法1 管道.2 调压柜.3 阀门井.3、燃气设施保护措施、燃气设施保护原则1、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1)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2)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
5、明火;(3)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4)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5)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2、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3、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相关情况;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因建设工程施工对燃气经营企业造成损失的,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
6、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5、管线保护方案及技术措施需征得业主和监理单位认可后,报燃气经营企业审批备案。、燃气管线保护措施1、中、低压燃气管道设施保护范围为管壁或设施外缘两侧 0.7 米范围内的区域;安全控制范围为管壁或设施外缘0.7 米至 5 米范围内的区域(次高压燃气管道设施保护范围、控制范围各为 3 米、3 至 30 米范围内的区域) 。2、在开始施工之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完全熟悉施工图纸,掌握工程施工的基本流程和需要注意
7、事项,在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上标明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3、在施工交汇(风险点)管线周边禁止机械开挖,应人工小心谨慎探挖管道路由,严禁损伤、破坏管道防腐层、示踪线、警示带;施工区域内燃气设施必须做好临时管道警示,插上彩旗、立警示牌等标记,露空管线连同保护垫应悬吊牢固,悬吊或支托结构基础必须坚实可靠。4、禁止 PE 管道露空,在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严禁堆放淤泥、材料、车辆、设备等骑压、占压、围蔽、围封燃气管道及阀门、调压设备设施,阻碍检查、维护。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燃气设施与技术交底情况不符,应及时向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管线权属单位报告。6、在燃气设施控制范围内不得随意开挖、
8、冲击作业,防止作业机械对管线的损伤,防止基坑开挖、盾构掘进施工引起地表沉降造成管线断裂、破损。7、在风险点(或交汇点)施工前,提前通知燃气经营单位员工到位监护,确保燃气管道安全。风险点、交汇点回填前,应请燃气经营单位人员现场核实后,方可回填。燃气管道周围按要求回填石粉,密实度按道路要求执行。8、所有施工作业内容必须与燃气管线设施保持足够安全间距,不得形成骑压、占压、围蔽、围封、包裹、穿跨越、安全距离不足等隐患,业主、施工单位负责整改工程造成的安全隐患。其余涉及燃气管线保护措施,按燃气公司现场监护人意见执行。9、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行走重型车辆、堆放大型物资、危化品等。10、改变施工项目、内容或临时应急抢修作业可能危及燃气管线设施时,应及时通知并取得燃气公司监护人的同意。11、临时或有计划更、替换施工队伍、施工人员,应重新进行燃气管线设施技术交底,并有技术交底签名备查。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监护人: ,电 话 : 四、应急处置措施1、施工过程中,因探测不明、施工失误等原因,造成管线损坏,现场人员应在安全地点拨打燃气集团 24 小时抢险电话:抢险队: 或集团调度中心:85515920 ,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