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治区 XXX 经营性国有资产托管实施方案(参考文本)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部分自治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委托监管的意见(桂政办发201443 号)精神,为做好我单位经营 性国有资产的托管工作,确保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到位,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特制定本方案。一、受托监管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情况(一)受托监管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名称。1.2.(二)受托监管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概况(原则上以上年度审计数为准,未经审计的以主管部门核准的账面数为准)。财务及资产状况表(2013 年度)单位:万元经营性国有资产名称 总资产 总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总额 净利润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总计二
2、、职能部门和职责(一)职能部门我单位确定 XXX 同志为我单位分管此项工作领导,XXX 为受托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牵头职能部门,XX 同志为部门负责人,专职人员有:XXX、XXX。(二)职责1.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部分自治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委托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自治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委托书规定,牵头负责落实我单位职责内的的各项工作。2.负责与自治区国资委对接联系涉及托管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有关事项。3.负责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受托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监管有关情况,提出监管建议,协调监管中遇到的有关问题。4.5.三、制度和措施(一)按要求统一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国资国企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保我单位受托监管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与自治区国资委监管制度的统一。(二)在托管期间,根据意见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一企一策,采取各种措施推动托管经营性国有资产与我单位尽快完成脱钩。(三)(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的其他制度或措施)四、组织领导(本单位推进托管的组织领导)广西壮族自治区 XXXX2014 年 6 月 30 日自治区 XXX 经营性国有资产托管工作联系表姓名 职务 职责分工 联系方式(座机及手机)如有变动,请及时上报自治区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