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繁昌县 2017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为适应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立绿色生态导向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新精神,按照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 20152017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皖农机计财201539 号) 、 关于做好2017 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皖农机计财201731 号)和繁昌县农机局、财政局制定的繁昌县 2015-2017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深入贯彻“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现就做好我县 2017 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补贴范围及标准(一)补贴机具种类范
2、围。为发挥补贴资金效益,突出补贴重点,根据省农机局、财政厅“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农机化发展实际,在安徽省 2015-2017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017 年调整版)的范围内,由 9 大类 22 个小类 43 个品目缩减为 7 大类 11 个小类 17 个品目。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等 2大类 11 个小类 26 个品目不再安排补贴(详见附件) ,对于补贴额低于 500 元的机具不予补贴。2017 年同步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具体办法按照繁昌县 2017 年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执行。(二)敞开补贴机具。根据省局要求,今年将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水稻插秧机、育秧成套设备、捡拾压捆机、水稻(水
3、旱)2直播机、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式喷雾机) 、粮食烘干机、轮式拖拉机(80 马力及以上)实行敞开补贴。根据我县农业生产的需要和“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2017 年我县自主增加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半喂入联合收割机为敞开补贴机具。对于 2016 年购置了粮食烘干机、80 马力及以上轮式拖拉机等敞开补贴机具且未申请到补贴的,2017 年可继续申请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 20152017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 年调整版) 执行。为确保敞开补贴工作落实到位,结合我县资金规模,购
4、机需求等因素,今年在对资金分配时,首先将敞开机具作为一类切块固定,优先保障敞开补贴机具所需资金,实施过程中,这部分资金保持只增不减,直至年度实施结束前再统一调整。 (三)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定比例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今年对部分机具补贴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15-2017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 年调整版)执行。(四) 、关于安装“国二”柴油机机具的补贴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公告 2016 年第 5 号)3和省农机局有关要求,自 2016 年 12
5、 月 1 日起,不得销售安装“国二”柴油机的机具。在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1 月30 日期间,购置了安装“国二”柴油机的机具且在 2017 年敞开补贴范围的,其补贴办理时间不得超过 2017 年 3 月 31 日。对于安装“国二”柴油机机具的补贴,严格执行政策要求,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将及时视情况向环保等相关部门报告。农机产销企业因未按照要求销售和宣传,所引起的责任纠纷和损失自行承担。二、补贴对象和产销企业管理(一)补贴对象。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本县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个人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
6、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原则上,每户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 5 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 10 台(套)。(二)产销企业管理。严格按照省农机局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产销企业违规行为处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16166 号)的规定加强经销商管理。农机生产企业自主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注册,并负责录入农机经销商、产品信息等内容,且对录入信息的准确性、真4实性负责。三、资金安排依照“先到先补,补完为止” 、 “优先满足敞开补贴机具,然后补贴其它补贴机具”的原则,综合购机需求和市县出台的有
7、关支农措施,科学测算,合理安排各类机具资金规模,引导购机者购置先进、高效农机具。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年度农民实际申请情况和我县农业生产发展需要,除敞开补贴资金外,各类计划资金可按程序规定作必要微调。2017 年省农机局、财政厅分配我县国补资金 183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 36.931 万元,合计 219.931 万元,按机具大类计划安排情况见下表。繁昌县 2017 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计划序号 机具大类 资金安排(万元) 占比例 (%) 备注1 敞开补贴机具 150 68.2含: 秸秆粉碎还田机、水稻插秧机、育秧成套设备、捡拾压捆机、水稻(水旱)直播机、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
8、杆喷雾机) 、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式喷雾机) 、粮食烘干机、轮式拖拉机(80 马力及以上) 、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半喂入联合收割机。2 动力机械 15 6.823 种植施肥机械 10 4.554 耕整地机械 10 4.555 其他机械 24.931 11.3356 报废更新补贴 10 4.55合计 219.931 100四、补贴操作程序为进一步优化程序、便民高效、明确职责, 2017 年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操作程序。具体流程如下:(一)自主购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年度为周期,自当年 1 月 1 日起至本县农机购置补贴
9、资金用完为止(以繁昌县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公告为准),购机者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购机者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二)带机申请。购机者应及时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等,同步申请报废更新补贴须按繁昌县 2017 年报废更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带齐相应资料,主动到县农机局办理申请手续,县农机局负责将购机者信息、机具信息、人机合影、购机发票、报废更新资料等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 县农机局依次完成现场打印申请表、查验申请者资格、核实申请补贴机具等工作,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
10、负责”,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建档。6为方便农民,加大便民措施,县农机局可以在购机集中地受理申请核实登记等工作。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申请者可预约农机部门上门核实。(三)资格确定。按照“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确定补贴资格,同步申请报废更新补贴优先受理。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需求的情况下,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按照到农机局申请的先后顺序,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在补贴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以资金分配计划为依据,按照“优先满足敞开补贴机具,然后其它机具的顺序”,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四)信息公示。机具及购机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县农机部门当场确定补贴资格,同
11、时按要求进行公示。经对外公示 7天后,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五)县级结算。县农机部门及时整理好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含: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报废补贴资金)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清册,报送县财政部门。(六)资金兑付。县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收到县农机部门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发放清册经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账户。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须拨付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或其他账户。7五、工作措施(一)统筹安排,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依据“指导意见”和“通知”要求,科学确定补贴范围,合理安排补贴资金,提升资金分配的精准性和指向性,既突
12、出补贴重点,又兼顾资金规模,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导向作用。农机、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参与,扎实开展补贴政策的落实和监督工作。(二)提高认识,推进信息全面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提升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水平,全程全面公开补贴机具范围、补贴标准、资金规模和实施进度、受益对象等信息,栏目设置清晰明了、容易查询,信息公开及时、全面、规范。(三)接受监督,规范落实补贴政策。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县绩效考核和督查中存在的问题,作为重点进行调整和完善。对于安装“国二”柴油机农机具的补贴政策,要及时宣传到位。加强政策实施过程中信息公开、方案制定、档案管理等方面自查和完善,提升补贴政策实施规范化
13、水平。(四)完善制度,加强廉政风险管控。调整县购机补贴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决策机制,规范补贴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强化监督制约。抓好廉政风险管控,确保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保障政策规范运行。强化违规产销企业处理,按照有关规定,严处失信违规企业,营造良好政策实施环境。8附件繁昌县 2017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7 大类 11 个小类 17 个品目)1.耕整地机械(大类) (以下同)1.1 耕地机械(小类) (以下同)1.1.1 旋耕机(品目) (以下同)1.1.2 微耕机1.1.3 田园管理机1.1.4 开沟机(器)2.种植施肥机械2.1 播种机械2.1.1 穴播
14、机2.1.2 水稻(水旱)直播机2.2 育苗机械设备92.2.1 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2.3 栽植机械2.3.1 水稻插秧机3.田间管理机械3.1 植保机械3.1.1 喷杆式喷雾机(含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3.1.2 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式喷雾机)4.收获机械4.1 谷物收获机械4.1.1 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4.1.2 半喂入联合收割机4.2 饲料作物收获机械4.2.1 捡拾压捆机4.3 茎秆收集处理机械4.3.1 秸秆粉碎还田机5.收获后处理机械5.1 干燥机械5.1.1 粮食烘干机6.畜牧水产养殖机械6.1 畜牧饲养机械6.1.1 孵化机7.动力机械7.1 拖拉机107.1.1 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