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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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福建“ 信用交通省” 创建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决定在福建省交通运输领域开展“信用交通省 ”创建工作。 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交办政研2017 131号)部

2、署要求,聚焦交通出行、运输物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聚焦解决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评价、奖惩和宣传等关键环节,聚合各部门力量,全面推进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机制,营造统一、规范、公开、诚信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促使交通运输充分发挥经济社会发展“ 先行官 ”的作用。(二)基本原则1.注重问题导向。重点解决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的来源和应用问题。着力解决行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注重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设计和机制建设,夯实信用管理基础。明确信用信息具体目录,规范信息应用标准,建立信用修复措施,健全各项制度,形成有效运作机制。2.注重统筹共享。统筹

3、推动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和多方利用。加强对社会和市场共享信用信息,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跨部门、跨层级信用信息互通和协同共享,积极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3.注重各级联动。根据国家和部省有关信用工作部署安排,充分调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系统内纵向配合和跨系统横向联动,聚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力量相互作用,在制度建设、机制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协作联动等方面形成合力。4.注重探索创新。根据当前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运用“互联网+”交通运 输信用服务的方式,构建本省信用交通综合信息平台,提升运用信用手段开展市场监管的主动性、精准

4、性和便捷性,满足社会公众在交通运输领域的信用需求。鼓励各地市根据本地实际,探索形成好的做法经验,适时交流推广。(三)工作目标1.列好一份目录。结合权责清单等制度,梳理我省交通运输系统信用信息目录和对象清单、措施清单及成效清单,并及时面向社会公布,公开监管依据,为交通运输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提供制度保障。2.建好一个系统。建成省级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 信用交通” 网站,有效 归集全省 80%以上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并在 7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行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实现省级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共享。3.定好一套制度。根据国家和交通运

5、输部及我省交通运输领域现有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形成我省较为完善的交通运输信用法规体系,以及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评价制度和机制。4.用好一条代码。重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中的规范使用,加强与社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的合作,广泛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制度。5.建立一套档案。通过信息化手段,为交通运输行业从业的法人、组织及人员建立诚信档案。方便信用信息的归集、查询、应用和修复。二、主要任务(一)做好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编制并及时更新本级信用信息目录和信用信

6、息共享需求目录,建立信用信息采集和抄报机制,制定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工作考核办法,明确采集主体、对象、数据标准和时限等具体要求,规范信用数据的采集、清洗、加工、保存、更新等业务流程,提高信用信息记录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各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积极推动和支持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信息采集和归集工作,协助完善相关标准规范。(二)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建成统一的省级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省级“信用交通 ”网站,整合信用信息 资源,实现与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交通” 网站,以及本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的对接共享。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完善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分级分类明确信用

7、信息的披露权限和程序,明确信用信息公开清单、公开方式和内容,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全覆盖。推动“互联网+信用交通”建设,建成信用信息共享数据库,开发重大失信主体警示功能,加强业务系统与信用信息系统有机融合,实现数据自动对接,推动跨部门信用信息资源应用。各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积极支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化建设,有效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对接共享,并协调推动交通运输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三)加强信用评价工作。省交通运输厅按照国家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制度标准,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完善科学有效的信用评价办法及相关标准,明确规定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程序以及动态管理

8、等,加强相关制度的执行和监管力度,注重建立异议投诉和信用修复机制,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客观公正。建立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制度,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监管。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推广信用承诺和信用报告制度。鼓励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信用评价工作,引导评价机构依法开展活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推动评级评价互认和应用服务,协助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信用评价工作。(四)强化信用奖惩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国家层面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完善“红黑名单” 制度,明确联合奖惩的对象清单、措施清单和成效清单,加强跨部门联合奖惩工

9、作。完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在招标投标、市场准入、政府采购等环节,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在行政审批中实行“绿色通道 ”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 务措施;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公布、曝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将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各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充分利用协调机制,牵头联合奖惩措施在本省的落地实施,协调推进交通运输部门与其他部门间的联合奖惩工作。(五)开展诚信文化建设。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交通运输诚信宣传教育力度,组织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向市场主体宣传普及信

10、用政策、诚信理念和信用文化,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强信用自律,让诚实守信成为全行业的价值追求和行动自觉。以“信用交通宣传月” 等主题活动为载体,在交通运输行业积极营造“ 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良好氛 围。充分发挥“信用交通”网站群等平台作用,宣传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分地区、分阶段、分层次开展宣传。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要协调动员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加强交通运输领域诚信宣传,特别是在重点时段、重要时期和重点区域,要切实发挥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和支撑作用,为创建“ 信用交通省” 和推进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三、实施步骤(一)自 2017 年 10 月开始,在我省交通运输领域全面启

11、动“ 信用交通省” 创建工作。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备案。(二)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5 月,各地市制订配套保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稳步推进各项创建任务。(三)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根据各地创建工作成效,适时开展评估和督查,推动创建工作有序进行。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根据当地实际,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注重协调配合,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对于创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创造性开展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二)加强政策支持。要将创建工作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等相关改革任务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协调推进。(三)加强督促指导。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将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抽查通报和评估总结。同时,加强创建过程中做法和经验的总结交流,适时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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