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海口市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解决我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繁杂、审批周期长等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整合审批流程,制定本方案。一、审批流程的划分及时限审批流程分为联合指导、方案审查、工程许可、联合图审、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竣工验收等 7 个阶段,总体审批时限为 56 个工作日。其中:开发商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开工建设,涉及到联
2、合指导、方案审查、工程许可、联合图审、施工许可等 5 个阶段,开发商按照联合审批流程及时提交合格材料后,扣除招投标时间和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相关服务时间,以及规划、土地的政府决策时间,开工前审批时限为 37 个工作日。二、审批流程的协调监管市政府服务中心负责审批流程的协调,会同市监察局对相关部门和配套企业执行流程情况进行监管。 2市政府服务中心在大厅设立联合审批窗口,统一受理项目单位资料申报,录入业务管理系统,建立项目审批台帐和档案,无偿为申请人领办、代办各项审批手续,全程负责与相关窗口的业务联系以及协调运转、跟踪督办和结果反馈,召集项目联审会议,组织联合指导、联合图审、联合验收,下发项目联
3、审会议纪要,出具申报材料告知单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和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窗口人员配备。各窗口受理申请后,必须及时在市政府服务中心业务管理系统登记并出具制式书面回执和送达回证,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或一次性书面提出补正意见,无正当原因逾期末予审批的视为默认通过,事后应出具同意的书面意见给市政府服务中心代理服务窗口存档,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依据市政府服务中心出具的 “超 时 默认 ”通知书,由超 时窗口所在审 批部门承担;审批单位如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需在时限到期前一天书面向市政府服务中心提出延时申请。对参加集中踏勘、联合指导、联合图审、联合验收的人员授权到位
4、(相关部门要指派能代表本部门出具审批意见的人员参加联合会议)。项目联审会议审查通过后,同一阶段内审批服务事项同步办理,批件在窗口之间内部传递存档。联合图审和联合验收,实行缺席默认制,缺席的窗口以及单独办件无极特殊原因逾期未予审批的事项视为默认通过,事后必须出具同意的书面意见给3项目单位和相关窗口存档,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依据市政府服务中心出具的“缺席默认” 通知书,由缺席窗口所在 审批部门承担。市监察局和市政府服务中心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和业务管理系统掌握每个项目的审批进度,通过预警督办,为民主评议行风和绩效考核提供依据。通过代理服务窗口台帐和业务管理系统双重控制,增强相关窗口提高行政效能的自觉性
5、。三、审批流程的具体操作(一)联合指导阶段( 不计入时限)1、开发商到市政府服务中心联合审批窗口咨询;2、市政府服务中心立即组织相关窗口在中心会议室联合指导;3、相关窗口了解项目情况,提出需要办理的手续和申报材料清单( 一式两份);4、市政府服务中心向开发商提供土地出让、项目备案等阶段办理流程和办理事项的咨询服务和代理服务,发放房地产开发项目申报材料清单,明确审批程序和具体要求;5、开发商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方案设计、编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民用建筑人防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不计入时限);46、联合审批窗口将涉及到的窗口和需要办理的手续
6、一次性全部录入业务管理系统,将相关窗口提出需要办理的手续和申报材料清单存档。(二) 方案审查阶段( 时限 10 个工作日)1、开发商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联合审批窗口提交方案审查申报材料,市规划局窗口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事项;2、对涉外、军事控制周边、党政等首脑机关周边的项目,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项目以及在地震、火山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及建设项目的需要,市规划局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因此而增加的相关审批项目,所需时间不计入时限;3、市规划局提出需进行规划公示、组织召开局业务联审会、专家评审会,时间另计 33 个工作日(专家评审 15 个工作日,公示 18
7、 个工作日)。(三) 工程许可阶段(时 限 10 个工作日)1、开发商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联合审批窗口统一提交工程规划阶段全部申报材料,市规划局、环保局、民防局等窗口同步办理以下手续:市规划局: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项目,根据省厅的审批情况计算时限。 );市市政市容委:建设项目园林规划报建技术审查;5市民防局:民用建筑人防工程规划许可或民用建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市水务局: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市国安局: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许可;市民防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技术审查市住建局: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节能审查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审批的其他
8、事项。2、应招标的项目,开发商到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领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投标相关表格,并咨询招标程序,经过招标投标程序才能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不计入时限),同时向供电、供水、燃气、供热、有线电视等配套企业提出报装申请,设计单位征求上述配套企业意见(不计入时限)。(四) 联合图审阶段( 时限 12 个工作日)1、开发商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图审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计入时限);2、开发商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联合审批窗口统一提交图审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以及联合图审阶段全部申报材料;3、市政府服务中心组织市市政市容委、
9、消防局、民防局、环保局、气象局、水务局等窗口在市政府服务中心会议室召开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会议,同时审查以下内容:6市民防局: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和落实地震要件文件及其批复提出的抗震设防要求的技术审核;市消防局: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市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批;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移植或砍伐城市树木审批(超100 棵以上,根据市政府审批情况计算审批时限)、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超 2000 平方米以上,根据市政府审批情况计算审批时限)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技术审核;市水务局:节水设施规划报建许可、城市排水许可;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审批的其他事项4、施工图设计
10、联审会议上,与会窗口必须当场书面提出同意或者补正意见,设计联审会议缺席窗口以及会上不能当场提出书面意见的窗口视为默认通过,事后必须出具同意的书面意见给开发商和相关窗口存档,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缺席窗口所在审批部门承担。会后市政府服务中心根据与会窗口意见,对于设计联审通过的,形成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意见并加盖“海口市人民政府施工图联合审查专用章” ,下 发 相关窗口和开 发商,作为印制、领取相关证照的依据,并由开发商按规定进行招标和申请施工许可;对于相关窗口提出补正意见的,形成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补正意见并加盖“海口市人民政府施工 图联合审查专用章” ,下7发相关窗口和开发商,作为开
11、发商修改设计并再次联审的依据;(五)施工许可阶段( 时限 5 个工作日)1、开发商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联合审批窗口统一提交本阶段全部申报材料,联合审批窗口带领开发商分别到市规划局、住建局窗口开具相关收费缴款单,然后开发商到相关缴费单位交款并领取收据;2、联合审批窗口到市住建局、消防局、市政市容委等窗口同步办理以下手续:市住建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消防局:一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备案;市市政市容委: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市环保局: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登记。3、发放施工许可证后,市住建局房产窗口向开发商提供预售许可阶段申报材料清单。(六)预售许可阶段( 时限 6 个工作日)1、开发商提交申报材料,
12、市住建局房产窗口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联合审批窗口组织竣工验收阶段相关窗口向开发商提供竣工验收阶段申报材料清单。(七)联合验收阶段( 时限 13 个工作日)1、供电、供水、燃气、供热、有线电视等配套企业专项验8收(不计入时限) ;2、开发商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检测、监测等;3、开发商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联合审批窗口提出竣工专项验收申请,市政府服务中心会同市效能办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窗口进行联合现场验收,现场发放“联合竣工验收审批表”;4、市政府服务中心会同市效能办组织市民防局、市政市容委、消防局、环保局、气象局、质监局、水务局等窗口在中心会议室召开竣工联合
13、验收会议,同时审查以下内容: 市规划局: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划核实;市民防局:民用建筑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许可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实;市消防局: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一般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市水务局:节水设施竣工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和城市排水设施竣工验收;市市政市容委: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项目,根据省厅的验收情况计算时限);市气象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海口质监局:特种设备(电梯等)使用登记;9市国安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许可;根据相关规定需要验收的其他事项。6、建设工程竣
14、工联合验收会议上,与会窗口必须当场书面提出同意或者补正意见,联合验收缺席窗口以及会上不能当场提出书面意见的窗口视为默认通过,事后必须出具同意的书面意见给项目单位和相关窗口存档,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缺席窗口所在审批部门承担。会后市政府服务中心根据与会窗口意见,对于竣工联合验收通过的,形成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并加盖“海口市人民政府竣工联合验收专用章”,下 发相关窗口和开 发商,作为印制、领取相关证照和开发商组织竣工验收的依据;对于相关窗口提出补正意见的,形成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补正意见并加盖“海口市人民政府竣工联合验收专用章”,下发相关窗口和开发商,作为开发商进行整改以及再次组织竣工验收的依据;7、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通过后,开发商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不计入时限);8、竣工验收通过后 15 日内,开发商到市住建局窗口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不计入时限)。10海口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流程示意图(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