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湖州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做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认定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的通知(农质发20173号)和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农质发2014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以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为目标,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并举,着力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提升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体系,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整体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主要目标(一)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本地生产、销售的农产品中禁用药物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农产品质量全面实现可控、可管、可追溯,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二)监管体系机制逐步完善。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监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社会共治等农产品质量安2全监管制度健全,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检测体系完善,乡镇监管机构、村级协管员队伍健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三)农业标准化生产广泛应用。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健全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大力
3、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64%以上。主要食用农产品中“三品”比率达到66%以上,实现农业“两区”内“三品”产地全覆盖。(四)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举报查处率、回复率均达到100%。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达到70%以上。三、重点任务(一)全面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工作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形成区域整体推进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出台明确的激励扶持政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综合考核内容,细化量
4、化考核指标,逐级落实责任,实施专项考评。(二)依法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主体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质量追溯等制度, 实施产地管理、生产管控、自律检测、包装标识等质量控制措施,3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主体合格证覆盖率达到100%,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屠宰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进场查验、“瘦肉精”自检、肉品品质检验、追溯管理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督促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批发市场100%建立进货
5、查验、抽查检测、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三)大力推广农业绿色生产。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合理布局种养业,积极推行农牧、农渔结合等新型农业种养模式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等技术,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兽)药。加强产地环境监测,推广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农药废弃包装物基本实现回收处理。健全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制订与适应本地的主要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和模式图,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64%以上。(四)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评估。强化监测预警,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6、,市县(区)两级每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不少于3800批次,定性检测不少于40000批次。加强分工协作,建立完善以市级例行监测、县级风险监测、乡镇快速检测和企业自检为重点的四级检测联盟体系。实施风险评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加快建立事故快速反应机制。4(五)切实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依法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购买实名登记制度,严格实施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业投入品经营服务。加强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监督抽查和执法抽查力度,健全“检打联动”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找准关键环节和品种,对症
7、下药,加大整治力度,切实管控和消除各类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公安刑事侦查联动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六)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积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完善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库,以农产品质量安全APP为载体,实现安全巡查、应急处置、快速检测的动态监控,强化属地网格化管理。健全农资溯源监管体系建设,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体系在实现县域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扩面提质增效。完善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水稻病虫害监测信息化建设,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数字化平台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诚
8、信平台,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加大质量安全信用信息记录发布力度,将主体信用与产业扶持政策挂钩。加强资源整合利用,建立起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智慧监管平台、农资监管平台和主体信用平台为重点的“四位一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七)持续深化农产品品牌建设。大力推进农产品公共品牌建5设,探索建立以质量安全放心、可追溯为主要内容的优质优价机制,着力提升优质安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打响湖州市农产品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的品牌,扩大评选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着力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农产品质量品牌,提升湖州优质、特色农产品的整体形象。鼓励引导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发展“三品一标”
9、,有序推进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全市主要食用农产品中“三品”比率达到66%以上。严格落实“三品一标”认证审查有关工作制度,加强证后监管,严格退出机制。(八)切实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夯实村级协管员队伍,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强化手段,确保监管能力与监管职责相适应。加强农产品质检机构风险评估能力建设,提高预警和风险管控能力。健全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力。统筹整合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等相关检测资源,改善检测条件,提升检测人员素质,提高农产品检验
10、检测能力,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创建工作,领导6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和市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工作的要求,制定创建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二)强化资金保障。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创建工作和监管工作的开展,各县(区)级财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预算专项资金必须满足监管工作的需求,年度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11、,鼓励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三)强化工作创新。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环节,积极探索符合监管实际、富有监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力争在监管体系、监管能力和监管实效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四)强化督查考核。将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各县(区)政府要建立权责一致的考核机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乡镇(涉农街道)及相关部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对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五)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以“四个你我”活动和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为载体,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工作重点和考核评价标准等内容,凝聚社会共识,7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