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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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2 湖南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航运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建立健全河道采砂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水法、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安全生产政策精神,依法依规从严打击河道内非法违法采砂行为,有效防范和杜绝河道采砂安全事故,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二、整治目标和重点整治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河道内采砂行为,取缔河道内非法采砂和非法砂场、清除河道采砂尾堆、建立河道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防洪、供水、航运和水生态安全。整治区

2、域:存在安全隐患的采砂河段,主要是城市(包括县城)河段,堤防、桥梁、穿河管道及管线、水源保护区河段,渡口、码头、水电站等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河段。整治重点:非法采砂、淘金、乱采滥挖、乱堆乱弃行为,乱建砂石场行为,采砂活动中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 三、整治行动主要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实施以后,各地要认真部署,学习湘潭等地的采砂管理经验,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一)严格全省河道采砂准入制度专项整治期间,在全省范围内一律停止采砂权拍卖行为、停止办理许可手续,为河道采砂实行规范化管理打下基础。1、制定采砂规划。各地在拍卖前要科学制定采砂规划,对每个河段的禁采区、可采区、禁采期、可采期、可

3、采砂量、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以及砂场布置、可采区内采砂船只的控制数量等作出规划,并向社会公布。2、拟订实施方案。各地在拍卖前要按照采砂规划拟订实施方案,包括拍卖方式、拍卖主体、拍卖时限等情况。3、确定年度计划。各地在拍卖前要确定年度计划,包括拍卖期内每年采砂情况的变化、资金使用计划等。4、严格采砂许可。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采砂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和一证一费(河道采砂许可证、河道砂石资源费)制度,河道采砂不能影响行洪、通航和生态安全。(二)严厉打击违法采砂、淘金行为1、禁止淘金。由于在河道内非法淘金对防洪和通航影响很大,省政府早已明令禁止在河道内淘金(湘政办明电2003203 号文),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

4、整治行动取缔河道内淘金行为。 4 2、取缔无证采砂船只,处罚证照不全的采砂船只。通过摸底调查,建立采砂船只检查台账,对违法非法采砂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实行暂扣、封存或拆除采砂设备,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3、打击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各级人民政府要联合监察、公安、水利等部门,对河道采砂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从严从重处理,决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三)清理整顿砂场1、清除无证砂石场。通过摸底调查,建立砂石场台账,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清除无证砂石场。2、处罚证照不全的砂石场。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加强砂石场隐患排查,加快河道修

5、复,确保河道防洪安全。要把依法查处和教育引导相结合,通过舆论宣传、普法教育,为加强砂石场的管理创造有利条件。3、规范砂石场建设。为了保证防洪安全,砂石场的建设应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办理许可手续,严禁在堤防上开口设置下河码头, 严禁在河道内堆砂。(四)清除采砂尾堆1、在办理采砂许可时,采砂人必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保护河道防洪安全责任书,收取尾堆清除履约保证金。 5 2、积极推行岸上破碎分筛模式,取消采砂船分筛系统,采挖的砂石全部运至砂石场破碎、分筛,充分利用河道砂石资源。3、对河道内近一个时期以来形成的采砂尾堆,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 则, 责成设障者予以清除。4、各级人民政府要大力开展

6、河道清障工作,对河道内历史形成的尾堆通过 35 年努力逐步清除,恢复河道天然状态,确保防洪安全。(五)维护砂石市场稳定1、专项整治期间,要切实维护砂石市场稳定,避免砂石价格飞涨, 严厉打击囤货居奇、哄抬砂石价格的行为。2、专项整治期间,为了稳定砂石市场,各地应当限制或禁止将砂石销往省外。四、整治行动总体安排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明电2011 29 号文件精神,全省成立由徐守盛任组长,刘力伟、徐明华、韩永文任副组长,省水利厅、交通运输厅、环保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水上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全省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总体方案之一,将在 2011 年 11

7、月至 2012年 4 月,集中开展全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由徐明华副省长适时召开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省政府以湘政办函2011160 号文明确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 动联席会议制度。河道 6 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设立在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验收等工作。整治行动进度安排为:1、2011 年 11 月 10 日前,各级政府应建立专项整治的组织机构,成立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并上报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 (见附表一)2、2011 年 11 月 20 日前,各级政府应组织完成本辖区内河道采砂摸底排查,以每条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

8、流为单元,制定采砂整治方案,由各市综合情况,上报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 (见附表二七)3、11 月 21 日25 日,由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组织,开展全省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第一次督查行动,主要针对机构落实情况、摸底排查情况、方案制定情况。4、11 月 30 日前,各市、县、乡人民政府要逐级签订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责任状,层层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并上报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5、每月 5 日前,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将当地上月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报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6、12 月 26 日30 日,由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组织,开展全省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第二次督查行动,主要针对责任制

9、落实情况、采砂整治情况。7、2012 年 2 月 13 日17 日,由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 7 组织,开展全省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第三次督查行动,主要针对各地采砂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边查边改。8、3 月 19 日23 日,由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组织,开展全省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第四次督查行动,主要针对各地采砂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边查边改。9、4 月 1 日10 日,由各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组织,对本辖区内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10、4 月 11 日19 日,由各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组织,对本辖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情况报省河

10、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11、4 月 20 日29 日,由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组织,对各地河道采砂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凡是专项整治效果不好,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一律不准申请验收,继续开展专项整治,直至任务完成为止。12、4 月 30 日,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将汇总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向省政府汇报。五、工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全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强力推进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全省上下集中整治非法采砂的强大声势,确保按期、保质、保量 8 完成整治任务。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按照省里要求尽快成立专项整治机构和工作

11、班子,组织、指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市、县、乡人民政府要逐级签订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责任状,层层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担任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担任具体责任人,牵头抓好专项整治行动;水利、交通、国土、财政、公安、监察、安监、工商、税务、法制办、宣传等有关部门要明确专门领导负责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省政府已经明确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情况纳入 2012年省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各地也要从 2012 年开始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2、落实工作责任。此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要切实强化属地责任,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承担起

12、专项整治的重任,各有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省政府已经明确,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由水利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做好配合。为此,各级水利部门要牵头组织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负责与各部门衔接,严厉查处淘金、无证采砂船只、砂石场等非法采砂行为,规范河道采砂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采砂船只和已发证砂石场的统计,负责查处采砂及运输船只的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国土资源部门要重点做好砂石场、码头等违法用地行为查处;公安部门要负责 9 打击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抗法及暴力行为,有效打击河道采砂中的涉黑涉恶行为及保护伞,保障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财政部门要负责落实好河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经费,河道采砂整治收入全

13、额用于河道治理与保护;监察、安监、工商、税务、法制办、宣传等部门也要按照自身职责,做好各项配合工作。3、健全协调机制。在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协调配合,既分工又合作,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统一步调,形成全省上下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合力。各地要建立健全河道采砂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通报采砂整治工作动态,研究部署有关重大工作,协调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4、强化督促检查。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要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地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检

14、查情况要作为省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市、县也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积极督促抓好辖区内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同时,要严格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责任追究,对整治行动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由本级监察部门对其进行问责;对组织领导不力,整治效果不佳的,由上级监察部门对其政府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不能通过验收,经限期整改后仍不能完成任务的,由有关部门对其责任人实行行政问 10 责。5、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做访谈、报新闻、开专栏等方式,对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进行全方位报道,及时宣传报道采砂整治工作动态和典型

15、做法,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采砂行为要予以曝光,并积极开展河道采砂法律法规宣传,形成强大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宣传声势,营造全社会关注采砂整治、参与河道保护的良好氛围。六、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河道采砂管理涉及面广、矛盾复杂,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是加强采砂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才是根本目的。为此,各地在采砂整治行动中要坚持边整边改,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符合本地河道采砂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成效,避免集中整治过后非法采砂出现反弹。1、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 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由各级人民政府对 本辖区河道

16、采砂管理负总责,由水利部门负责日常管理,交通、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加快推行“一证一费 ”管理制度,即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统一征收河道砂石资源费,各地要按照这一要求,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迅速 11 推行,有效规范和管理河道采砂行为。2、实行河道采砂规划制度。河道采砂管理要做到规划先行,严格实行河道采砂规划制度。各级水利部门要按照河道管理权限,抓紧编制完善“四水”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洞庭湖采砂 规划,按照兼顾“ 经济 效益、社会效益、生 态效益”的原则,对每个河段的禁采区、可采区、禁采期、可采期、可采砂量、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以及砂场布置、可采区

17、内采砂船只的控制数量等作出规划,严格依据采砂规划实施行政许可、进行采砂管理。3、规范采砂权拍卖行为。采砂权拍卖是一项涉及重大利益,关系上下游、左右岸众多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决策,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为此,要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拍卖行为,既要注重经济利益,也要保护河流健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 则,在河道采砂 规划许可的范 围内进行拍卖,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条例组织拍卖,并报送实施方案、采砂规划和年度计划等资料, 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实施。4、强化河道管理能力建设。鉴于当前各级河道管理能力十分薄弱的局面,各级政府要强化河道采砂管理能力建设,完善机构设置,调 整充实职能,落实编制和人员,配备与河道管理任务相适应的管理力量。各市(州)、县(市、区)水利部门要尽快调整充实河道管理队伍,调配精干力量参与河道管理,特别是没有设置河道管理机构的要尽快建立,逐步建立健全省、市、县机构统一、职能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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