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广 东 省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院 中 医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培 训 招 录 工 作 方 案( 2015 年 5 月 26 日 )为加强我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管理,规范培训招录工作,根据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遵循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制订本工作方案。一、招录目标完成我院作为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2015 年 50 名中医类别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招录计划。二、工作机构基地成立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领导小组,负责我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领导、决策,并对招录的特殊情
2、况进行审核。招录领导小组下设招录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我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科教科、人力资源科和总务科等组成),负责招录具体工作和日常管理,并负责招录实施工作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监督工作。三、招录对象申请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录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申请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符合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往届医学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2.已取得医师资格证,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3.符合所申请省(区、市)规定
3、的其他培训招录条件。符合招录条件的“单 位人” 身份培训申请 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单位协助联系培训基地完成报名。 “社会人” 身份培训申请人员按我院招录报名方法及要求,自行完成报名。我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采取网络报名,现场资料确定等的方式完成报名,截至日期为 2015 年 4 月 20 日。四、招考与录取(一)上报培训计划:基地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每年上报次年招聘计划。招聘计划须经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二)网上发布招录公告:向社会公开发布次年招录需求信息。(三)网上报名:符合招录条件人员必须通过我院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 (四)
4、资格审查 :由招录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五)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全体应考人员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笔试、面试依次进行。以笔试成绩按照不同培训形式、不同 报考专业,从高到低的排名按(1:1.5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 试环节,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和面试 成绩各占 50%计算综合成绩。(六) 体检:由招聘单位基地组织进行。体检必须符合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体检要求。(七)确定拟录取人员:根据培训申请人填报志愿的顺序、招录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择优录取。(八)公示:基地对拟招录名单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
5、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五、报到程序对于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面向社会招录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与培训对象双方签订培训协议。新招录培训对象按录取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 4 报到,原则上应于每年 9 月份前进入培训基地接受培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同时向培训基地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六、违纪处理对在培训招录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情节严重的,上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理。对无故不报到和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由培训基地根据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