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元市 2016 年“项目年 ”重点工作方案2016 年是“十三五 ”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 项 目年 ”,为贯彻 落实全省“项目年”工作部署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大项目促大发展战略,把项目投资作为经济工作中提纲挈领、纲举目张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好项目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作用,进一步在全市兴起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浓厚氛围,现提出“项目年” 我市重点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贯彻落实全省“项目年” 工作部署,充分 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各方面抓项目、推项目的积极性,进一步改善投资条件,提高要素保障能力,着力营造重点项目建设的良好环境,形成政府资源和市场资源向重点项目集聚的
2、“洼地效 应” ,发挥重点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和转型升级的导向示范作用,扩大有效合理投资,稳定经济增长。(一)固定资产投资。2016 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确保完成 615 亿元,增长5.5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全年。(二)重点项目。 2 2016 年全市实施省、市、县区三级重点项目(三级不重复)共计 591 个,总投资 3699.8 亿元,年度完成投资 430 亿元。其中:省级重点项目 56 个,境内总投资 1517.1 亿元,年度完成投资129.4 亿元;市级重点项目 100 个,总投资 1185.8 亿元,年度完成投资
3、132.5 亿元;县级重点项目 435 个,总投资 996.9 亿元,年度完成投资 168.1 亿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项目责任单位。完成时间:全年。(三)招商引资。2016 年全市引进到位市外资金 450 亿元以上,增长 10%以上,贡献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 300 亿元。新开工投资额 15 亿元重大产业项目 60 个以上,投资额 5 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 20个以上。新签约项目合同资金 500 亿元以上,其中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 100 个以上,当年新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 70%以上。纳入省政府督办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 90%以上,开工率达到 80%以上,资金到位率达到 30%以上。责任单
4、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全年。(四)项目储备。围绕“一带 一路” 、“七大工程包”等国家战 略及“ 十三五”规划,加强重大领域项目谋划,全年滚动储备项目总投资 1 万亿元以 3 上,年度新增 20%以上。力争川东北环线高铁、广元至兰州至新疆高铁、蓉欧和渝欧快速通道节点城市等重大项目纳入省“十三五” 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全年。二、要素保障(一)强化项目用地保障。进一步优化土地精准保障机制和措施,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切实提高用地保障的有效性,促进集约节约用地,防止土地闲置浪费。充分利用好重点项目
5、的相关优惠政策,确保纳入全省 100 个重点推进的 5 个省级重点项目的省匹配土地指标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全年。(二)做好项目融资工作。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强银政、银企对接合作,分行业、分类别务实高效召开融资对接活动,充分发挥好银行融资主渠道作用,全年力争落实到位银行贷款 100 亿元以上。鼓励重点项目发行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完善政府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等财政金融互动工作机制。完善重点项目融资监测机制,及 4 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融资问题。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融资办、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广
6、元市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全年。(三)加大 PPP 模式推广运用力度。加强 PPP 模式项目包装、储备、推介和推进力度,切实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高标准、规范化、多领域实施。全年新包装入库 PPP 项目 50 个以上,力争签约项目 10 个以上。对在 2015年省政府集中签约仪式上已签约的 10 个项目,要加强后续跟进,确保尽快落地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全年。(四)全力争取国家和省上支持。切实抓住国家和省上的各类支持政策,抓紧落实项目要件,加强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更大的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的
7、引导作用。督促已落实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加快实施,继续做好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后续批次项目的申报和争取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农发行广元分行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全年。 5 (五)搭好招商引资各类平台。积极参加首届全球川商返乡发展大会、2016 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第十六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等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充分利用中国(广元)女儿节、剑门蜀道三国文化旅游节、秦巴山区年货节等我市自主举办的节会平台,主动对接洽谈招商项目。适时举行广元籍企业家“ 返乡兴业、回家 发展” 座谈会,做好项目推介,给予政策支持,搭建兴业平台。有针对性的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沿海经济
8、发达地区举行专题招商活动,推介一批项目,吸引一批企业,促进一批优质项目签约落地。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全年。(六)完善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动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全面运行,进一步放宽对社会资本的限制管制,推动项目审批便利化,促进投资环境持续改善。进一步加强施工环境整治,严厉查处破坏和干扰重大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政务中心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全年。三、工作举措 6 (一)组织召开全市投资和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暨“项目年” 动员大会,下达投资和
9、重点项目目标任务,全面动员并安排部署“项 目年 ”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间:2016 年一季度。(二)实行市领导联系重大项目机制,落实 70 个重大项目联系领导,市领导实地调研督导联系重大项目一年不少于 10 次。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间:2016 年一季度。(三)完善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项目投资及投资促进工作考核和奖励办法,提高项目投资工作在综合目标考评中的权重。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完成时间:2016 年一季度。(四)开展项目投资工作专项督导,由市领导带队,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专项督导小组,分组
10、分片对全市项目投资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每季度督导一次。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完成时间:2016 年各季度。(五)推动项目集中开工,营造项目推进建设范围,每季度分别组织开展 1-2 次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市上设主会场,各县区设 7 分会场。适时开展项目集中竣工活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全年。(六)开展周周招商活动,各级领导都要亲力亲为开展招商活动,市级领导实行轮流带队外出招商制度,确保每周都至少有一名市领导带队外出开展招商活动。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每年率小分队外出招商不少于 12 次,开展集中招商时间不少于 30 天。责
11、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全年。(七)建立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制度,定期梳理项目推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召开协调会和现场调研等方式协调解决,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加大对项目投资工作的指导服务力度,做好稽察和专项检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全年。(八)建立投资和项目建设观摩交流机制,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年内组织开展投资和项目工作现场观摩交流活动不少于1 次。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16 年三季度。 8 (九)切实做好投资统计入库工作,加强投资运行动态监测预测和分析研判,在深入调研、加强分析、
12、搞好会商的基础上,按月度、季度、半年度分析投资运行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全年。(十)加强投资、重点项目及招商引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通过各种媒体媒介开辟专题、专栏,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全年。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年”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充实工作力量,细化工作方案,加快项目推进。市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地项目投资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在项目用地、前期工作经费、审批服务等方面对重点项目予以倾斜支持。(二)加强
13、督导,确保实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地项目投资工作督查和情况通报,定期通报重点项目建设进度,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实施进度滞后的项目“发点球” 、“亮黄牌”,推进项目正常、有序、加快实施。(三)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排名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该项工 9 作的牵头责任单位,全面负责推进该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投资和重点项目工作激励引导和考核,对落实“项目年” 推进措施得力、年度投资目标完成较好的项目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对落实“项目年 ”各项措施 执行不力、目标 任务完成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四)强化信息报送。各牵头责任单位每季度第一个月 10 日内将上季度落实“项 目年” 重大部署工作情况和下季度工作安排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汇总后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