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建局 2018 年城乡规划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2018 年,我局按照年初县人民政府与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签订的黔西南州城乡建设工作 2018 年目标责任书开展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城乡规划各项工作任务。根据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2018 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x 规通字2018x 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推进城镇化工作我市城镇化监测范围包括城南街道办事处、东湖街道办事处、真武山街道办事处、城北街道办事处、巴铃镇、屯脚镇、新龙场镇、潘家庄镇、下山镇
2、、鲁础营乡、回龙镇、百德镇、马马崖镇、雨樟镇、波阳镇、大山镇共计 11 镇 1 乡 4 个街道办事处。省住建厅认可的我市 2017 年城镇化率为 x%。2017 年 12 月我县城镇人口 x 人,新增城镇人口 x 人。根据监测结果,2018 年我市城镇化率为 x%。二、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城市总体规划:xx 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 年)于2017 年 1 月 12 日得到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x 府函2017x 号文件)。文件指示要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抓紧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新一轮近期建设规划,进一步落实规划强制性内容。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全面启动并完成了中心城区各
3、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加速推进了县城城区的开发建设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2017 年 6 月完成了xx 县北入口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报批工作,文号为仁府函(2017)x 号,规划面积为 x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 x 公顷,非建设用地 7.7 公顷。2017 年 10 月,我县委托洛阳市规划建设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xx 县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面积为 x 公顷,其中车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 x 公顷,特殊用地50.71 公顷,2017 年 1 月 22 日 通过州城规委专家技术审查,已报请州城乡综合规划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2017 年 2 月我县委托编制的xx 县旧城更新
4、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xx 县城市东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于 2018 年 6 月通过州城乡综合规划审查委员会专家审查,2018 年 10 月获市人民政府批复。2018 年 6 月委托编制xx 市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专项规划编制:2017 年 6 月,我局委托深圳市新城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编制了xx 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xx 县综合交通规划、xx 县综合防灾规划、xx 县近期建设规划,以上 4 个专项规划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通过州城乡综合规划审查委员会议审查,待修改完善公示后批复实施。城市设计:我县在 2013 年 4 月我县已委托深圳市新
5、城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编制xx 县东南片区城市设计及xx 旧城区城市设计,因当时我县县城总规未完成编制工作,暂停该两个城市设计编制。2017 年 1 月我县总规获批后,规划编制单位继续编制xx 县旧城区城市设、xx 县城市东南片区城市设计于2018 年 6 月通过州城乡综合规划审查委员会专家审查,2018 年 10 月获市人民政府批复。“多规合一”规划编制:为了融合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规划、林业局林地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等其他具有指导意义的规划,实现管理调控上的一张图管理。2017 年 4 月启动xx 县中心城区控规层面多规合一,2018 年 3 月 21 日通过县城乡综合规划审查委员会专
6、家审查,2018 年 6 月已通过县城乡综合规划审查委员会议审查。绿色小镇规划:xx 薏品田园“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州城规委评审,已获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该规划实施建设将大大提升 xx 产业扶贫能力,同时也为推进生态化发展绿色小镇打下坚实基础。村庄规划:我县行政村总数为 123 个,其中纳入中心城区、镇区或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村庄有:城北街道大桥河居委会、东湖街道陆关居委会、巴铃镇东街居委会、西街居委会、百德镇百屯居委会、新龙场镇龙场居委会、真武山街道办事处三村、六村、下山镇下山居委会、马马崖镇马场居委会、大山镇大山居委会、潘家庄镇粑粑铺居委会、回龙镇回龙居委会、波阳镇田湾
7、居委会共 8 个行政村已被上位规划覆盖,实际村庄规划全覆盖共 115 个。截止目前,已完成全市 115个行政村村庄规划全覆盖,截止 2018 年 10 月已通过市城乡综合规划审查委员会审查,现已获市人民批准实施。二、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核定我市根据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黔西南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历史建筑确定和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出台了xx 县开展历史建筑确定和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公布工作方案,我局于 2017 年 5 月至 2017 年 12 月 1 日对市区历史建筑进行了普查 ,共普查出 50 处历史建筑。于 2017 年 12 月组织街道办事处、文体广电局、史志办、退休老
8、干部等相关专家进行了初步审查,2018 年6 月邀请州设计院、州文物馆、兴义市文体广电局领导等专家再一次审查,最终确定了 22 处保存较为完好的历史建筑,我局按程序进行了进行了公示,现正在开展挂牌保护工作。三、示范小城镇规划管理工作强化示范小城镇建设的规划管理,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现场指导。建立示范小城镇 8+X 项目信息库,并对各个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管理。四、城乡规划管理实施情况(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及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要求规范城乡规划行政许可事项。规划行政许可属于个人建设的,申请人在所在的村(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完成登记手续,经村(
9、居)委会受理并初审通过签署意见并报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申报后,由办事处牵头,组织村(居)委会、国土、住建共同进行现场查勘,符合规划行政许可条件的,签署会签表,到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再按的给予许可;规划行政许可属于单位、企业的,直接到政务中心窗口受理,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查勘符合行政规划许可条件的,再给予许。规划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例会审查,局分管领导、规划管理站全体职工及执法队人员参加,真正做到公开、透明。(二)建立完善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抽派专人进驻政务中心窗口,涉及规划行政许可事项均通过窗口依法限时办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了办事效率,规范了办事程序。(三)严格城乡规划审批制度,规范城乡规划
10、管理工作。县城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依法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城镇规划区内的大型建设项目要依法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规划许可证件,否则,不得批准用地和进行建设。年初以来,我局共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6 份,选址面积 x 平方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0 份,面积 x 平方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8 份,总建筑面积 x 平方米,办理规划竣工认可证 13 份,竣工面积 x 平方米。出具规划设计条件 x 宗。五、审批项目批后监管工作情况我局严格城乡规划管理、强化规划审批项目批后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必须依据控规”
11、、“不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不得出让”、“未经工程规划许可不得开工”等法律规定程序,提高规划的科学性、规划实施的严肃性,不断加大对审批项目的批后监管力度,坚决杜绝违少批多建现象。六、 存在的问题我市城乡规划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规划意识淡薄,规划实施困难。二是乡镇缺乏规划管理机构,规划监管力量薄弱。三是一些规划编制单位水平不高,在体现地方特色、经济分析、规划创意等方面还有欠缺。四是村民法律意识淡薄,违法建设现象时有发生,且大多数发生在城乡结合部,村居民村民法律意识淡薄,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城乡规划,只考虑个人利益,
12、在没有任何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房。五是调查取证难,对违法建设情况调查时,因建设人不配合案件调查,无法查明其身份,同时,又无其他见证人作证时,案件查处工作难度大。七、下步工作打算(一)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继续抓好城乡规划的实施、监督管理工作。(二)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全面提高执法水平。注重业务培训,更新观念,全面提高全体人员行政执法水平。(三)增设乡镇规划管理机构,加大对乡镇(街道)一把手培训力度,确保乡镇规划事有人干、有人管。(四)建市后对我市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市将按照设市城市标准编制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