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撤单申请/ 确认操作说明(电子口岸部分)一、 进入界面进入电子口岸预录入报关申报子系统,新增“修撤单申请/确认”菜单,如图 1:图 1注:1、在整个使用过程中,企业 IC 卡需一直插入连接在电脑上的 IC 卡读卡器中。本系统根据 IC 卡的信息进行操作员身份验证,并经操作员处理的数据自动进行电子签名、加密。2、报关单的状态需为审结,方可进行修改、撤销报关单的操作,否则系统将给予相关提示、二、 修改申请1. 点击“修改申请” ,界面显示如图 2:图 22. 在图 2 中输入需要修改的报关单号,点击 确定 按钮,如图 4:图 3图 43. 将光标置于欲修改的字段中,点击界面上方的 修改 按钮,或
2、使用键盘快捷键“Ctrl+M”,即可按弹出的提示框进行修改,如图 5(各字段录入方法与报关单界面相同)将修改后的内容填写在“修改”字样的框内。图 54. 修改完毕后的字段底色为黄色,以示区别,如图 6:图 65. 修改过程中,修改后的内容不会直接显示在报关单数据界面中,可随时点击界面上方的 查看 按钮,在弹出的提示框中对修改后的内容进行查看,如图 7:图 76. 当企业需要向海关传送修改报关单的相关说明附件时,可在图 7 界面的下方,点击 选择 按钮,在本机电脑中选择格式为 pdf 的文件进行上传(整个 pdf 文件不超过 20MB,每页不超过 200KB) 。 “随附单据所属单位”为非必填项
3、,可填写所属单位的海关十位编码后按回车键,返填所属单位名称。7. 点击 暂存 按钮保存数据、点击 申报 按钮申报数据时,需先输入修改原因,否则界面将弹出提示如图 8:图 8修改完毕后,点击 申报 按钮,系统弹出提示框显示处本次修改的内容,录入完毕后如图 9,此时即可点击 确定 进行申报。图 9暂存成功及申报成功后,界面弹出提示如图 10、11:图 10图 11三、 撤销申请1. 点击“撤销申请” ,界面显示如图 12:图 122. 在图 13 中输入需要修改的报关单号,点击 确定 按钮。图 133. 点击界面上方 申报 按钮,在弹出的界面中输入撤销原因,其他录入项可参见“修改申请”相关操作。4
4、. 按规范录入完毕后,点击 确定 按钮即可将撤销的数据进行申报。四、 数据查询1. 点击“数据查询” ,界面显示如图 14:图 142. 根据界面提示录入或在下拉菜单内选择查询条件后,可点击 重新填写 按钮对查询条件进行重新录入,点击 开始查询 按钮,系统将查询结果显示在下方列表中,如图 15、16:图 15图 163. 点击 刷新 按钮,可对列表内数据的单据状态进行刷新。点击 查看明细 按钮,可查看该条记录的详细信息。五、 打印1. 当查询结果列表中某条数据的状态为“同意”或“不同意”时, 打印 按钮变为可点击,如图 17:图 172. 点击打印按钮,可打印相关文件。1) 打印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 ,如图 18。2) 当报关单内所修改的内容涉及海关规定的相关审查事项时(详见海关总署第143 号令) ,能够打印准予修改/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决定书 ,如图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