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申请表 参保的用人单位 参保的个人基本信息单位名称: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单位经办人:社会保障号码:申请(委托)人:社会保障号码:被委托人: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号码:单位登记信息单位缴费信息 单位职工缴费信息职工登记信息 灵活就业人员登记信息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参保人员补缴信息查询内容申请查询年月: 年 月至 年 月提示:登记信息满 90 日可申请一次。查询用途自留 购买保障性住房 资质认定 工作调动其它(注明原因): 被委托人承诺 此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本人受申请人委托查询信息,对于从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取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2、管理办法 及相关规定,不用作查询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也不违法向他人泄露。被委托人: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此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对于从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取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不用作查询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也不违法向他人泄露。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年 月 日审核意见 社保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备注:1、参保的用人单位到社保经(代)办机构查询时,应填写此表并持社会保险登记证 、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查询单位部分职工,应附具体人员明细信息(电子版和盖单位公章纸介) ,信息内容包括序号、姓名、社会保障号码。2、参保的个人到社保经(代)办机构查询时,应填写此表并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委托他人代为查询时,本人应事先在上述表中委托人的名下用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本人的名字,他人不得代签,被委托人还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