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珠海市建设用地申请表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法定代表人: 办公电话 手机申请单位联系人 受委托人: 办公电话 手机土地用途 申请用地面积投资总额(万元) 文书送达方式 请在市政务大厅国土窗口领取所需提供的资料(在序号前打“” ) 文 件 编 号 份数1 申请书 (用地单位提交) 1 份2 建设用地申请表 (可在窗口领取或网站下载,需填写盖章) 1 份3 发改部门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核) 1 份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原件备核) 1 份5 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书 (复印件、原件备核) 1 份6 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原件) 1 份7 所
2、属分局的土地闲置认定书(原件) 1 份8 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及光盘(原件) 1 份9 缴付地价情况证明(原件) 1 份10 完税证明(涉及农转用时提供,复印件) 1 份11建设单位资质证明:包括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各 1 份12 征地协议书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原件) 1 份13 原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原件) 1 份14同意变更用地单位的批复、 房地产权证 (复印件、原件备核)1 份需提交的资料15 属遗失补发的需提供刊登在珠海特区报上的遗失声明 1 份16 其他需提交的资料备注根据有关法律规
3、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 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将依法予以撤销。(我单位已阅知有关备注说明,并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申请单位盖章)年 月 日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制说 明 事 项凡在城市规划区内取得建设项目有效批准文件的建设单位或个人,须向市国土资源局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1、事项名称: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2、办事对象及条件:发改部门批准立项、规划部门批准选址意见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国土部门通过建设用地预审、国土部门办理完毕征地或拆迁和土地出让或划拨手续、用地已完成清场,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的建设项目。3、申报所需材料(详见珠海市建设用地申请表材料目录)4、办理时限:10 个工作日(不包括请示市政府、现场勘查、用地单位缴款时间)5、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2、23 条6、业务咨询:2538306、253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