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酒吧行业经营和安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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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吉首市酒吧经营和安全管理规定(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对我市酒吧行业的管理,确保酒吧行业健康发展,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建成区内从事酒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酒吧,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提供酒水饮用的服务场所。第三条 规划、环保、旅 文 广 新 、食药工质、公安、消防等部门应依照各自的管理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酒吧的经营和安全管理,督促酒吧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经营。(一)规划部门负责依法办理酒吧经营场所的相关规划许可手续及监督管理工作。(二)环保部门负

2、责对酒吧的环境保护实施监管,依法查处酒吧噪声超标行为。( 三 ) 旅 文 广 新 部 门 负责对酒吧兼营歌舞娱乐、营业性演出的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依法查处酒吧擅自从事歌舞娱乐和营业性演出等违法行为。2(四)食药工质部门负责对酒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资格实施及餐饮监管,规范酒吧食品经营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取缔无照经营的酒吧;对被相关职能部门吊销相关许可证件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酒吧,依法作出变更、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理。(五)公 安 部 门 负 责 治 安 监 督 工 作 , 与 经 营 单 位 或 个 人 签订 治 安 管 理 责 任 书 , 依 法 查 处 经 营 场 所 “黄 、 赌

3、、 毒 ”、噪 音 扰 民 及 其 他 危 害 公 共 安 全 的 行 为 。(六)消防部门依法对酒吧经营场所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备案审查、消防验收、消防安全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第四条 规划、环保、旅 文 广 新 、食药工质、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和执法联动机制。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酒吧的相关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吉首市人民政府接到举报和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和投诉人。第二章 管理标准第六条 酒吧的开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当地的产业结构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建筑物使用功能。依法经规划

4、、环保、卫计、旅 文 广 新 、商务、消防等部3门审核,取得相应的许可文件,并由食药工质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依 法 严 格 审 批 新 增 酒 吧 。 2018 年 月 日 前 已 经 开 业 但无 证 照 经 营 或 从 事 营 业 性 演 出 的 酒 吧 , 应 依 法 整 改 , 通 过 相 关部 门 验 收 后 补 办 手 续 , 申 领 证 照 。 整 改 未 达 标 的 , 由 相 关 部 门依 法 取 缔 。第 七 条 申 请 设 立 营 业 性 演 出 的 酒 吧 , 应 当 向旅文广新部门提出申请。申 请 设 立 前 , 筹 建 人 可 以 向 负 责 审 批 的 旅

5、文广新部门提 交 筹 建 咨 询 申 请 , 旅文广新部门应 当 为 筹 建 人 提 供 行 政指 导 , 并 进 行 实 地 检 查 。 旅文广新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 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 八 条 酒 吧 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经营中的酒吧,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旅文广新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食药工质部门对被相关职能部门吊销相关许可证件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酒吧,依法作出变更、

6、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理。第 九 条 设 立 营 业 性 演 出 的 酒 吧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一 ) 有 与 其 经 营 活 动 相 适 应 的 设 施 设 备 , 提 供 的 文 化 产4品 内 容 应 当 符 合 文 化 产 品 生 产 、 出 版 、 进 口 的 规 定 ;( 二 ) 歌 舞 娱 乐 场 所 消 费 者 人 均 占 有 使 用 面 积 不 得 低 于 1.5平 方 米 , 游 艺 娱 乐 场 所 的 使 用 面 积 不 少 于 200 平 方 米 , 使 用 面积 不 包 括 办 公 、 仓 储 等 非 营 业 性 区 域 ;( 三 ) 符合国家治安

7、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 四 ) 法 律 、 法 规 和 规 章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第 十 条 营 业 性 演 出 酒 吧 不 得 设 立 在 下 列 地 点 :( 一 ) 居 民 住 宅 区 内 ;( 二 ) 房 屋 用 途 中 含 有 住 宅 的 建 筑 内 ;( 三 ) 建 筑 物 地 下 一 层 以 下 ( 不 含 地 下 一 层 ) ;( 四 ) 与 学 校 、 医 院 、 机 关 毗 连 的 区 域 ;( 五 )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其 他 不 得 设 立 的 场 所 。距 离 与 学 校 、 医 院 、 机 关 距 离 及 其 测 量 方 法 参 照

8、 省 级 人 民政 府 文 化 主 管 部 门 的 规 定 执 行 。第十一条 酒吧的经营范围由食药工质部门依法核定。凡具有歌舞娱乐、游艺、营业性演出等功能的酒吧,除按本规定第六条规定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外,还必须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许可手续,取得相关许可证件后方可经营。第十二条 酒吧经营所产生的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5(一 ) 晚 上 二 十 二 点 至 晨 六 点 之 间 的 边 界 噪 音 不 得 超 过 45分 贝 , 振 动 值 不 得 超 过 72 分 贝 , 造 成 噪 音 扰 民 的 , 由 公 安 机关 依 法 查 处

9、 ; 营 业 性 演 出 的 酒 吧 , 凌 晨 2 点 应 依 法 停 止 营 业 。( 二 ) 在噪声敏感区域内从事酒吧经营,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环保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三 ) 酒 吧 经 营 期 间 应 当 关 闭 门 窗 , 音 响 器 材 不 能 置 于 室外 , 且 音 箱 喇 叭 口 方 向 不 能 直 接 朝 外 。噪声敏感区,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及房 屋 用 途 中 含 有 住 宅 的 建 筑 内 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第十三条 酒吧经依法核准兼营歌舞娱乐、营业性演出的,依照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监督管理。第十四条 酒吧经

10、营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依法经营,严禁随意变更经营事项。第十五条 酒吧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进入酒吧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三)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四)赌博;(五)其他违法犯罪行为。6第三章 罚则第十六条 酒吧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营 业 性 演 出 或 与 娱乐场所相关经营活动的,由旅 文 广 新 局 依 法 组织食药工质、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第十七条 酒吧未经批准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由旅文 广 新 部 门 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1、违法所得 8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 万元的,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第十八条 酒吧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含有淫秽、色情等国家明令禁止内容的,由旅 文 广 新 部 门 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8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 万元的,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酒吧经营单位和个人未经规划许可,擅自改变规划和建

12、筑物使用功能的,或者不按照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规划部门依法查处。第二十条 酒吧经营单位和个人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消防部门依法查处。7第二十一条 酒吧经营场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第 二 十 二 条 以 谩 骂 、 侮 辱 、 殴 打 、 围 攻 等 暴 力 或 威 胁 方法 妨 碍 执 法 人 员 执 行 公 务 的 ,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治 安 管 理处 罚 法 有 关 规 定 处 罚 ; 情 节 严 重 , 构 成 犯 罪 的 , 依 法 追 究 刑事 责 任 。第二十三条 规划、环保、卫计、旅 文 广 新 、食药工质、商务、公安、消防等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 规 定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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