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选题、送审、答辩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以及学校相关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特制订本规定。第一条 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或内部事项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统称为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涉及国家秘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是指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或以涉密科研项目为选题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及内部事项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是指以其它科研项目为选题且项目负责人就有关事项或内容与委托单位签订了保密协议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国家秘密)和内部事项(非国家秘密) 。第二条
2、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应严格执行西南交通大学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及有关规定;涉及内部事项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参照执行西南交通大学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及有关规定。第三条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工作遵循“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格管理”的方针,实行在学校保密委员会领导下的“分工管理、逐级负责”的校、院两级领导体制。第四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开题、评审、答辩等具体工作由学院保密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实施,相关学院必须对涉密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制作、评审、答辩、归档实行全过程保密管理。第五条 凡从事涉及国家秘密项目和内部事项研究的研究生在进行开题报告前,必须按第六条程序提交涉密开题申
3、请,并逐级审批,不按规定要求提出申请的,均按非涉密学位论文管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承担。第六条 从事涉及国家秘密项目和内部事项研究的研究生在进行开题报告前,必须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涉密开题申请,并向学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业务主管部门、学校保密办逐级备案,凡未经审批、备案的,均认定为非涉密学位论文。涉及国家秘密项目的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选题(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审批表(见附件一),按西南交通大学确定、变更密级和解密管理办法履行定密程序,确定学位论文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属于何种密级及其保密期限等;涉及内部事项的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选题(涉及内部事项)审批表 (见
4、附件二) ,其保密期限由导师参照所签订保密协议予以确定,原则上不超过 5 年,最长不超过 10 年。因各种原因变更课题的研究生,若进行新的涉密项目,需重新办理涉密开题申请。开题报告的场所、设备、参加人员必须符合保密要求第七条 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前,其发表学术论文应当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要求,并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提供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清单,如学术论文涉密,研究生应对其作脱密处理。 (以下第七条至第十一条为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学位论文应履行的程序,涉及内部事项的由导师及学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参照执行)第八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审批、备案后,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
5、生涉密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委员会聘请专家审批表 (见附件三) ,由学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学位办、学校保密办逐级备案。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是涉密人员,并按相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如涉及的合作导师、评审专家非我校涉密人员,应由对方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其属于涉密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报学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学位办、学校保密办逐级备案。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专家人数按西南交通大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第九条 在完成第六、七、八条工作后,研究生可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出涉密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申请,由学位办涉密工作人员对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相
6、关材料进行审查: 1. 审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选题(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审批表或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选题(涉及内部事项)审批表 ;2. 审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委员会聘请专家审批表 。 送审的学位论文必须脱密后进行编号、登记,由涉密研究生本人或学位办涉密工作人员亲自将材料送达送审专家及答辩委员会成员,评审后要及时收回。第十条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制作、复制、携带外出、销毁等,应严格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做好涉密载体的收发、保管、传递、归档和清退工作,加强涉密计算机、便携带式计算机、学位论
7、文纸质与电子文档等设备与材料的管理工作,并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第十一条 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送审通过后,由研究生所在学院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按西南交通大学涉密会议保密管理规定负责组织涉密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不公开举行。在答辩过程中,应确保答辩场所的保密与安全、确保仅学位论文有关的涉密人员参加答辩工作、确保答辩使用涉密计算机等涉密设备;在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应负责答辩材料的安全回收,并做好涉密载体(如计算机、便携带式计算机等)有关涉密学位论文材料的清退工作。涉密学位论文在答辩后应及时收回, 涉密学位论文复制件、电子文档及相关材料,未通过答辩的涉密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由研究生导师交学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按西南交通大学涉密载体管理办法处理。第十二条 论文通过评审、答辩后,由涉密研究本人负责将论文及答辩材料按保密规定到档案馆、图书馆进行保密存档,同时填写并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提交西南交通大学涉密研究生离岗审查审批表 ,并将所有实验数据材料完整地向导师(课题组)按保密程序移交,经导师签收同意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第十三条 凡违反本规定,使国家或学校利益受到损害的,将根据国家和学校保密工作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按有关法规和保密条例严肃处理。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