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源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一、开题报告时间:博士:普通博士研究生在第三学期初、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在转博后第三学期初、直接攻博博士研究生在第五学期初进行开题报告。 硕士:硕士研究生在第三学期初进行开题报告。二、开题报告要求及注意事项: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经调研、阅读文献和资料,明确课题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撰写开题报告,硕士不少于 4000 字,博士不少于 6000字。1.题目:要求尽量切合研究内容、宜窄不宜宽2.选题方向是否获得国家及省部级项目或横向项目的支持、属国家课题、国家重大需求、国际前沿或其他。3.选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情况,有哪些问题尚未或未完整解决。4.创新点:一
2、般不宜超过 3 点创新点。5.拟选用的试验/实验研究的方法,包括测量、计算及理论分析的方法,是否有创新等。6.前期预实验、试验、理论分析的结果。7.预期取得的成果。8.重要的参考文献清单(不宜太多、太老的文献)三、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组成员:博士: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组成员一般由 3-5 位博士生导师组成,指导教师不担任评审专家组组长。如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组由 3 人组成时,申请人指导教师不参加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组。硕士: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组成员一般由校内 35 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组组长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担任。如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组由 3 人组成时,申请人指导教师不参加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组。四、开题报告提交材料: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导师确认,导出表格后,导师签字,附开题报告纸质文本(封面格式见附件)交院系研究生科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