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依据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条例,制订本管理规定。一、基本要求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训练,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二)培养学生正确的研究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对文科专业还应注重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正确的思想方法,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问题的能力。(三)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理论分
2、析能力、科学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外文阅读和使用计算机的能力,以及社会 调查、文献资料查阅和文字、口头表达等基本技能。二、论文形式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文理科以科研论文为主,工科以工程设计为主,也可以写调查报告、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工作报告。其他形式原则上不予采用,否则不能申请答辩。三、时间安排(一)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安排在第八学期进行,撰写时间不得低于八周(不含前期准备工作时间)。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延长论文写作时间。(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四、组织领导及相关职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三级管理,学校、学院、系(研究所、实验室)分别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
3、作的管理、指导、 检查、考核、总结 等。学校分管领导、教学副院 长、系(所、室)负责人为各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的责任人。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一)教务处作为校级主管部门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宏观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1.统筹管理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协调解决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问题。2.制定、修订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3.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过程管理,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4.对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总结、 组织经验交流等工作。5.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评
4、选工作。(二)学院的主要工作职责:1.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拟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组织、落 实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2.审核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负责组织学生的选题工作。3.确定指导教师。4.进行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对其进度和质量实行监控。5.组织校内外专家评阅毕业设计(论文),组建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6.负责本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管理。7.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8.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工作。(三)系(研究所、实验室)作为组织与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层单位,其主要工作
5、职责:1.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规格(论文或设计说明书的字数、图纸量、中外文资料阅读和翻译量等)、 质量(难度)及进度要求做出具体规定。2.选定题目并组织教师对选题进行论证。3.提出指导教师名单。4.把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5.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四)指导教师主要职责:1.指导学生选题、作开题报告,制 订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2.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前的调研、实验、加工、上机运算等准 备工作。3.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提出具体的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4.采取多种方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6、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5.做好学生外文文献翻译的评阅工作。6.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并写出评语。7.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评定成绩。五、工作步骤毕业设计(论文)一般要经过选题、开题、研究撰写、 评审等阶段。(一)选题1、恰当的选题是搞好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前提。毕业设计的选题在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下, 应与生产实践、科学研究和社会发展相结合。2、课题的选择应力求与教师的科研任务密切结合,对于某些既指导研究生又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导师还可以把导师研究生本科生的研究内容有机贯穿起来,本科生课题可以是研究生课题的一部分或一个专题,但应注意分清层
7、次,明确各自的内容。3、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以中、小型 为主,设计 (论文)的份量和难度要适当,应 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全部内容,或者能有阶段性的成果,既不使学生承担的任务过重,又不因任 务过少,达不到训练的基本要求。4、理科类专业选题应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发展,文科类专业选题要反映社会、经济 、文化中的实际问题和热点问题等。5、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保证一定的更新率及类型的多样性,同一专业相继年级的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年更新率原则上不得低于 50%。6、选题原则上每生一题,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对于理、工科类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如果确因选题较大,而需要多位
8、学生共同参与完成的,一定要在内容、要求上有所区别,要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 毕业设计(论文)要分开撰写,并标明学生在课题研究中所承担的任务及其在整个课题中的贡献。7、选题结果经学院认定,报教务处备案。题目一经 确定,不得任意变动。必须改变选题的,需 经教学院长批准, 报教务处备案。(二)开题学生在选定课题后,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准备工作。1、参考资料的阅读。文科类学生的阅读文献原则上不低于 20 篇;理工科(含艺术、体育)学生的阅读参考文献不得低于 15 篇(不含标准、设计手册)。2、理工类学生需翻译一篇与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相近的外文资料,其译文字数原则上不低于
9、 1500 字。3、填写南京师范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院(系)批准后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研究与撰写阶段。(三)研究与撰写1、学生在调研、实验、 设计、研究等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南京师范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记录表, 记录本人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每周所完成的任务、遇到的问题等内容,作 为毕业设计(论文)成 绩评定的一个方面,指 导教师负责审核。 南京师范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记录表由教务处统一印发。2、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基本要求:立论、 观点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学术的探讨符合科学性和逻辑性;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知识与技能,分析并解决问题,使理 论认识深化、
10、知识领域扩展、专业技能延展;依据课题任务进行资料调研、收集、加工与整理,正确使用工具书,掌握实验与测试的基本方法;要有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不得弄虚作假。3、毕业设计(论文)字数要求:建议文科不少于 5000 字,理工科及艺术类不得少于 3000 字。4、毕业设计(论文)需符合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参考规范(可从教务处菁林园网站下载)的要求。(四)评审1、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后,每个学生都要将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在指定的时间内交给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审阅。系(所、室) 还需聘请同行专家担任评阅人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评阅人须有讲师以上(含讲师
11、,下同)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2、指导教师要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填写导师评语和评定成绩。 评阅人填写评审意见和成绩。3、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必须进行答辩。各学院成立专业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组 成人员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有较高的学科研究水平。组长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组员一般 3 至 5 人。答辩前, 专业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每个成员都必须详细审阅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报告,准备答辩提问。答辩 中,学生须报告自己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并回答教师提问。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应做好相关记录。答 辩工作结束后,专业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应举行专门会议按学校统一
12、的评分标准和办法,给出每个学生的答辩成绩。4、毕业设计(论文)在校外生产、科研等 单位进行,并需委托所在单位进行答辩和成绩评定的,校内指导教师必须参加,并把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的要求告知对方单位,按学校的规定程序进行答辩和成绩评定。5、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 40%、同行专家评定成绩占 30%、答 辩成绩占 30%。最终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折合标准为:90 分以上为优秀; 80 分至 89 分为良好; 70 分至 79 分为中等; 60 分至 69 分为合格;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6、从严控制优秀等级论文的数量,每个专业优秀等级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毕业
13、设计(论文)总数的 10%左右,最多不超过 15%。六、质量监控(一)指导教师资格 指导毕业设计 (论文)的教师,一般 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有 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工作认真负责。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与指导学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 1:10。指导教师保证指导、检查和答疑的时间,保 证指导质量。指 导教师名单应 在毕业设计(论文)写作前交教务处备案,并由教务处审查指导教师的指导资格。(二)选题 各学院及学生 选题确定后报教务处备案,教 务处统计并公布选题更新率。(三)中期检查 春季学期期中教学 检查期间,由教务处组织教学视导员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中期检查。检查的
14、具体形式和内容另行规定。(四)答辩 学院须在学生答 辩前一周将答辩时间和地点报教务处,教 务处组织专家随机参加学生答辩。(五)百篇优秀论文评选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前,学院从 优秀等级设计(论文)中按比例遴选论文参加学校组织的百篇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六)归档检查 秋季学期开学初,教务处组织人 员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形成 评估等级,并在全校通报检查结果。(七)先进单位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每年年终,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和学校历次检查结果,组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先进单位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七、其他各学院应参照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
15、工作条例和本管理规定制订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附件:南京师范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流程附件:南京师范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及要求 工作时间 负责人1.学院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报教务处;教师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系(专业 )、所(研究)和室( 实验)负责人确认,院教学委员会审 定第七学期(11 月下旬)系所室负责人、教学院长2.公布选题、指导教师等信息 单并报教务处备案;学生选题,形成汇总报表报教务处 ;系、所、室做好准备工作第七学期(12 月)学院教务人员、系所室负责人3.教师动员:学院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动员;公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及评分
16、标准等;指导教师填写任务书;向学生下达任务书,学生准 备开题第七学期末(1 月)教学院长、系所室负责人4.学生动员:学院对学生进行思想动员,向学生公布 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及评分标准等有关管理规定第七学期末或第八学期第 1 周教学院长、系所室负责人5.开题:学生每人作开题报告或开题综述;各学院检查开题情况,教务处随机检查第八学期第 12 周指导教师、教学院长、系所室负责人6. 中期 检查:各学院教学院长、系、所、室负责人组织检查,检查结果汇报教务处,教务处随机抽查第八学期第 1012 周系所室负责人、学院教务人员、教学院长7.评阅:学生交毕业设计(论文),指 导教师评定成绩,学院组织教师(或外聘专家)评阅论文第八学期第 1314 周指导教师、系所室负责人、教学院长8.答辩:学院成立专业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按规定程序组织答辩;学院抽查答辩,并 检查评分标准执行情况;教务处组织抽查第八学期第 1516 周指导教师、系所室负责人、学院教务人员、教学院长9.归档:根据学校规定做好论文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的归档工作;推荐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报教务处。 第八学期末 学院教务人员、系所室负责人、教学院长10.总结:各院(系)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写出 书面报告(成绩汇总、工作总结、质量分析、选题分析)报教务处开学后第 2 周系所室负责人、教学院长、学院教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