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安徽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 保证科研、教学的正常 进行,确保实验室安全,防止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受到损失,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校所有实验场所,师生员工都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全校实验 室安全工作由学校分管校领导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归口管理机构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代表学校生产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各实验室的日常安全工作。各实验室主管全面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第四条 实验室与 设备管理处与各实验室,实验室与实验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第五条 各实验室 应根据本实验室的特点和本管理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
2、理制度。同时成立安全组织、确定安全责任人、义务消防员,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组织及安全责任人张贴于实验室墙上。第六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的思想,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实验安全基本常识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第七条 实验室对 新进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和学生,尤其是管理技术人员要进行审查,具体按安徽医科大学实验室技术人员管理条例(试行)执行。进入实验室必须先接受安全教育,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使其确实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技能。第八条 实验室的房舍、 设施及环境应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电、水、气等设施必须按有关规定安装。严禁超负荷用电和乱拉
3、乱接现象。2第九条 实验室必 须按规范和实验室特点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要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第十条 各实验室要制定突 发事故处置预案。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懂得本实验室有那些火灾危险性,怎样预防,要懂得发生火灾时的扑救方法,发生事故要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补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人员,并制定事故处置预案。第十一条 实验室内大功率用 电器、高温仪器、明火作业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易燃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泄露,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门,使用前、后要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建立登记制度,严格执行谁使用,谁负责。第十二条 各种药品、易燃、放射性、病菌、有毒物品等实验室用
4、品,要有专人负责,建立健全领取、储存、发放、登记制度。对实验剩余物品要妥善保管、储存,并做好详细记录,严禁乱扔乱放、随意倾倒和自行销毁处理。第十三条 任何与实验 室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不准在实验室内从事与实验无关的其他活动。第十四条 禁止在 实验室内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用品,任何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居住、烧煮食物,严禁将食品带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第十五条 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各种病菌及其他危险品的储存,要指派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对剧毒、放射性、有害病菌等物品,严格安全措施,坚持两人管理,两把锁锁门,两人一起领用制度,并采取严密的保护措施,存放地
5、点要设防盗报警设施。3第十六条 实验室使用放射性物品、毒害品、有毒病菌等,入口处必须贴危险标志和必要的防护安全装置。第十七条 加强压 力气瓶使用的管理工作,各种气瓶应分类储存在远离火源、热源、电源的阴凉、通风处。不得相互混储,各类气瓶外表漆色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第十八条 向环境排放放射性 废气、废液,必须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排放标准。第十九条 实验室的 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维护,使仪器保持应有的性能和精度,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防止设备老化而引起各类事故。第二十条 重点实验 室,应配有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尽心尽责,不得擅离岗位,发现情况应及时处理,并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安全 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每季度检查一次,实验室每周对实验设备检查一次,实验室管理人员每天检查一次,授课老师课前、课后都要对实验设备检查一次。检查内容主要为电源开关、水源、气体、门窗、有毒药品,检查要有记录。第二十二条 对未按安全 规定执行,过失、渎职造成事故的应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责任,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