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设计 ( A 包)GZHSD2018NY108 竞价企业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 “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 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公司技术人员的证书证明材料或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申明,原件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特殊要求 有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证书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由 企业 注册 地 人民 检察院出具的 检查 机关 查询 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原件。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采购需求: 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内容及有关要求 1 纳雍县 2018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名册 序号 项目名称
3、 供水人口(人) 备注 小计 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村(个) 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户) 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 国家建档立卡外贫困户(户) 国家建档立卡外贫困人口(人) 非贫困人口 合计 73925 36 2270 10237 1150 5072 58616 1 百兴镇董家寨村 2506 1 201 804 0 0 1702 1 包 2 百兴镇大坪地村 1333 1 1 5 62 312 1016 1 包 3 曙光镇八一村 1257 1 107 535 0 0 722 1 包 4 曙光镇五三村 2069 1 12 48 130 518 1503 1 包 5 曙光镇伍骡村 1662 1 14 56
4、 37 146 1460 1 包 6 曙光镇小腰栖村 1150 1 95 475 0 0 675 1 包 7 曙光镇渔塘村 1359 1 88 440 0 0 919 1 包 8 阳长镇大房子村 3076 1 175 875 0 0 2201 1 包 9 骔岭镇果木村 2344 1 0 0 26 104 2240 1 包 关于报价方式: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2、关于报价:上述设计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报价大小写不相符的以大写数字为准,最终按设计批复及在设计取费标准基础上下浮不低于 8%2 进行报价。 3、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 两 轮报价制,投标人的第 二 轮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人必须对本次采购的 全部标的进行报价,且总报价不能高于本次采购预算金额,否则报价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