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实训)室及项目编号规定为加强实验(实训)室管理,规范实验室信息采集项目编号管理,根据上级有关信息采集上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验室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实验室有关信息编号编制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参照执行,并就实际执行过程存在问题,及时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一、实验室编号(数字型)实验室编号为数据格式字符型,长度为 10,校内唯一。由学院编码 2 位+学科代码 4 位+学院实验室(正式建制)顺序号 1 位+000。二、子实验室编号(数字型)实验室编号为数据格式字符型,长度为 9,校内唯一。由学院编码 2 位+学科代码 4 位+学院实验室(正式建制)顺序号 1 位+子实验室编码 2 位。三、实验项
2、目编号 12 位或 13 位(数字型)有课程归属单位编制。两种方式编号:1、按子实验室进行编制子实验室编号 9 位 + 在本实验室开设的不同实验课程顺序号 1 位 + 实验项目顺序号 2 位共 12 位,校内唯一;属于独立开设实验课程在后面加*号,为13 位。例如:实验项目编号 120806004101 含义如下:编号位 12 0809 1 11 6 01编号位说明 信息工程学院学科代码 信息工程学院第一实验室第一实验室第 11 号子实验室11 号子室第 6 门课程第 6 门课程第1 个实验项目说明:子实验室编号是便于校内管理,校内信息报送按此信息报送;学校实验室编号是在上报高校信息时使用;以
3、后实验室(子实验室、实验课程、项目)撤销,其号码不得使用。也可以按下列形式编号。2、不按子实验室编号部分学院没有实验室,或课程开设实验室不能确定,可以按此方式编号由学院编码 2 位+学科代码 4 位+课程编号 4 位+实验项目顺序号 2 位,共 12 位,校内唯一;属于独立开设实验课程在后面加*号,为 13 位。例如:实验项目编号 120809004101 含义如下:编号位 12 0809 4 0 11 01编号位说明 信息工程学院学科代码计算机室上课公共选修课第 11 门课程第 11 门课程第 1 个实验项目注:课程编号 4 位由课程归属学院自行编制(建立编制原则)。建议前 1 位为实验实训环境,如 1 表示在公共基础实验室完成,2 表示在专业基础实验室完成,3 表示在专业实验室完成,4 表示在计算机室完成,5 表示在理科综合实训中心完成,6 表示在其它实验实训场所完成,9 表示在户外完成;后一位课程性质,如 0 公共选修课,1 公共基础课,2 专业基础课,3 专业必修课,4 专业选修课,5 表示其它。后两位为课程顺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