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2 页附件 6试验室(研究所)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试行)为加强“国家 风电传动 及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以下简称“中心” )试验 室(研究所) 仪器设备使用管理, 发挥其资源和功能作用,特制订本规定。1.“中心 ” 试验室(研究所)的仪器设备及资产归“中心” 所有,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等由“中心” 统一计 划管理,仪器设备的资产管理按照依托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2.“中心 ” 试验室(研究所)的仪器设备主要为“中心” 科研工作服务,同时有偿对依托单位和社会开放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中心” 自立科研 项目,承担的国家、省市项目,依托单位及同行业企业、高校等委托的试验
2、课题,以及行业共性、基础技术和实验技术研究等。对外实验测试服务费作为“ 中心” 收入,由“中心”财务统一建帐管理。3.建立仪器设备技术档案。 “中心” 试验室(研究所)每台仪器设备的各种资料应完整保存,主要包括:购置合同、装箱单证、附件清单、电路图、装配图、说明书、合格证、安装调试验收报告及维修、校验记录等各种随机附带资料和技术卡片。4.建立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制度。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要做到“三好”( 管好、用好、完好)、 “三防”(防尘、防潮、防震)、 “四会 ”(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简单维修)、 “四定 ”(定人保管、定人养护、定室存放、定期校验),保证仪器设备性能安全可靠。5.建立仪器设备使用岗位责任制度。每台仪器设备均需制订详细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使用者须严格遵守执行。对于须经培训第 2 页 共 2 页方可上岗使用的仪器设备,使用者必须参加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后,方有资格使用该仪器,未经培训人员不得上机操作。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拆卸、搬动仪器设备。6.建立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使用者发现仪器设备运转不良时应马上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维修,并对维修情况进行登记。 7.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技术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