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灯镇房屋拆迁暂行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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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千政发2004第 26 号关于印发千灯镇房屋拆迁暂行实施办法的通 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的拆迁工作,切实保障拆迁户的利益,根据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镇原拆迁办法,经讨论研究,制定本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附:千灯镇房屋拆迁暂行实施办法千灯镇人民政府二 OO 四年四月二十八日主题词:拆迁 实施办法 通知打 印:周慧琴 校对:尤志良 共印 30 分2千灯镇房屋拆迁暂行实施办法随着我镇开发区和城镇建设的不断加快,为更好地提高小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和人民生活质量,保障开发建设和城镇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精神,在广

2、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在全镇范围内实施房屋拆迁,并需对拆迁补偿、安置,均适用本办法。二、千灯镇房屋拆迁办公室是本镇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房屋拆迁的管理工作。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三、拆迁人必须按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对于不按规定期限搬迁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将按照司法顺序进行拆除。对主动配合拆迁工作,并积极履行义务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迁任务的将给予 1000-5000 元/ 户的奖励。四、根据昆委(2002)29 号关于加强土地规划和利用管理,推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若干意见

3、文件精神,对被拆迁人不再另外安排宅基地建房,只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五、房屋评估补偿1、 补偿标准按资产评 估为准。一般情况下,在隔天通知被拆迁人在家等候,由有资质的评估人员到现场进行评估,被拆迁人对其进行监督。否则将作为自动放弃监督权利,照常进行评估。被拆迁人对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必须在接到通知五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另请有资质的3评估公司评估,评估费用由过错方支付。签订拆迁协议后,房屋由拆迁人负责拆除。2、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面积为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建筑面积,以经批准并实际丈量的面积为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的,以报建资料为准。3、 拆除 违章

4、建筑及超 过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残值补偿。4、 由于 历史原因,涉及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至今未办理产权证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六、区位价补偿:根据昆山市物价局、建设局昆价(2004)第 24 号文件规定,拆迁房屋执行区位价补偿。住宅房屋拆迁区位基准价:一类地区房屋区位价为 750 元/平方米;二 类地区房屋区位价为 680 元/ 平方米;三类地区房屋区位价为 600 元/平方米;四 类地区房屋区位价为 500 元/ 平方米;商业房屋拆迁区位基准价:一类地区房屋区位价:沿主干道 1200 元/平方米;沿次干道 950 元/ 平方米;沿一般道路 850 元

5、/ 平方米。二类地区房屋区位价:沿主干道 1100 元/ 平方米;沿次干道 850 元/ 平方米;沿一般道路 750 元/平方米。三 类地区房屋区位价:沿主干道 900 元/ 平方米;沿次干道 750 元/平方米;沿一般道路 680 元/ 平方米;四 类地区待公布。非商业房屋拆迁区位基准价:各类地区待公布。1、 国有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补偿:以被拆迁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的建筑面积进行区位价补偿,房屋建筑面积低于土地使用证上注明的土地使用面积,按土地面积计算实行区位价补偿。2、 集体土地上建造的住宅建筑物补偿:每户以三分宅基地为最高4标准,在其范围内的主房执行区位价补偿。最高不超过 280 平方

6、米。主房低于 200 平方米,而土地使用证上注明的土地使用面积大于建筑面积的,则按土地面积补偿,最高不得超过三分宅基,即 200 平方米。对符合安排宅基地条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未安排宅基地的给予一次性补偿 4 万元;对离婚时间超过 3 年至今未婚的,而且户口未迁出的,未安排宅基给予一次性补偿 4 万元;对符合安排宅基地条件,但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面积较小的,在补偿区位价的同时,再给予每户一次性补偿 7 万元,但两者相加不得超过 10 万元;对不享受农村宅基地存在的祖房老屋,在按区位价补偿的同时,再给予一次性补偿 4 万元,但两者相加不得超过 7 万元。七、附着物补偿:由市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

7、行评估补偿。八、对直管公房的拆迁补偿,原则上补偿款付给产权管理单位(千灯镇建设管理所),用以购置新公房安置拆迁户。租住公房者,入住后进行装修的,将通过评估对装修费用进行补偿。未经批准,擅自对房屋进行搭建改造的不予补偿。九、安置公房租住的条件和标准:为改善被拆迁居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镇建管所购建一定数量的公房,重点解决城镇居民因拆迁造成的住房困难。1、 目前居住在老镇区将被拆迁的公房和私房城镇居民(不包括本镇小城镇户口人员、农民),目前本人居住,而且没有第二住所的。2、 已经 参加房改者(包括已申 领住房补贴者),不再安置租用公房。3、 按每人 25 平方米的 标准安置租用公房,每

8、户最大安置建筑面5积不超过 75 平方米。房租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超面积按市场价收取租金。4、 租住的公房不得转租或转让给他人,一旦发现,政府将无条件收回。十一、购置定销房的条件和标准:考虑到被拆迁人房屋拆除后,购买商品房的实际困难,可享受购买优惠定销房。1、 优惠定销房价格根据区位价确定,今后市场变化,随区位价调整作相应调整。2、 购买优惠定销房的面 积,原则按被拆除的主房面积同等,超出面积按市场价结算。3、 由政府统一安排动迁户购买优惠定销房的区域位置。十二、以前拆迁办法与本办法有不同之处,以本办法为准。十三、本办法由千灯镇房屋拆迁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文件之日起执行。附:千灯镇动迁

9、房附着物评估标准。千灯镇人民政府二 00 四年四月三十日6千灯镇动迁房附着物评估标准7序号 名 称 单位 评估价格 序号 名 称 单位评估价格1 房屋 市评估 38 钢门窗补差 602 辅房 市评估 30 普通涂料 33 水泥场 30 40 立邦涂料 64 砖场 10 41 木纱门窗 个 305 砖围墙 60 42 铝纱门窗 个 356 无粉刷围墙 45 43 井 囗 3007 金属围墙 M 180 44 化粪池 只 2608 古建围墙 M 250 45 果树 棵 509 河滩 只 300 46 普通树木 棵 1010 石驳岸 M 300 47 树号竹 堆 3011 砖驳岸 M 140 48

10、竹园 512 三夹板平吊顶 70 49 普通墙纸 1813 三夹板立吊顶 90 50 油地漆 1014 泡沫吊顶 20 51 喷塑 1015 塑扣吊顶 40 52 地坪磨石子 2016 纤维板吊顶 20 53 抽水马桶 只 35017 三夹板裙墙 70 54 洗脸池 只 25018 地砖 50 55 浴缸 只 40019 普通白瓷砖 30 56 磨石子池 只 2020 外墙锦砖 30 57 白水池 只 4021 外墙马赛克 20 58 化粪管 M 1522 防盗门窗(铁) 35 59 水落管 M 1023 防盗门窗(铝) 45 60 下水管 M 524 防盗门窗(不锈) 55 61 大理石台面

11、 块 8025 石膏吊顶 20 62 大理石贴面 8026 护栏(木) 100 63 灶头 只 15027 护栏(铁) 50 64 农机具补偿 户 50028 护栏(不锈钢) 100 65 空调移机费 台 15029 长木地板 120 66 骨灰盒(坟) 只 30030 小木地板 80 67 散水坡 1031 组合家具 170 68 电线补偿 户 30032 矮柜 130 69 天棚楼板 块 3033 窗帘盒 M 17 70 建材运费 车 1534 木门套 140 71 电话移机费 部 20835 木窗套 120 72 电视移机费 户 15036 铝合金门窗 140 7337 铝合金补差 90 748单位:元注:装璜确用高档材料的,价格另外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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