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文件无锡市农业机械局无锡市财 政 局锡农机201614 号锡财农201653 号关于印发无锡市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市(县)、区农机主管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无锡市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指南是全市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项目建设的行动纲领。各市(县)、区农机主管局、财政局要按照指南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和组织,进行项目编制,及时做好项目初审与上报工作,确保所有申报项目及相关资料于每年 4月底前报送市农机局。市各直属单位直接向市农机局申报。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与市农机局、财政局联系,也可以与市农机技术推广
2、站推广科联系。- 2 -市农机局计划财务处:方树好,电话:81827160;电子邮箱:;市财政局农业处:杨飚,电话:81822350;电子邮箱:;市农机技术推广站推广科:张建国,电话:81827422;电子邮箱: 。附件:无锡市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项目申报指南无锡市农业机械局 无锡市财政局2016 年 4 月 20 日无锡市农机局,财政局 2016 年 4 月 20 日印发附件:- 3 -无锡市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项目申报指南加快实现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是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省级农业科技推广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5 32 号)和 江苏省农机三新工程项目管理
3、实施细则(修订)(苏农机规 20162 号),更好地指导我市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发展,根据无锡市“十三五” 农业机械化发展专项规划和无锡市农业机械化项目库建设办法(试行)(锡农机 201130 号、锡财农 201173 号),结合全市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现状,制定无锡市农业机械化项目申报指南。一、指导思想围绕无锡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全国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的总体目标,紧扣“ 十三五” 全市农机化 发展规划,立足“总体布局、把握特色、典型示范、铸造亮点” 的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项目建设思路,以农业园区和合作组织生产加工基地为载体,组织实施设施园艺业、畜禽水产养殖业、林果茶业、农产品初加工等机械化集成项目
4、,以及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引进试验示范项目,通过试验示范、项目带动,逐步建立种养、机械配置、机械作业的标准体系和相对成熟的技术路线,形成先进适用、经济性强的推广发展模式,进一步提高农机科技水平和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为全市农业现代化提供标志性技术装备支撑。二、申报项目内容- 4 -(一)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引进试验示范1、蔬菜机械化技术装备引进试验示范建设要求与指标:项目建设依托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机械化生产加工水平相对较高的园区和组织,与现有相对成熟的技术装备相衔接,突出生产加工中尚未突破和比较薄弱的环节,引用新型技术装备,建立和完善蔬菜品种种植、机械配置和机械作业标准体系及技术路线,形成可推广发
5、展模式,展示蔬菜规模种植品种机械化示范基地。重点:叶菜类、茄果类、根块茎类工厂化育苗移栽或直播、经济性强的耕整起垄覆膜、撒肥、植保、收获、搬运和保鲜加工等先进技术装备以及物联网技术。2、林果类作物机械化技术装备引进试验示范建设要求与指标:项目建设依托现有林果种植规模化基地和机械化技术装备相对较高的园区和组织,以现有相对成熟的技术装备为基础,以生产加工中尚未突破和比较薄弱的环节为重点,引进新型技术装备,探索和建立林果品种种植、机械配置、机械作业的标准和相对成熟的技术路线,形成可推广发展模式,建成林果业机械化的示范展示基地。重点:水蜜桃、梨、橘子、栗子、枇杷、葡萄等机械化种植、施肥、修剪、采摘搬运
6、、枝条粉碎、先进植保和加工等技术装备,以及精准化、智能化的物联网技术。3、茶叶机械化技术装备引进试验示范建设要求与指标:项目建设依托现有规模化、机械化茶叶生产加工的研究机构、园区、组织,利用现有技术装备,以生- 5 -产加工中尚待开发和较薄弱的环节为突破点,进一步完善茶叶品种种植、机械配置、机械作业的标准体系和技术路线,探索推广发展模式,建成茶叶机械化生产加工示范辐射基地。重点:绿茶、红茶、青茶、黑茶等机械化种植、修剪、采摘、施肥、植保、搬运和精准化、清洁化加工等先进技术装备及物联网技术。4、水产养殖机械化技术装备引进试验示范建设要求与指标:项目建设依托规模化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较高的基地、园
7、区和组织,发挥现有技术装备作用,以机械化较为薄弱的育苗、输送投饵、起捕、加工包装等环节为重点,注重流水养殖等先进技术装备及自动化、智能化集成技术装备和养殖标准化,完善先进适用的技术路线和可推广的发展模式,把项目基地建成示范辐射窗口。重点:流水育苗、养殖成套技术装备,自动送料、投喂、增氧、起捕成套技术装备和成套加工技术装备以及物联网技术装备。5、畜禽养殖机械化技术装备引进试验示范建设要求与指标:项目建设依托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基地和单位,以高端化、自动化、精准化养殖为目标,改造现有棚舍设施机械装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自动化精准化养殖流水线和挤奶成套技术装备,以及排泄物处理成套技术装备,建成畜禽养殖示
8、范展示平台。6、食用菌机械化技术装备引进试验示范建设要求与指标:项目建设依托现有规模化食用菌生产基地,以工厂化、规模化、精准化生产为目标,注重设施和技术- 6 -装备的改造升级,抓住食用菌生产及初加工关键环节,引用新型技术装备,形成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模式或技术路线,建成食用菌农机化集成示范和辐射基地。重点:养料配制(原料处理、发酵、消毒灭菌等)、菌种接种、控温、控湿和产后处理(烘干、速冻保鲜、加工包装等)等机械装备。7、花卉苗木机械化技术装备引进试验示范建设要求与指标:项目建设依托现有规模化花卉苗木生产基地,根据花卉苗木品种、种植规模和现有技术装备,抓住花卉苗木生产及初加工关键环节,进行技术装
9、备的改造升级,重视标准化建设,形成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模式或技术路线,建成花卉苗木农机化集成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农机化发展。重点:工厂化育苗、容器育苗、设施栽培、挖掘移栽等机械装备。(二)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项目1、设施蔬菜生产加工机械化依托“菜篮 子” 工程基地,大力推广 应用蔬菜育苗、栽种、收获等农机具、大棚温湿自动控制、果蔬保鲜冷库、产后加工、传感与自动控制以及废弃物处理等设施装备,探索设施蔬菜+物联网技术发展机制与模式,提升蔬菜耕整、灌溉、植保、收获、运输保鲜等环节机械化水平。2、畜禽养殖业机械化以规模化养殖场、家庭农场为重点,通过设施和技术装备的改造升级,提高饲草料生产与加工、孵化
10、、消毒、饮水、饲料自动投喂、环境控制、粪便处理、畜禽产品采集等方面的机械- 7 -化水平,探索完善畜禽养殖业机械化+物联网技术的发展模式,形成畜禽养殖业机械化、高端化、智能化的示范基地,在周边地区畜禽养殖业发展中起到辐射带动作用。3、林果业机械化依托林业苗木基地、果园基地,发展育苗、喷滴灌设施、果园小气候干扰设备,注重林果、桑中耕、施肥、先进植保、修剪、采收、田间转运等生产环节的机械化技术装备集成,完善林果业主要生产加工环节机械化的发展模式,辐射带动周边地区林果业机械化发展。4、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依靠农业园区、基地,发展果蔬保鲜贮藏设备、农产品清选、分级、烘干、包装、溯源等机械装备,建成农产品
11、初加工机械化集成基地,形成物联网技术+农产 品初加工主要环节机械化的发展模式,增加农产品附加值,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农产品初加工业发展。5、水产养殖业机械化依靠水产养殖基地、养殖专业户,发展育苗、高性能增氧、自动投饵、饲料粉碎搅拌机械、水产品深加工设备以及传感遥控技术,建成水产养殖机械化集成基地,形成物联网技术+水产养殖主要环节机械化的发展模式,辐射带动周边地区水产养殖业机械化发展。6、茶叶生产加工机械化依托茶叶生产基地、园区,发展茶园修剪、采茶、耕作管理、植保、茶园小气候干预设备(除霜机)、茶叶清洁化加工等- 8 -机械化装备,形成物联网技术+茶园生产和茶叶加工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的发展模式,建成
12、茶叶生产机械化集成基地,辐射带动周边地区茶叶生产加工机械化发展。三、申报条件1、项目申报对象必须在无锡市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企事业单位、合作组织。江阴、宜兴市内有资格的涉农企事业单位、合作组织可与无锡市农机局直属事业单位合作,以市局直属事业单位为主联合申报。以企业为主体的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的资信等级,具备良好的产业化开发条件;联合申报的,第一申报单位须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经费比例、知识产权权属等。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对当地高效设施农业发展有一定带动作用。3、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一年内完成。技术装备引进试验示范
13、项目视工作量可适当延长,最长时间不超过两年。4、往年项目实施不力、有其它不良信用行为的单位,不愿意配合或接受项目行业管理的单位,不得申报当年度项目。四、资金管理1、市农机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区农机(技)推广机构、乡镇农服中心、农机站等涉农事业单位牵头承担的项目,原则上不要求自筹;对企业、合作组织牵头承担的项目自筹资金不少于财政补助资金。2、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农机技术装备、宣传- 9 -推广、教育培训、技术咨询,集成试验以及与农机科技成果推广相关的其他支出。具体支出科目以当年项目申报书、合同书格式为准。3、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支出:单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建造楼堂馆所、购置车辆和
14、通讯器材,基础性农业科研,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涉及已列入中央和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产品,不得进行重复补贴。4、项目启动实施后,技术装备引进试验示范项目财政资金可采用一次性全额报账制;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项目可预拨 70%,项 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全部资金。5、项目资金审计范围包括市级财政补助、自筹资金。审计由项目同级农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不得由项目单位自行安排。五、申报资料1、区级农机、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汇总上报文件;2、项目申报单位工商注册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教育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
15、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服务场地相关证明;4、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5、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承诺书;6、项目单位自愿申报及配合管理承诺书;7、项目申报单位近年来承担相关省市农机化项目的(含- 10 -农林、水利、科技等)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来源、起始日期,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验收报告);8、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合同书、实施方案。六、申报要求1、时间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每年于 3 月份前向所在区农机主管局和财政局提出申请,各区农机主管局和财政局应于每年 4 月份报市农机局,逾期不予受理。2、材料要求各区农机主管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市农机局文件(公函、建议)两份,申报资料统一用 A4 纸装订,申报文本一式六份,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项目:;技术装备引进试验示范项目:。3、标识要求项目批准实施后,项目单位应在项目主体区域树立市农机化项目牌子,具体标准由市农机局和项目单位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