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2 表二:企业资产损失扣除专项申报表金额单位: 元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码单位地址 财务负责人办税员 联系电话企业性质 法人 分支机构 其他 非法人 纳税方式 就地 汇总 合并货币性资产损失现金损失 存款损失 坏账损失非货币性资产损失存货损失 固定资产损失在建工程损失 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投资损失 债权性投资损失 股权性投资损失资产损失类别其他损失资产损失小类其他资产损失损失实际确认或实际发生年度资产损失原因及资产损失情况说明(包括损失发生的过程、对损失的处理等,本栏次不够填写可附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 号第 条第 款, 经本企业自核,申请 类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报损金 额为
2、 元。填报日期: 年 月 日金额较小证明企业申请扣除的资产损失金额占本企业同类资产比例: ,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元或增加亏损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声明本人知悉并保证本企业提供的资产税前扣除申请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法律和行政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企业财务负责人声明本人知悉并保证本企业提供的资产税前扣除申请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法律和行政责任。企业财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主管地税机关受理意见主管地税机关受理意见: 签章 受理人签名: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备注:1、纳税人发生需向税务机关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需报送此报告表及其他附报资料;2、此表按资产损失小类填报,一类事项填写一张表;同一小类资产损失由于不同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应在“申请理由” 栏次分别说明;3、纳税方式栏次的填写:总机构填“就地” ,分支机构实行汇总纳税的填“ 汇总 ”。挂靠 类分支机构不实行 汇总纳税的填“就地”。4、金额较小证明,仅为所需资料涉及此项资料时填报,不涉及的不需填报;5、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纳税人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市、县地税机关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