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制定办法.doc

上传人:da****u 文档编号:3589432 上传时间:2019-06-18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1.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区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制定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区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制定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区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制定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区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制定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1编号 5政协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年度协商计划制定办法(试行)(2017 年 月 日政协上海市普陀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 次常委会会议通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参照上海市政协关于制定市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的办法(试行),按照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关于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充分发挥政协作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制定原则区政协年度协商计划是指在区政协开展各类重大协商活动的具体安排。在区委的领导下,区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由区委会同区政府、区政协共同制定。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应坚持“三个统筹”的原则:一是统筹经济建设 、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大领

2、域建设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二是统筹区领导参与协商议题的数量,科学安排职能部门、承办单位参与协商活动;三是统筹全年协商活动的时间安排。二、制定依据协商议题的确定要体现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体现各界别委员、界别群众关注的热点,体现区政协自身的协商优势。协商议题形成的依据:解读区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政府工作2报告;各专委会、界别调研报告及政协提案等各类建言;专委会、界别组自行申报的协商议题;广泛征求委员的意见与建议,使协商计划既聚焦区的中心工作,又体现委员和界别群众关注的议题。三、主要形式既经确定的协商议题,通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形式开展协商。1、

3、专题协商主要针对事关本区经济社会改革创新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由区政协办公室牵头,专委会承办,区政协分管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相关政协委员参加,也可邀请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2、对口协商主要针对本区某领域、某行业发展的重点问题,由专委会牵头承办,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相关区政协委员参加。3、界别协商主要围绕体现界别特点、专业性相对较强的问题,由专委会指导,界别或界别组承办或联办,区政协分管领导和区有关部门和界别负责同志,相关政协委员参加。也可邀请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4、提案办理协商由主办单位和提案委员会组织实施,提案承办单位、提案者和有关委员参

4、加。按照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关于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充分发挥政协作用的实施意见规定,重点提案和党派提案有区委、区政府、区政协领导领办。四、工作流程31、区委副书记牵头,区委办公室、区府办公室、区政协公室研究年度协商计划制定工作。2、领会区委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区政府工作报告(草案)重要内容,反映各专委会、界别调研报告关注的议题,形成协商计划初稿。3、听取区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意见后,提交主席会议研究形成协商计划征求意见稿。4、召开第一次区长与区政协主席联席会议,研究形成协商计划讨论稿。5、区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听取全体委员意见。全会后,根据提案情况,与区委办、区府办协商,形成提案办理协商议题

5、,完善协商计划审议稿。6、区政协主席会议和常委会会议研究形成协商计划送审稿。7、提交区委常委会审定,确定年度协商计划,以区委办公室、区府办公室、区政协公室名义联合发文。8、召开第二次区长与区政协主席联席会议,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政协专委会正(副)主任、界别召集人列席,部署年度协商工作。9、召开专委会主任和界别召集人会议,对接落实年度协商计划,形成协商计划议题二级指标工作方案,明确协商计划分工安排。10、组织委员进党校参加专题学习班,解读年度协商计划,发动委员积极参与年度协商工作。4五、其他工作1、区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制定工作应于上年第四季度启动,至当年第一季度完成。2、区政协根据年度协商计划,细化年度工作安排,形成年度协商计划表,包括协商类型、协商议题、协商主体、出席协商活动的人员范围、活动承办部门、时间节点等内容。各专委会、界别组制定承办议题的具体工作方案。3、新增或需要调整的协商议题,由区政协主席会议研究确定后组织实施。鼓励和支持各专委会、界别结合自身特点,拓展协商领域,扩大协商参与度,推动协商民主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下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课件讲义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