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度镇街区科技工作考核办法(讨论稿)为充分调动各镇街区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本办法。1、考核范围7 个镇、3 个街道, 5 个区(经济开发区、东北乡文化发展区、咸家工业区、胶河生态发展区、注沟生态农业发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含在夏庄镇内,不独立进行考核。2、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科技考核指标总分 800 分,共设 17 项指标。其中基本指标 600 分,另设加分 200 分。指标中同时考核比重和提高幅度的,按比重和提高幅度各占该指标权数的 40%和 60%计算。考核分数采用综合指数法计分,即以镇街区某项指标的最高分值为基数,所有镇街区的该指标数据与基数之比,再乘以该指标的权数,为镇街区该项指标得分。所有指标得分之和为指标考核得分。由于部分指标 2017 年度数据于 2018 年公布,本考核采用 2016 年度的数据。计算公式:镇街区某项指标得分(镇街区某项指标值本指标全市最高值) 权数。三、结果运用考核结果按权重纳入镇街区工作综合考核成绩。市科技局2017 年 9 月 26 日附件:2017 年度镇街区科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