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 阴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班 主 任 聘 任 与 考 核 办 法 ( 试 行 )班 主 任 是 班 级 工 作 的 管 理 者 和 指 导 者 。班 主 任 工 作 在 贯 彻 执 行 党 的 教 育 方 针 ,促 进 学 生 全 面 发 展 ,实 现 我 院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中 处 于 十 分 重 要 的 地 位 。为 强 化 全 员 育人 氛 围 ,规 范 我 院 班 主 任 工 作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本 办 法 由 学 生 处 负 责 解 释 。班 主 任 聘 任一 、聘 任 工 作 的 原 则1全 员 竞 聘 原 则 。各 教 学 系 部 的 全 体 专 任 教
2、 师 ,都 必 须 竞 聘 班 主 任 。提 倡 其 他部 门 专 任 教 师 参 与 班 主 任 竞 聘 。应 参 与 竞 聘 的 专 任 教 师 ,经 所 在 部 门 负 责 人 督 促 后拒 不 竞 聘 的 ,或 虽 参 与 竞 聘 ,但 选 聘 后 拒 绝 聘 任 安 排 的 ,均 视 为 拒 绝 接 受 正 常 的 教育 教 学 任 务 ,按 师 德 考 核 不 合 格 处 理 。2适 度 照 顾 原 则 。考 虑 到 班 主 任 岗 位 的 工 作 特 殊 性 ,各 系 在 选 聘 班 主 任 时 ,可视 具 体 情 况 ,对 以 下 竞 聘 人 员 可 予 以 适 当 照 顾 :
3、男 教 师 年 满 50 周 岁 、女 教 师 年 满 45 周 岁 的 ;患 有 特 殊 疾 病 的 (须 凭 市 级 医 院 医 疗 证 明 );处 在 孕 期 或 哺 乳 期 的 (累 计 时 间 不 超 过 一 学 年 );当 年 班 主 任 聘 任 到 期 ,且 班 主 任 工 作 考 核 合 格 的 ;因 工 作 岗 位 性 质 或 其 他 工 作 任 务 原 因 ,不 适 合 担 任 班 主 任 工 作 的 。3.择 优 选 聘 原 则 。各 系 在 择 优 选 聘 班 主 任 时 ,应 重 点 考 察 以 下 方 面 的 情 况 :热 爱 教 育 工 作 ,为 人 师 表 ,关
4、 心 学 生 ,工 作 责 任 心 强 ;具 备 较 强 的 组 织 协 调 能 力 和 语 言 表 达 能 力 ;对 担 任 班 主 任 工 作 具 有 强 烈 的 主 观 意 愿 。二 、聘 任 工 作 的 流 程我 院 全 日 制 班 级 的 班 主 任 聘 任 ,采 取 教 师 个 人 竞 聘 、各 系 择 优 选 聘 、学 工 处 审核 备 案 的 方 式 进 行 。1每 年 6 月 中 旬 ,学 院 成 立 以 分 管 院 领 导 为 组 长 ,人 事 处 、学 工 处 及 各 系 负 责人 参 加 的 学 院 班 主 任 聘 任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全 院 下 学
5、年 班 主 任 聘 任 工 作 的 组 织 领导 ,解 决 聘 任 工 作 中 出 现 的 问 题 。2每 年 6 月 下 旬 ,各 系 成 立 由 党 支 部 书 记 (系 主 任 )任 组 长 的 系 班 主 任 聘 任 工作 小 组 ,根 据 系 招 生 计 划 及 系 部 具 体 情 况 ,向 全 院 发 布 班 主 任 岗 位 招 聘 信 息 。3每 年 7 月 上 旬 ,教 师 根 据 各 系 发 布 的 班 主 任 岗 位 招 聘 信 息 ,向 班 级 所 在 系 递交 班 主 任 竞 聘 表 ,积 极 参 与 竞 聘 。4每 年 8 月 下 旬 ,各 系 班 主 任 聘 任 工
6、 作 小 组 根 据 新 生 录 取 情 况 确 定 班 主 任 岗位 数 后 ,按 “适 度 照 顾 原 则 ”和 “择 优 选 聘 原 则 ”,在 参 与 竞 聘 的 教 师 中 选 聘 班 主 任 。及时 发 布 聘 任 名 单 并 交 学 工 处 审 核 备 案 。系 班 主 任 聘 任 工 作 小 组 应 同 时 向 落 聘 教 师 说明 落 聘 原 因 属 “照 顾 性 落 聘 ”还 是 “择 优 后 落 聘 ”。5每 年 9 月 上 旬 ,各 系 部 汇 总 有 违 全 员 竞 聘 原 则 (应 参 与 竞 聘 ,经 督 促 后 拒 不竞 聘 ,或 虽 参 与 竞 聘 ,但 选
7、聘 后 拒 绝 聘 任 安 排 的 )教 师 名 单 ,上 报 学 院 班 主 任 聘 任 工作 领 导 小 组 ,按 师 德 考 核 不 合 格 进 行 处 理 。各 系 班 主 任 聘 任 工 作 小 组 汇 总 落 聘 教 师名 单 (应 注 明 属 “照 顾 性 落 聘 ”或 “择 优 后 落 聘 ”),上 报 学 院 班 主 任 聘 任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予 以 相 应 处 理 。6凡 在 班 主 任 选 聘 过 程 中 因 “适 度 照 顾 原 则 ”落 聘 的 ,给 予 免 聘 处 理 。凡 因 “择优 选 聘 原 则 ”落 聘 的 ,其 本 人 应 对 照 落 聘 原
8、因 积 极 改 进 ;连 续 两 次 因 “择 优 选 聘 原 则 ”落 聘 的 ,由 所 在 部 门 负 责 人 约 谈 ,提 出 整 改 意 见 ;连 续 三 次 以 上 (含 三 次 )因 “择 优 选聘 原 则 ”落 聘 ,经 院 班 主 任 聘 任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认 定 ,其 所 在 系 部 不 存 在 班 主 任 岗 位 不足 情 况 的 ,其 晋 升 职 称 时 延 长 相 应 申 报 年 限 。三 、班 主 任 岗 位 说 明1每 个 班 级 设 一 个 班 主 任 工 作 岗 位 。每 位 竞 聘 教 师 可 以 同 时 竞 聘 并 担 任 同 一系 部 1-3 个
9、 班 级 的 班 主 任 。2班 主 任 岗 位 聘 期 原 则 上 为 3 年 ,自 所 任 班 级 的 第 一 学 期 起 ,至 第 六 学 期 止 。3班 主 任 因 符 合 “适 度 照 顾 原 则 ”,确 需 辞 离 班 主 任 岗 位 的 ,原 则 上 应 提 前 1 个月 向 班 级 所 在 系 递 交 书 面 辞 呈 。经 系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讨 论 批 准 解 聘 后 ,方 可 离 任 。4凡 聘 期 内 学 期 考 核 不 合 格 的 ,经 系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讨 论 后 可 予 解 聘 ,并 报 人 事处 、学 工 处 备 案 。因 本 条 款 解 聘 的
10、 ,该 聘 期 的 班 主 任 经 历 不 作 为 今 后 评 聘 职 称 或 提职 的 依 据 ,并 由 学 院 对 其 聘 任 岗 位 作 降 1 档 处 理 。班 主 任 考 核一 、考 核 工 作 的 组 织每 学 期 末 以 班 级 为 单 位 对 班 主 任 工 作 进 行 考 核 。班 主 任 工 作 考 核 实 行 学 工 处 统一 指 导 下 的 各 系 具 体 负 责 制 。各 系 在 实 施 考 核 过 程 中 ,应 做 到 考 核 指 标 明 确 ,考 核依 据 清 晰 ,考 核 程 序 公 开 ,考 核 结 果 公 示 。二 、班 主 任 考 核 指 标学 工 处 提
11、 供 班 主 任 工 作 量 化 考 核 指 标 及 考 核 标 准 的 指 导 性 意 见 (见 附 表 。表 1适 用 于 在 校 学 习 班 级 班 主 任 考 核 ,表 2 适 用 于 校 外 实 习 班 级 班 主 任 考 核 )。各 系 可 在该 指 标 体 系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自 身 特 点 和 具 体 情 况 增 设 考 核 指 标 ,但 不 得 删 减 指 标 或降 低 指 标 要 求 。各 系 确 定 的 系 内 班 主 任 工 作 量 化 考 核 指 标 体 系 ,在 实 施 前 应 报 学 工处 审 核 备 案 。三 、班 主 任 考 核 结 果按 照 班 主
12、 任 工 作 量 化 考 核 得 分 的 分 类 排 名 ,班 主 任 考 核 结 果 分 为 优 秀 、良 好 、合 格 、不 合 格 。排 名 前 10%的 为 优 秀 ,排 名 居 10%-30%的 为 良 好 ,排 名 30%之 后 的为 合 格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直 接 定 为 不 合 格 :因 疏 于 教 育 管 理 ,导 致 学 生 出 现 严 重违 纪 现 象 或 出 现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造 成 恶 劣 影 响 的 ;量 化 考 核 得 分 低 于 60 分 的 。四 、班 主 任 津 贴 发 放班 主 任 工 作 津 贴 由 基 础 津 贴 和 奖
13、 励 性 津 贴 两 部 分 构 成 。其 中 基 础 津 贴 以 班 级 人数 为 标 准 发 放 ,班 级 学 生 少 于 30 名 的 ,按 30 名 计 。奖 励 性 津 贴 根 据 考 核 结 果 以 班级 为 单 位 发 放 。考核结果 比例 基本津贴(元/生 学年 )奖励性津贴(元/班 学年 )优秀 10% 60 800良好 20% 60 500合格 70% 60 0不合格 0 0班 主 任 工 作 考 核 结 果 为 不 合 格 的 ,扣 发 当 期 班 主 任 津 贴 。学 院 中 层 干 部 担 任 义务 班 主 任 的 ,其 班 主 任 基 础 津 贴 为 零 。各 系
14、应 在 考 核 结 束 后 及 时 将 考 核 得 分 、考 核 结 果 报 学 工 处 留 存 。五 、班 主 任 工 作 嘉 奖学 院 每 学 年 组 织 “优 秀 班 主 任 ”评 选 活 动 ,并 根 据 学 院 相 关 文 件 ,对 获 评 “优 秀 班主 任 ”的 教 师 给 予 表 彰 奖 励 。院 文 明 示 范 班 (先 进 班 集 体 )不 再 与 班 主 任 津 贴 挂 钩 。附 表 1:班 主 任 工 作 量 化 考 核 指 标 及 考 核 标 准 指 导 意 见 (在 校 学 习 班 级 )一级指标 二 级 指 标 考 核 标 准召开班会(14 分) 8 次主题班会,
15、有教案。每缺 1 次扣 2 分,班会未参与或缺席观摩扣 2 分/次,缺公开班会扣 5 分心理健康 (8 分) 有重点地关注特异生,及时签报 班级心理状态晴雨表。每 迟 交1 次扣 2 分,心理危机失察扣 6 分勤到宿舍(10 分) 深入学生寝室,关心学生生活。学期内下宿舍次数不少于 15次,每缺 1 次扣 1 分资料工作 (8 分) 及时完成工作手册及要求上交的资料。每少交 1 次扣 3 分,每迟交 2 次扣 1 分参加例会 (4 分) 准时参加班主任例会及临时性会议。每缺席 1 次扣 1 分工作勤勉(50 分 )完成任务 (6 分) 组织学生完成院系安排的任务及临时性活动。没能完成扣 4 分
16、/项,完成质量差扣 2 分/项课程成绩(12 分) 各门课程(含体育早锻炼和成功素 质积点) 期末合格率应达80%以上。每有 1 门不达标扣 3 分上课出勤 (7 分) 上课出勤率达 100%,请假手续规范。无故旷课扣 0.05 分/人次节教室卫生 (8 分) 教室(含室内外包干区)日常保洁责任到人,效果良好,劳动日及大扫除工作到位。系内批评 1 次扣 0.5 分宿舍卫生 (7 分) 宿舍整洁达标。系内批评 1 次扣 0.5 分,院 级批评(友情提醒)1次扣 1 分,连续第 2 次批评(友情提醒)扣 2 分班级常规(40 分 )积点管理 (6 分) 指导学生参与成功素质拓展活动,审核班级积点申
17、报。指 导 或审核不到位的,分别扣 3 分学生评议 (5 分) 班级学生评议的满意率达 80% 。每降 5%扣 1 分认可程度(10 分 ) 教师评议 (5 分) 任课教师评议的满意率达 80% 。每降 5%扣 1 分特 色 活 动 组织并参与班级大型活动,加 2 分/ 项 (活动应预先申报,有相关材料;校级观摩加倍计分)积 极 参 与 亲自组织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学院运动会、 义务献血、投稿征文等非任务性活动,参与面广,且取得良好效果的,加 1 分/项校 级 表 彰 个人受表彰:1 分/人次;集体受表彰: 2 分/ 次德 育 研 究 公开发表 1 篇德育论文加 4 分加分项目其 它 成 绩 酌情
18、加分校 内 批 评 个人受批评:1 分/次;集体受批 评:2 分/ 次学 生 处 分 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4 分/人;其余 处分:2 分/ 人欠 费 情 况 未履行缓缴手续的欠费人数占班级人数 5%以上扣 1 分,7%以上扣 2 分,9%以上扣 3 分,依此类推扣分项目其 它 问 题 酌情扣分注:加分项目须班主任本人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附 表 2:班 主 任 工 作 量 化 考 核 指 标 及 考 核 标 准 指 导 意 见 (校 外 实 习 班 级 )一级指标 二 级 指 标 考 核 标 准参加例会 (6 分) 准时参加班主任例会及临时性会议。每缺席 1 次扣 2 分工作态度(10 分 )
19、 完成任务 (4 分) 积极完成院系安排的任务及临时性活动。不能完成扣 4 分 /项,完成质量差扣 2 分/项学生信息 (8 分) 掌握每位学生的具体去向,能与每位学生保持联系。每缺失 1项学生信息扣 2 分信息传达 (8 分) 能将考试、返校、招聘等信息及时准确地告知相应学生。传达疏漏 1 次扣 2 分关注实习 (8 分) 根据教务处及系内的工作要求,完成 对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监控。监控缺失 1 人扣 1 分安全教育 (8 分) 进行常态化的安全教育,主动 排查安全隐患,有相关教育 记录 。无教育记录扣 4 分;学生发生 1 起安全事件扣 4 分关心学生(40 分 )心理交流 (8 分) 有
20、重点地关注特异学生,有交流记载。交流 记载质量差扣 3 分;心理危机状况失察扣 5 分安全资料 (6 分) 全班顶岗实习保证书、校外住宿安全承 诺书材料齐全,手续完整。每缺失 1 份扣 2 分实 习 记 录 本 (6 分 ) 及时收齐顶岗实习记录本(内含毕业生跟踪调查表和单位调查表),并完成归档工作。每缺交 1 份扣 1 分上交材料 (6 分) 及时上交学生证、借书证等材料。每缺(迟) 交 1 项扣 1 分发放材料 (6 分) 及时准确地发放毕业证、报到 证、 户口迁移证等材料。每出现1 次差错扣 3 分资料工作(30 分 )学生档案 (6 分) 严肃认真地做好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等学生档案工
21、作。每出现 1 项差错扣 2 分总就业率(10 分) 积极开展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确保 总就业率达 95%以上,材料真实有效。每不足 1%扣 1 分就业工作(20 分 ) 总协议率(10 分) 宣传并督促学生与企业签定就业协议,确保 协议率达 85%以上。每不足 2%扣 1 分创 业 案 例 每提供 1 份完整的创业案例材料加 2 分校 企 表 彰 学生获得学校表彰:1 分/人次;学生 获得工作单位表彰(含晋职):2 分/次德 育 研 究 公开发表 1 篇德育论文加 4 分加分项目其 它 成 绩 酌情加分企 业 批 评 企业向学校转达对学生的批评扣 2 分/人次;受企业劝退或学校处分的扣 3 分/人次不 毕 业 率 班级不毕业率高于 15%的,每增加 1%扣 1 分欠 费 情 况 班级至期末每欠费 2000 元扣 1 分扣分项目其 它 问 题 酌情扣分注:加分项目须班主任本人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