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安徽省 2011 年度旅游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各市2011 年度旅游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激励各地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加快旅游强省建设步伐,根据省政府对各市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17 市的市政府。二、考核时限2011 年度。三、考核原则客观公正。充分考虑各市的区位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旅游资源禀赋和旅游发展阶段性特征,通过功效系数法综合分析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更加注重对当年工作实绩考核。便于操作。以量化指标为主,定性分析为辅,既体现客观性,也增强操作性。实效为先。既考核发展现状,也考核发展潜力;既考核发展成效,也考核基础
2、性工作,对发展模式和工作方式有创新并在全省有示范推广意义的,酌情奖励加分。科学导向。通过对考核内容、考核指标、特别是对分类权重和指标权重的设定,指导各地的旅游项目建设和产品布局、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各市紧扣上情下情,正确把握工作重点和用力方向。四、指标构成以促进全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既重视对现实2发展贡献的考核,也体现对长远发展基础的重视,综合考虑变量,统筹设置指标。分别围绕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产业规模创新和工作推进力度设置 4 大类别、27 项考核指标。五、组织领导2011 年各市旅游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省旅游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对考核年度中涉及相关工作“一票否决
3、” 的市,取消该市考核表彰,名次依次递补。六、计分方法考核评价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分别进行。对指标体系中的 23 个定量指标先采用功效系数法分别计算静态得分和动态得分,再按静态占 60%、动态占 40%计算各指标的最终得分。具体按下列公式:单项指标静态得分=(实际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40 60单项指标动态得分=(实际变化值最小变化值)(最大变化值最小变化值)4060单项指标最终得分=单项指标静态得分60%单项指标动态得分40%注:实际值为被考核市该项指标的具体数额,最大值与最小值为 16 市中该项指标的最大数额和最小数额。对 4 个定性指标直接计分。依据各指标的权重系数计算被考核市的综
4、合得分。具体公式为:综合得分(单项指标权重系数 单项 指标最终得分)根据各市综合得分的高低确定考核位次。七、数据收集与审核32012 年 2 月 10 日前,各市按照考核指标体系要求,将2011 年度和上年度基础数据和考核材料报送省旅指办,由省旅指办负责对各市数据和材料进行汇总、计算和评分。八、考核结果审定与发布2012 年 2 月中旬,省旅指办将对各市 2011 年度综合考核分值按省政府目标考核确定的服务业比率,折算成相应分值,提交省相关部门,列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目标考核的组成部分。同时,对各市考核结果进行排序,并提出表彰奖励建议,报省政府审定后予以通报表彰,奖励资金从省本级预算资金中列支。表彰奖励区域及名额划分如下:皖南国际旅游示范区(宣城市、池州市、黄山市)2 个名额;皖江城市带旅游区(马鞍山市、芜湖市、铜陵市、池州市、安庆市)2 个名额;合肥经济圈旅游区(合肥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2 个名额;皖北旅游区(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3 个名额。九、本办法由省旅指办负责解释。